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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8708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绿亨科技绿亨科技(BJ:870866)2025-08-15 11:03

制度审议与生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3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32] 人员申报要求 - 新任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6][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相关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减持[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减持与增持计划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3]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原因[14]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23]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 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整数倍、持股5%以上股东触及1%整数倍,公司应披露变动情况[23] - 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应在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及股东权益股份变动情况[25] - 公司减少股本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变动,应在注销实施公告时披露变动情况[2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25] - 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7] 比例取值范围 - 本制度中“达到”“触及”具体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