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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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9-24 11: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上海电力拟17.70亿美元现金收购KE公司18,335,542,678股,占比66.40%,奖励金不超0.27亿美元[1] - 2025年9月9日上海电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1] 数据统计 - 自查期间为2025年3月9日至2025年9月9日[3] - 国泰海通证券衍生品投资部自查期间证券买入900,866股、卖出839,300股等,结余109,866股[4] - 国泰海通权益客需部自查期间证券买入19,479,175股、卖出18,292,860股,结余1,505,350股[4] - 国泰海通融券专户持有上海电力714,100股股份[5] -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查期间证券买入3,935,300股、卖出3,935,300股[6]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查期间证券卖出2,000股[7] - 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自查期间证券买入1,466,000股、卖出1,480,411股,结余89股[7] - 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自查期间证券买入2,000股、卖出1,000股,结余1,000股[7]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5-09-24 11: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收购KE公司183.35542678亿股,占总发行股本66.40%,支付对价17.70亿美元,奖励金不超0.27亿美元[1] - 2025年9月9日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1] 交易数据 - 国泰海通投资部证券买入900,866股,截至2025年9月9日结余109,866股[5] - 国泰海通证券衍生品证券卖出839,300股[5] - 国泰海通ETF赎回成分券增加500股,申购成分券减少700股[5] - 国泰海通权益客需部证券买入19,479,175股,卖出18,292,860股,截至2025年9月9日结余1,505,350股[5] - 国泰海通融券专户持有上海电力714,100股股份[6] -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买入3,935,300股,卖出3,937,300股[6] - 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买入1,466,000股,卖出1,480,411股,截至2025年9月9日结余89股[6] 时间相关 - 自查期间为2025年3月9日至2025年9月9日[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延期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3 18:52
股东会延期安排 - 原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 [2] - 延期后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4点 [2][3] - 股权登记日与审议事项均保持不变 [2][3] 股东会参与方式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至15:00 [3] - 现场会议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 - 会议不发放礼品 与会者需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4] 会议联系信息 - 联系人为廖文静与范晶云 [5] -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6] - 通讯邮政编码为200126 [6]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延期公告
2025-09-23 09:45
股东会时间安排 - 原召开日期9月26日,延期至10月13日14点[4] - 原股权登记日9月19日,延期后不变[3][4] - 延期后网络投票10月13日,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6][7] 其他信息 - 审议事项不变[5] -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电话021 - 23108718,传真021 - 23108711[8] -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高科西路1号,邮编200126[8]
上海电力股价跌5.04%,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2090.28万股浮亏损失2069.3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23 06:25
股价表现 - 上海电力9月23日股价下跌5.04%至18.67元/股 成交额20.07亿元 换手率3.69% 总市值525.89亿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4日 2003年10月29日上市 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上电大厦 [1] - 主营业务为发电(占比92.90%) 供热(占比5.49%) 电力服务(占比1.61%) [1] 机构持股情况 - 南方中证500ETF(510500)二季度增持295.51万股 持股数达2090.28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8% [2] - 该基金当日浮亏约2069.37万元 [2] 基金产品信息 - 南方中证500ETF成立于2013年2月6日 最新规模1134.38亿元 [2] - 今年以来收益率27.85% 近一年收益率62.69% 成立以来收益率142.59% [2] - 基金经理罗文杰累计任职12年158天 管理资产规模1389.99亿元 [2]
四部门发文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央企现代能源ETF(561790)回调近1%
搜狐财经· 2025-09-23 06:20
指数表现与成分股涨跌 - 截至2025年9月23日13:50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下跌0.80% [3] - 成分股南网储能领涨6.16% 许继电气上涨2.50% 中煤能源上涨1.99% [3] - 成分股中国稀土领跌5.75% 上海电力下跌4.73% 云铝股份下跌4.21% [3] ETF产品表现与流动性 - 央企现代能源ETF(561790)下跌0.88% 最新报价1.13元 [3] - 截至2025年9月22日 该ETF近3月累计上涨6.55% [3] - 盘中换手率0.7% 成交金额30.02万元 [3] - 截至9月22日 近1年日均成交628.85万元 [3] 政策导向与发展目标 - 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提出2030年能源关键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 [3] - 要求能源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3] - 重点保障能源勘探开发、能量转换、能源存储及输送等战略任务 [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方向 - 新型能源系统需匹配新型基础设施 包括煤电低碳清洁化改造 [4] - 完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突破氢能制备储运关键技术 [4] - 提升储能系统效率与经济性 [4] 指数编制与成分结构 - 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选取50只国资委下属现代能源产业上市公司证券 [4] - 覆盖绿色能源、化石能源及能源输配领域 [4] - 截至2025年8月29日 前十大权重股合计占比48.28% [4] - 前三大权重股为长江电力、国电南瑞和中国核电 [4]
上海电力实业与中国石油上海销售携手共进 在新能源浪潮中释放 1+1>2 的聚变能量
搜狐财经· 2025-09-23 02:07
核心观点 - 上海电力实业与中国石油上海销售达成战略合作 聚焦充电桩建设 储能布局 虚拟电厂及车网互动等新能源领域 通过优势互补释放协同效应 为能源转型提供示范案例 [1][6][9] 战略合作背景 - 双方在"双碳"目标下形成战略共识 围绕清洁替代和绿色转型开展合作 [2] - 上海电力实业深耕电力行业近30年 构建新能源全价值链服务体系 在智能电网 储能技术等领域具备技术积累 实施长兴渔港储能 崇明渔光互补 电动汽车充换电及虚拟电厂等项目 [2] - 中国石油推进油气与新能源融合 截至2024年完成节能量78万吨标准煤 节水824万立方米 新建风光装机504万千瓦 实施"清洁替代 战略接替 绿色转型"三步走部署 [3] -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运营加油站网络 打造"人·车·生活"服务圈 延伸至充电站网络 通过伊犁路 虹桥中心花园等站点提供"充电+"服务 [3][5] 业务协同实施 - 合作聚焦解决上海充换电设施"区域分布不均 设备利用率低 运营主体分散"问题 [6] - 浦东观海路充电站配备40个充电车位 集成V2G车网互动系统 自2024年1月上线后日均单枪充电量达180度 成为浦东南汇地区出租车核心充电集散中心 [6] - 新港加油站光伏项目实现"油站发电自用" 未来计划构建"光储油充"一体化能源补充形态 [7] - 新虹桥中心花园 环湖西三路等充电站处于开发阶段 虹桥中心花园站将与伊犁路形成"双子站"模式 [7] - 建立经验共享机制 上海电力实业提供充电站施工运维技术培训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贡献车辆补能市场经验 [7] 合作模式创新 - 构建"标准共建 价值共享"的生态共生模式 打造"充电+生态系统"而非孤立充电桩 延伸服务链条提升用户粘性 [8] - 充电场站成为连接用户 企业与社会的重要纽带 体现"人·车·生活"核心理念 [8] 未来发展方向 - 将重卡充电领域列为重点方向 共同破解高功率 大容量补能需求挑战 [9] - 计划深化储能 氢能 虚拟电厂 智能运维等领域协作 [9] - 合作被视为国有骨干企业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实践 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9][10]
