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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870976) - 《会计师选聘制度》
视声智能视声智能(BJ:870976)2025-09-15 11:3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1]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2] 费用与变更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 对5种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0] 选聘与监督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过程公平公正[7]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报告[8] 文件保存与期限 - 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至少10年[9][12]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16] - 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选聘时间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