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87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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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87086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15 11:03
累积投票制度 - 实施细则经2025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5] - 董事会等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9]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2] - 股东可集中或分别行使表决权,所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14][15] - 投票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无效,少于则有效[15]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5] - 当选董事得票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17] - 若得票情况特殊需进行第二轮选举[17]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绿亨科技(87086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15 11:03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绿亨科技(87086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25-08-15 11:03
股东会投票制度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经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3] - 股东会设现场会议,提供网络等投票平台[5] - 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6] - 明确网络投票事项,申请开通服务、录入信息[8]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出席表决权总数[10] - 累计投票超票数或人数,选举票无效[10]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其他议案同意见[10]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特殊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1]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5]
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3
制度审议与生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3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32] 人员申报要求 - 新任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相关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减持与增持计划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3]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原因[14]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23]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 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整数倍、持股5%以上股东触及1%整数倍,公司应披露变动情况[23] - 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应在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及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25] - 公司减少股本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变动,应在注销实施公告时披露变动情况[2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7] 比例取值范围 - 本制度中“达到”“触及”具体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29]
绿亨科技(87086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3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 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或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包括: ...
绿亨科技(87086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3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4]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2] - 每年度现金分配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2] 政策调整与审议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 - 公司应在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执行情况[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5]
绿亨科技(8708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3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 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 信息, ...
绿亨科技(8708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5 11:03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 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绿亨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领导班子的职责和分工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 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的总经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
绿亨科技(8708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3
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 ...
绿亨科技(87086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5 11:03
制度审议通过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本制度2025年8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29]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8] 需报告事项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且金额超5000万元的合同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0]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总资产30%需报告[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报告[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8] - 已披露信息存在差错需按要求或经董事会决定更正[18] 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需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0]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0][2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原因、文件等内容[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分析判断,需披露则汇报董事会并公开[22] 制度执行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报送资料[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23]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