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9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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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4-01-26 10:27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1495.00万股,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24.2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9][47] -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47] - 发行后公众股东占比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74,739,429股[122][123]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4.6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450.26万元、15012.63万元、18939.48万元和8742.99万元[20][92]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448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2%[21] - 2023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60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2%[22] 成本与利润影响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8.70%、88.21%、86.82%和86.04%[14][85] - 假设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1%,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上升0.89%、0.88%、0.87%和0.86%,利润总额分别下降3.39%、3.22%、2.47%和2.27%,毛利率分别下降0.54%、0.58%、0.56%和0.56%[15][85] - 假设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5%,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上升4.44%、4.41%、4.34%和4.30%,利润总额分别下降16.95%、16.10%、12.36%和11.34%,毛利率分别下降2.71%、2.89%、2.81%和2.79%[15][85] 资产与权益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5382.63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20.88%[2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1185.1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7.04%[21] 研发情况 - 2020 - 2023年研发投入分别为386.30万元、453.73万元、656.13万元、823.80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42%、4.34%、4.37%、4.35%[65] - 新型凉味剂WS - 23生产技术平均收率达87%以上,纯度达99%[60] - WS - 系列中间体生产技术得率达98%,纯度达98%[60] 股权结构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438,2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58%,通过亿达康间接持有公司0.52%的股份[36][117][180]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淑清直接持股10,750,833股,占比17.98%,间接持股0.17%[118] - 发行前李莉持股比例52.58%,发行后降至42.06%;发行前李淑清持股比例17.98%,发行后降至14.38%[123] 子公司情况 - 安徽百荷花香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中草香料持股100%[164] - 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17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165] 对赌协议 - 公司2022 - 2024年3年平均净利润承诺不低于3800万元[131][143][154] - 若公司未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IPO,投资方可行使股权赎回权[154] 人员与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166]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73]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任职期限均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177]
中草香料: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2024-01-26 10:2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5-1-1 | | 声明事项 4 | | --- | --- | | 释 | 义 6 | | 正 | 文 12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2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2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4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18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21 | | 六、 |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2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3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27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8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4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3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4 | | 十三、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5 | | 十四、 | 发 ...
中草香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8 16:02
RIGHT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 +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 ...
中草香料: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1-15 14:0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对子公司增资事项[2] - 2024 年 1 月 12 日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2] - 子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变更为 12000 万元[2]
中草香料: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1-10 14:00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中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草新材料")进行现金增资 4,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草新材 料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中草 新材料 100%股权,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及持股比例的变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 ...
中草香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4-01-10 14:00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
中草香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4-01-10 14:00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 简称"《治理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和《安 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 ...
中草香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4-01-10 14:00
担保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完成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4] 担保规定 - 只为有偿债能力且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10] 审批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多项担保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批,如超净资产50%等[12][13]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子公司担保 - 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人员应在审批前报告并按指示表决[21]
中草香料: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4-01-10 14:0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0800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 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 对公司各职能部门、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 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 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
中草香料: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024-01-10 14:00
制度审议 - 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制度目的是加强承诺规范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5] - 公开承诺需含具体事项等且有履约时限[8]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应分析可实现性并严格履行[8] - 无法履行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且公司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