上海电力跌2.02%,成交额16.30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2.18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9-22 06:29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9月22日盘中下跌2.02%至19.39元/股 成交16.30亿元 换手率2.93% 总市值546.17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18亿元 特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8.83%和14.71% 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18.48%和25.97% [1] - 年内股价累计上涨118.11% 近5日/20日/60日分别变动-10.56%/37.62%/120.59% [1] - 年内6次登上龙虎榜 最近9月11日净买入3.21亿元 买入总额8.74亿元(占比14.52%)卖出总额5.53亿元(占比9.18%)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股东户数14.40万户 较上期减少1.03% 人均流通股18,177股 增加1.04% [2] - 南方中证500ETF持股2,090.28万股(增持295.51万股)位列第五大流通股东 [3] - 香港中央结算持股2,081.54万股(减持623.95万股)位列第六大流通股东 [3] 财务业绩与分红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04.75亿元 同比增长1.76% [2] - 归母净利润19.09亿元 同比增长43.85%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68.21亿元 近三年累计分红14.51亿元 [3] 主营业务与行业属性 - 主营业务构成:电力92.90% 热力5.49% 其他1.61% [1] - 所属申万行业:公用事业-电力-火力发电 [1] - 概念板块覆盖氢能源、新能源、光伏玻璃、风能、太阳能等 [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0 00:29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4]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电子方式发出 [3] - 应出席董事12名 实际出席10名 两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 - 会议由代行董事长职责的总经理黄晨主持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董事会审议及决议 - 审议通过上海电力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兑现方案 [6] - 关联董事黄晨回避表决 议案获得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7] - 议案已事先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8] 备查文件 - 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8] - 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8]
上海电力(600021)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09-19 09:30
股权收购 - 原计划收购KE公司18335542678股,占总发行股本66.40%,支付对价17.70亿美元,奖励金不超0.27亿美元[9] - 2016 - 2025年推进交易,涉及多项审批及披露工作[11][12][13][14][15] - 2017年3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30日披露一次交易交割进展公告[15]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并核销股权收购事项议案[18] - 交易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9] 公司基本信息 - 2003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万股,当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674.3645万元[28] - 发行股份总数为281674364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4]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1588074股,占比44.43%[34]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63292165股,占比12.90%[34] - 其他股东持股1201863406股,占比42.67%[34] 公司章程修订 - 第八条修订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22] - 第一百二十一条修订为董事会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过半数选举产生[22] 股东会相关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14时开始,网络投票同日进行[3] - 会议地点为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4]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股权收购终止议案、章程修订议案等[8]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5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或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61][6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1][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6]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7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7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7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决议需特别提示[8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新任董事立即就任[82]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可进行公证[8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实施[8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人[94] -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5]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8]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9] - 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99]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1] - 如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91] - 董事会作出关联交易决议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生效[96] - 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01]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6] - 独立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要求,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107]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0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8] - 部分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8] 其他 - 公司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26]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28]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需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9]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为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3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8][139][14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39] - 公司合并或分立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6][14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5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51]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进行公告[15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5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58] - 公司财产按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顺序清偿[159] - 公司应在《公司法》等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时修改章程[156]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变更登记[156]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156] - 章程修改事项属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56]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原章程废止[160]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