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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300280,终止上市!
上海证券报· 2025-09-05 14:21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深交所于9月5日对*ST紫天依规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1] -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期满后深交所将进行摘牌 [4] 财务造假具体情况 - 公司连续两年虚增收入总额达24.99亿元 [5]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7.78亿元(占营业收入44.59%) 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通过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实现 [6]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8亿元(占14.56%)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6] -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78.63%) 因旗下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在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中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6] 监管处罚与法律后果 - 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管理层12人合计处罚3840万元 [6]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 - 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按期完成整改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4] - 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9月对*ST紫天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7] - 公司相关行为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诉标准 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7]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7]
300280退市,大额财务造假,阻碍执法……“首恶”终身禁入
证券时报· 2025-09-05 14:06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深交所决定终止*ST紫天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期满后摘牌[1] - 退市原因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1][4] 财务造假细节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涉及三份定期报告造假行为[3] - 2022年年度报告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 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验收未收款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7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3] - 2023年年度报告违规使用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及12名管理层人员合计罚款3840万元[4]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 - 除财务造假外 公司还存在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以及拒绝阻碍执法等多项违规行为[4] 法律追责进展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6]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6] - 公司行为可能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诉标准 不排除进一步刑事追责[6]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多重法律责任[6]
300280,退市!大额财务造假,阻碍执法……“首恶”终身禁入
证券时报· 2025-09-05 13:44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期满后将被摘牌 [2] - 退市原因为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5] 财务造假细节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涉及三份定期报告造假 [3][4] - 2022年年度报告中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 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4]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通过客户验收且未收到款项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7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4] - 2023年年度报告违规使用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 [4] 监管处罚与人员追责 - 证监会对公司及12名管理层人员合计罚款3840万元 [5] - 对决策组织实施造假的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公司存在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以及拒绝、阻碍执法等多项违规行为 [5] 法律追责进展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试图挽回投资损失 [7]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 [7] - 公司虚增收入规模和违规情节可能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标准 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7]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多重法律责任 [7]
*ST紫天(300280.SZ)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智通财经网· 2025-09-05 13:00
公司退市决定 - 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 股票将于2025年9月1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1] - 退市整理期共十五个交易日 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13日 [1] -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后续每日涨跌幅限制20% [1] 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9月15日复牌 [1] - 退市整理期交易安排明确 首日交易机制特殊 [1]
景福集团(00280) - 股东週年大会之结果
2025-09-04 09:43
股东周年大会 - 2025年9月4日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投票通过所有决议案[3] - 有权出席及表决股份总数909,308,465股[4] 各项决议赞成情况 - 省览及采纳报告赞成率99.999990%[5] - 宣派末期股息赞成率99.999990%[5] - 重选冯钰斌博士为董事赞成率99.999972%[5] - 重选何维珊女士为非执行董事赞成率99.999311%[5] - 聘任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酬金赞成率99.999950%[5] - 无条件授权董事会配发股份赞成率99.844456%[5] - 无条件授权董事会购回公司股份赞成率99.999288%[5] - 将公司购回股份总数目加入董事会授权赞成率99.848431%[5]
景福集团(00280) - 截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9-01 09:10
基本信息 - 报表截至2025年8月31日,呈交日期为2025年9月1日[1] - 公司为景福集团有限公司[1] 股份情况 - 上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和总数均为909,308,465[2] - 本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为909,308,465,库存0,总数909,308,465[2] 其他情况 -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不适用[1] - 股份期权不适用[3] - 香港预托证券资料不适用[4]
300280,财务造假、年报难产收罚单,拟被终止上市
中国证券报· 2025-08-22 14:08
财务造假行为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8亿元 占比13.08% 虚增利润0.85亿元 占比35.99% [2] - 2022年短信业务未抵消内部交易 虚构短信发送服务 导致全年虚增收入7.79亿元 占比44.59% [2] - 2023年半年报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8亿元 占比14.56% 虚增利润0.79亿元 占比51.64% [2] - 2023年年度报告通过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7.2亿元 占比78.63% [3] 监管处罚措施 -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以850万元罚款 原董事长姚小欣被罚400万元 财务总监LIXIANG被罚300万元 [1][3] - 10名相关当事人被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 2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3] - 因未披露2024年年报被处以350万元罚款 董事长宋庆 总经理李琳及财务总监LIXIANG均受罚 [1][5] - 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因阻碍执法被罚1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被罚60万元并处6年市场禁入 [9] 阻碍执法行为 - 2024年4月证监会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 [6] - 公司拒绝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明细账及相关会计凭证等文件资料 [7] - 董事长宋庆等4人通过拒接电话 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监管送达执法文书 [8] - 因拒绝阻碍执法行为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8] 法律追责进展 -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隐匿会计凭证罪"对公司刑事立案 [10] - 公司行为达到"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事追诉标准 [10]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11] - 深交所于7月23日下发事先告知书 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1]
景福集团(0028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08-01 08:45
证券信息 - 景福集团呈交证券变动月报表日期为2025年8月1日,截至月份为2025年7月31日[1]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280,已发行股份类别为普通股[2] 股份数据 - 上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和总数均为909,308,465股[2] - 本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为909,308,465股,库存股份为0,总数为909,308,465股[2]
景福集团(00280.HK)与丹威置业订立有关香港景福大厦物业租赁协议
格隆汇· 2025-07-30 10:19
公司交易 - 景福集团与丹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两份租赁协议 涉及香港德辅道中30-32号景福大厦地库、地下、阁楼、3楼(包括平台)、5楼、7楼、8楼、9楼及10楼物业的租赁与使用 [1] - 租赁协议内容包括物业租赁及电话机、配件、家俬和用具的使用权 [1] - 交易对方丹威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诚全资附属公司 [1]
景福集团(00280) - 有关租赁及使用权之关连交易
2025-07-30 10: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租賃及使用權之 關連交易 一 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本集團與業主(其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楊志誠之全資附屬公司) 訂立兩份有關香港景福大廈物業租賃與使用於該處的電話機,及景福大廈 3 樓的配件、 傢俬及用具使用權之租賃協議。該等協議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2)(a)條毋 須股東批准的關連交易。 兩份日期均為 2025 年 7 月 30 日之租賃協議 訂約方 業主: 丹威置業有限公司 租客: 本公司及景福珠寶(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交易 訂約雙方就有關香港德輔道中 30-32 號景福大廈地庫、地下、閣樓及 3 樓(包括平台)、 5 樓、7 樓、8 樓、9 樓及 10 樓之租賃與使用於該處合共 84 套電話機/插座,及在其 3 樓的配件、傢俬及用具的使用權訂立該等協議。每份協議為期 1 年,由 2025 年 8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止(包括首尾兩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