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87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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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裕科技(871694) -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3-11-12 16:00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2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8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0%,可交易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 | | 是否为控 | | | | 本次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股东、 | 董事、监 | | 本次解除 | 除限售 | 尚未解除 | | 序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实际控制 |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限售登 ...
中裕科技(87169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2 16:00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5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申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申请离职或其他 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 ...
中裕科技: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11-10 07:37
股权激励 - 2023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公告[2] 核查情况 - 核查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10月24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4] - 核查期间无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6]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形,无内幕交易行为[7] 备查文件 - 包括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8]
中裕科技: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0 07:37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21楼 电话:0512-68700889 传真:0512-68700889 邮编:215000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裕软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 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 ...
中裕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0 07:37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5,353,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
中裕科技: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3-11-10 07:37
核心员工认定 - 公司认定76人为核心员工[3] - 2023年10月2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核心员工议案[3] -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对名单公示11天无异议[3] - 2023年11月3日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4] - 2023年11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定议案[4]
中裕科技(871694) - 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2023-11-09 16:00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1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一、核心员工审核情况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徐庆忠等共 76 人为 公司核心员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 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徐庆忠 等共 76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期 11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徐庆忠等共 7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 异议 ...
中裕科技(871694) - 公司章程
2023-11-09 16:0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 22 | |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5 | | | 第三节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 第一节 监事 37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中裕科技(871694) -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9 16:00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21楼 电话:0512-68700889 传真:0512-68700889 邮编:215000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裕软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 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