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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6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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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600023)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4-28 09: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1年10月3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8,732,749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08,732,749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发起设立时共发行7,700,000,000股[14] -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认缴出资7,315,000,000股,占股本总额的95%[14] - 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认缴出资385,000,000股,占股本总额的5%[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累积投出票数不得超总票数[66] - 换届选举或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由现届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产生[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8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99]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10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0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前提是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按母公司报表口径)[118]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5项条件,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按合并报表口径),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按合并报表口径)[11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8][139][141]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45]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45]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154]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50] - 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公告[150]
浙能电力(600023) -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2025-04-28 08:32
存款与借款 - 2024年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期末余额4,748,804,642.5元,收息42,035,635元[13] - 2024年公司向浙能财务公司借款期末余额981,370,000元,付息314,178,615.3元[13] - 2024年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419,500,000元,付息25,689,393.6元[13] - 2024年公司长期借款期末余额561,870,000元,付息88,489,221.7元[13] 其他金融业务 - 2024年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其他金融业务期末余额738,187,469元,付息9,615,336.7元[13] - 2024年公司通过浙能财务公司向子公司委托贷款期末余额930,000,000元,付息2,528,537.7元[13] 银行承兑汇票 - 2024年公司为出票人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410,187,469元,付息345,799元[13] - 2024年子公司出票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98,000,000元,付息6,741,000元[13] 其他 - 立信对浙能电力2024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持有浙能财务公司30%股份[13]
浙能电力(600023) - 2024年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2025-04-28 08:32
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2024 | 报告说明 | | --- | | 领导致辞 | | 关于我们 | | 责任绩效 | 2024 可持续发展暨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报告 Sustaina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浙江浙能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电⼒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 0571-87210223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科创中⼼A座10层 官⽹ : H TTP: / /WWW.ZZEP C . CO M . C N | 可持续发展管理 | 75 | | --- | --- | | 未来展望 | 79 | | 附录 | 81 | | 关键绩效表 | 81 | | 指标索引表 | 83 | | 意⻅反馈表 | 85 | | 强基固本, | 22 | 安全⽣产, | | --- | --- | --- | | 赋能永续发展 | | 筑牢安全根基 | | 夯实公司治理 | 23 | 加强安全⽣产 | | 依法合规运营 | 25 | 建设安全⽂化 | | 深化 ...
浙能电力(600023)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08: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2]
浙能电力(60002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08:31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等[9]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10] 缺陷认定标准 -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开展评价工作,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1][1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13] - 安全和运营指标有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标准[1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5][17] - 至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控系统持续有效运行,无重大和重要内控缺陷[19]
浙能电力(60002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8 08:31
续聘事宜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3] - 2025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0][11] - 本次聘任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立信情况 - 截至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296人,注册会计师2498人[3] - 2024年度立信未经审计收入总额50.01亿元[3] - 2024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3] 费用情况 -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429万元,与2024年相同[9] 风险情况 - 近三年立信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5次等[6]
浙能电力(60002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08:31
会计政策调整 - 2024年1月1日起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会计政策[4][5]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 数据调整 - 2023年营业成本调整后增加24,067,817.64元[7] - 2023年销售费用调整后减少24,067,817.64元[7] 影响说明 - 变更不影响财务、经营和现金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7]
浙能电力(6000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08:3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关于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24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 498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743人。2024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 所")因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行政处罚,自2024年5月10日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
浙能电力(600023) -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08:3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了信 2022-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兹—№综合公共 t wi | | 旨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 | 1-2 | | | 1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 | 1-2 | t and the subject of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706 号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能电力")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 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
浙能电力(600023) -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2025-04-28 08:31
业绩数据 - 2024年累计发电量173.9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64.71亿千瓦时,同比升6.56%和6.60%[1] - 2024年归母净利润77.53亿元,同比增长18.92%[1] 分红情况 - 2024年完成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金额33.52亿元,占归母净利润51.42%[5] -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2.90元(含税)[5] - 2025年半年度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派现拟不高于当期归母净利润20%[5] 业务进展 - 2024年投运首座虚拟电厂,聚合资源165个,规模104.6MW[1] 公司荣誉与活动 - 2024年获上交所2023 - 2024年度信息披露A级评价[6] - 2024年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参加2场集体业绩说明会及路演[6] - 2024年荣膺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奖榜首[3] 公司治理 - 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