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87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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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870976)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1]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2] 费用与变更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 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0] 选聘与监督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过程公平公正[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报告[8] 文件保存与期限 - 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至少10年[9][12]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16] - 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视声智能(870976)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定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董事选举应推行累积投票制[5] 提名规定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选,有提名权股东需提前10日提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方式,超应选人数或投票总数多则无效[12][1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有效表决权股份1/2,不足人数等情况需二轮选举[15][16]
视声智能(8709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 - 议案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股东会审议[2] 控股股东要求 - 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 特定时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及时告知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15] - 转让控制权应公平合理解决违规问题[19] - 不得新增影响独立持续经营的同业竞争[22] 信息管理 - 公司做好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16] - 控股股东配合信息披露问询,沟通不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15] 股东规定 - 5%以上股份股东告知公司相关情况[18]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8]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9]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 [9]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4]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5] - 减持完毕或区间届满及时披露结果[15] - 减持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公告[16] - 未实施或未完毕区间届满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6] - 股份被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其他规定 - 离职致股份减少,双方遵守规定[17] - 制度无规定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1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9] 公告日期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20]
视声智能(8709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资类型与期限 - 对外投资形式包括对生产类固定资产等投资、委托贷款、证券投资等[6] - 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1年)和长期投资(超1年)[7]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决策与实施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负责人[15]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对投资建议评估并编制短期投资计划[17] 操作与审批 - 短期有价证券投资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8] - 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作意向书[20] - 可行性报告通过后,总经理、董事会按权限审批,超出权限提交股东会[20] 合同与管理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法务审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31]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评审小组每季度汇报进度、预算执行等情况[35]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4]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5] 人员管理与检查 - 公司每年与派出人员签订责任书,派出人员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7]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3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视声智能(8709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等认定为重大差错[11]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认定为存在重大差异[12] 责任处理 - 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17] - 承诺人需履行承诺并及时披露信息[18] - 处理责任人保障其陈述和申辩权利[19]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9]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1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公司制度依照国家法规等执行[21]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5 11: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 细则于2025年9月15日生效实施[24][2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8]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1/2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2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2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召开[13] - 会议通知提前5天发,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4]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信息管理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存续期不少于10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17] - 委员及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不回避[19][20] - 会议记录及决议说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情况[29]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履职情况,公司部门配合提供资料,委员可查阅资料、质询董事和高管[22] - 结合多因素评估业绩指标和薪酬方案,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2]
视声智能(8709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年开1次定期会议[11] - 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同意不受此限[1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2]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制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
视声智能(8709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3] 人员设置 - 设总经理1名,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可聘副总经理若干,设财务负责人1名[7] 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有相关背景并工作3年以上[9]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交董事会决定[9] - 解聘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出,副总经理等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10] 职责权限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等工作[10]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制度制定和内控健全[17] 绩效评价 - 董事会组织并决定总经理及经理层绩效评价[14] 其他规定 - 总经理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16]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至少10年[20] - 总经理薪酬与业绩考评挂钩,不善管理可处分问责解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