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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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括《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 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反商业贿赂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预防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商业贿赂,强化公司治理的 长效预警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不正当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 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 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 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提供、承诺、给付、索取或收受现金、有 价物或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忠实履行职 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 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公司内部员工不得接受商业贿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对外联络活动,均应严格遵守本制 度。 - 1 -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公司反商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 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 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 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 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 1 -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 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 外: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 持有金融牌照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 1 -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投资项目进行投 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通过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 第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包括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0:17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具体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及 时"是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起的 2 个交易日内或适用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另行要求的时间内;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 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5 1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和《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 )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三一重工(60003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 并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 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 1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