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87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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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87097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子公司设立 - 子公司设立形式含控股超50%等情况[6] 报告与预算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工作报告及经营计划[12] - 子公司财务按规定时间提供预算[18] 重大事项报备 - 子公司重大事项相关文件等按规定时间报备[24][30] 人事与绩效 - 子公司建立劳动人事等制度并备案[21][30]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指定专人报重大信息,信息披露统一管理[27][29] 档案管理 - 子公司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特殊档案两级管理[32] 审计监督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并提整改意见[33][35]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施行,子公司参照制定并备案[37]
视声智能(87097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5 1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3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 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 声智能 ...
视声智能(8709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9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5《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4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 ...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7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管理, 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视声智能(870976)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5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1《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议 ...
视声智能(8709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 本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35]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10]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10] 知情人范围与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13]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6] 报备与自查 - 年度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报备文件,自查期不同[19][21]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1] - 收购报告书摘要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3] 其他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5] - 公司进行收购等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定期报告等正式披露前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容[16]
视声智能(87097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5 11: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则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范围与北交所上市时一致[6]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登记相关事项[8][9]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董秘负责协调,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视声智能(870976)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2025-09-15 11:32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3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修订<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广州视声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 ...
视声智能(8709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5 11:32
董事会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1/3,其中1名应为会计专业人士[9]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临时会议除紧急情况外,提前48小时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董事长选举与履职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履职[13] 会议延期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书面提议延期[15][27]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7]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7]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视频等方式[20][23] - 董事接受委托出席,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3]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执行与记录 - 董事会议案决议后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长督促检查[30]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形成纪要和记录[33] - 与会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3] - 董事在决议签字承担责任,有异议可免责[33] - 不出席等情况董事不免责[33] 档案保存 - 表决票、会议记录、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24][32][34]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3] 其他说明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6]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