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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87086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绿亨科技绿亨科技(BJ:870866)2025-08-15 11:03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4]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2] - 每年度现金分配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2] 政策调整与审议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1]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 - 公司应在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执行情况[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