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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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菱科技(873305)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4 15: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等[9] - 会计报表附注等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2] - 业绩预告等变动幅度超20%且不能合理解释认定有重大差异[13][15] 适用对象与追责 - 适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6] - 公司应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影响监管追责[16] 处理方式 - 主观因素致差错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16]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7] 后续措施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23]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以临时公告披露[24] - 季度、半年报参照本制度执行[19]
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4 15:17
制度制定 -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 [6]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 - 董高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董高在相关时间节点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9] - 董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公告[9] - 董高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10]
九菱科技(8733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4 15: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于关联方[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8] 其他规定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19]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相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9]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按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20] - 公司可在上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21]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5] - 关联交易未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特殊情况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7]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26]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关联交易需提供七类材料[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文件信息 - 文件发布主体为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2] - 文件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32]
九菱科技(8733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4 15:17
证券代码:8733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的议案》之子议案 2.18: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应 ...
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4 15:17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6][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无审议事项可不召开[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表决每名委员一票,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6]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通过,自决议通过日施行[19]
九菱科技(8733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4 15:17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10] - 特定违法违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担任[10][11] - 连续任职6年独立董事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北交所5日内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5]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日内公司向北交所报送电子文件[15]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7]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公司60日内补选[17][18]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含相关内容[22][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4]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5]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
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24 15:17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 任职条件 - 担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等条件,有8种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有3种情形之一,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并提示风险[8] 工作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事务,协助公司治理等[11][12] 任期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有聘任、解聘等相关规定[16] 细则生效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4 15:16
制度规定 - 2025年6月20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文件等移交[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九菱科技(873305)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4 15: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4][125] - 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8人[4][12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86.77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7]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会[32][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0][102][104]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0]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9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9]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2]
九菱科技(87330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6-24 15:15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7月9日15:00现场会议,7月8 - 9日15:00网络投票[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8][9] 会议地点与登记 - 会议在荆州市沙市区渔湖大道45号公司新材料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11] - 7月9日下午2:00 - 2:30登记,地点同会议地点[17] 会议其他信息 - 审议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等多项议案[12][13] - 联络人张青,电话0716 - 8818857,传真0716 - 88186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