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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聘任肖亚军为董事会秘书
证券日报网· 2025-08-05 12:42
公司人事任命 - 东睦股份聘任肖亚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1] - 任期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5日 [1]
东睦股份:聘任肖亚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10:52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通过决议聘任肖亚军为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2025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5日 [2] 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制造业占比99.24% 其他业务占比0.76% [2]
东睦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61亿元,同比增加37.61%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10:5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9.3亿元,同比增长24.51%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1亿元,同比增长37.61% [2] - 基本每股收益0.42元,同比增长35.48% [2] 公司信息 - 东睦股份证券代码SH 600114,8月5日收盘价25.15元 [2] - 半年度业绩报告于8月5日晚间发布 [2]
东睦股份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彰显长期发展信心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5 10:41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东睦股份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授予304名核心员工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1.90元/股 [1]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总人数达304人 [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业绩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5.16亿元或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1] - 2026年业绩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6.15亿元或营业收入不低于66亿元 [1] - 2027年业绩目标为净利润不低于6.75亿元或营业收入不低于74亿元 [1] 考核时间安排 - 业绩考核年度设定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单独考核一次 [1] 计划实施目的 - 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保留优秀人才 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 [1] -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 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1]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1]
东睦股份:8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10:2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2025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包括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在内的议案 [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制造业占比99.24% 其他业务占比0.76% [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为155亿元 [1]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05 10:16
市值管理原则与职责 - 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合规等原则[3]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担任具体负责人[5] 市值管理方式与限制 - 可通过并购重组、现金分红等提升投资价值[11] - 不得操控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等[10] 股价监测与应对 - 应对市值等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14] - 20个交易日内跌幅累计达20%为股价短期大幅下跌情形[15] - 股价下跌时可采取分析原因等措施稳定股价[14]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2025-08-05 10: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第一、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8]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前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8]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8] - 扣除特定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8]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8]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0]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的子公司应设专人或由总经理负责信息披露[32] 需披露的重大事件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临时公告[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3][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3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7]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7]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27]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重大事件时履行披露义务[25]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1] - 重大事件发生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提供资料,董事长敦促披露,公告经合规审查和签批后披露[42][43] 保密与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接触未公开信息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3] - 公司与他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3] - 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应对涉及未披露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并保密[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准确报告等造成损失,公司将处罚责任人[61] - 有关人员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5] 其他要点 - 公司指定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46][47]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48][49] - 公司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材料[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6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66]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关于聘任第九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08-05 10:15
人事任命 - 2025年8月5日公司聘任肖亚军为董事会秘书[1] - 肖亚军任期为2025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5日[1] 任职资格 - 肖亚军已取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2] - 任职资格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2] 其他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5日[3] - 报备文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4]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股份关于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2025-08-05 10: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2年8月9日公司同意在山西运城投资设全资子公司山西磁电公司并实施项目[2] - 公司拟购约150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西侧50亩三年内有优先购买权[2] 项目进展 - 2023年6月5日山西磁电公司竞得74,879.54平方米地块使用权[3] - 2023年山西磁电公司收到出让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3] - 2025年7月2日山西磁电公司收到出让合同[4] - 近日山西磁电公司取得71,319.94㎡不动产权证书[4]
东睦股份(600114) -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8-05 10:15
人事变动 - 公司拟聘任朱志荣为总经理[4] - 拟聘任肖亚军为董事会秘书等职,其资格审核通过[3][4] - 拟聘任多田昌弘等人为副总经理,郭灵光等人为总经理助理[4] 聘任情况 - 拟聘任人员符合要求,无禁入等情形[2] - 聘任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