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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6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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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4.34亿元,同比下降55.96%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7:5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134.53亿元,同比减少3.04%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4.34亿元,同比大幅减少55.9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954元,同比减少55.95% [1]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提及多地出现“负电价”现象 [1] - 行业关注点为在负电价环境下,电厂不愿停机的原因 [1]
首创环保: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7:57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九届2025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收入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中污水处理占比36.74% [1] - 垃圾处理业务收入占比为21.69% [1] - 供水处理业务收入占比为19.26% [1] - 供水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为5.87% [1] - 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收入占比为5.59% [1] 行业动态 - 行业出现多地"负电价"现象 [1] - 存在电厂在卖电"不挣钱"的情况下不愿停机的行业现象 [1]
首创环保的前世今生:2025年Q3营收134.53亿元居首,远超行业均值16.71亿元
新浪证券· 2025-10-30 13:16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31日,于200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和办公地均为北京市 [1] - 公司是北京国资委旗下的全国水务环保龙头,致力于提供"水、固、气、能"综合解决方案 [1] - 主营业务为水处理及固废处理业务 [1] 经营业绩 - 2025年三季度营业收入达134.53亿元,在行业51家公司中排名第1,远超行业平均数16.71亿元和中位数7.56亿元,行业第二名营收为65.48亿元 [2] - 2025年三季度净利润为19.08亿元,位居行业第1,行业第二名净利润为18.12亿元,行业平均数为2.3亿元,中位数为7660.26万元 [2]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87.31亿元,归母净利润9.29亿元,扣非净利润8.76亿元 [6] 业务构成与表现 - 主营业务构成中,污水水处理业务收入32.07亿元,占比36.74%,固废处理业务收入18.94亿元,占比21.69% [2] - 2025年上半年供水水处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毛利率同比提升5.3个百分点 [6] - 2025年上半年污水水处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毛利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 [6] - 2025年上半年垃圾焚烧发电运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4% [6] - 2025年上半年运营类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业务结构优化 [6] 盈利能力与效率 - 2025年三季度毛利率为37.04%,去年同期为35.40%,高于行业平均的32.13% [3] - 2025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 [6]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长26% [6] 财务结构 - 2025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为63.59%,去年同期为63.72%,高于行业平均的49.82% [3] 股东结构变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A股股东户数为15.57万,较上期减少3.86% [5] - 户均持有流通A股数量为4.72万,较上期增加4.01% [5] - 十大流通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71亿股,相比上期增加3132.39万股 [5] - 南方中证500ETF持股6411.71万股,相比上期减少153.08万股 [5] - 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A持股2717.76万股,相比上期减少94.51万股 [5] - 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ETF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5] 机构观点与预测 - 华泰证券调整公司2025至2027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17.82亿元、19.12亿元、19.85亿元 [6] - 对应2025至2027年每股收益为0.24元、0.26元、0.27元 [6] - 给予2025年15.3倍市盈率,目标价3.73元,维持"买入"评级 [6]
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30 10:50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现任及离任董高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5]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6] - 董高人员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6] - 董高人员买卖股票存在6个月限制期,违规收益归公司[8] 董高人员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董高不得买卖股票[8] - 董高人员在多种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如离职半年内等[10] 董高人员减持计划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董高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董高人员减持比例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3] 董高人员特殊情况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3] - 董事、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减持,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 董事、高管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4] 董高人员禁止行为 - 董事、高管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14] - 董事、高管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4] 公司管理措施 - 公司应加强对董事和高管持股及买卖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17]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公司视情节处分,其配偶等违反规定承担法律责任[17] 办法相关 - 办法与国家法律冲突时,以国家法律等为准[17]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 原管理办法同步废止[17]
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30 10:50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集资金检查与协议 - 审计风控中心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5]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8] 商业银行合作与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订新协议[10] 协议签订公告 - 董事会办公室2个交易日内公告签订或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情况[1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作其他用途[8] - 按招股说明书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资金,总经理负责具体计划[12] - 每笔募集资金支出提出使用计划,履行审批手续后执行[12] 资金使用要求 - 募集资金运用部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付款提供依据性材料[12]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4]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超募资金使用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0]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现金管理期限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7] 募投项目变更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4] - 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七项内容[26]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七项内容[27] 项目进展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8] 现场核查与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8] 报告披露内容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9]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督促公司、商业银行整改并报告上交所[30] 责任承担 - 相关主体违反制度致使公司受损承担法律责任[30]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32]
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0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重大事件[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债券交易价格[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10]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事机构[3] 信息上报与记录 - 内幕信息发生时相关单位上报董事会办公室并填档案[13]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5] 报送要求 - 发生8类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18]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9]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5] 保密义务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1]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代码600008[30]
首创环保(600008) - 首创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10-30 10:1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 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卫")提供财 务资助人民币 17,15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年利率为 4.38%。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持股 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 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环卫业务发展,满足其业务拓展及日常运营需要, 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 ...
首创环保(600008) - 首创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10-30 10:18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公司能够对北京首创投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 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建立跟踪机制,要求北京首创投资定期汇报资金使 用情况,并密切关注其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 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企业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北京首创投资提供 18 亿元借款额度,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38%,借款用于置换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本次借款额度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北京首创投资 ...
首创环保(600008) - 首创环保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0-30 10:17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1月20日召开[2] - 现场会议9点30分在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召开[2] -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20日进行[3] 审议议案 - 审议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等三项议案[4] 时间安排 - 会议资料不迟于2025年11月13日刊登[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3日[8]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 其他信息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2[5] - 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公布[12]
首创环保(600008) - 首创环保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0:1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1] - 同意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1] 业务决策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同意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18亿元借款,年利率4.38%,额度3年有效[3] - 同意向北京首创环卫有限公司提供1.715亿元借款,年利率4.38%,额度3年有效[5] 制度修订 - 同意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6] - 同意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7] - 同意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8] - 同意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