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菱科技(873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 - 2025年6月20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文件等移交[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规定 - 2025年6月20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文件等移交[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