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83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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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8394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5:32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12]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 定期报告相关规定 - 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报或季报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3] - 董事会编制审议定期报告确保按时披露,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6] - 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该期限内披露业绩快报[16]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20%以上或盈亏变化,及时修正公告[1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发生大额赔偿等重大事件、变更公司名称等,立即披露[19][20][29] 交易审议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7][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披露要求 - 重大诉讼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0] -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披露变动情况[4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总资产30%及时披露[43] - 订立相关合同金额占比达标需披露[65] 人员职责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3个月内确定人选,此前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47] - 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东、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50] -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情况及时告知公司[51] 信息编制流程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等,各部门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54][55] - 定期报告披露经多环节审核董事长签发,临时报告编制有不同审核披露程序[55][56][57] 保密与沟通 - 董事长等为保密责任人,商务谈判等提供未公开信息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1][62]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信息泄露报告公告[63] 投资者关系与文件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收到监管文件报告董事长等[65][66] - 加强对外宣传文件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65][66][6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处分赔偿,违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72]
并行科技(8394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5: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份表决权与持股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19] 会议记录与决议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关联事项决议须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28]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定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细则与法规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改[35]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6]
并行科技(83949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25 15:32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
并行科技(8394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5 15:3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并行科技(83949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25 15:3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承诺”指公司及其相关方业务中的承诺行为[6]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具可操作性及时限[6] - 承诺履行条件达时承诺人应通知公司并履行义务[7][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及履行情况[8] 变更豁免 - 承诺人可因客观原因变更或豁免承诺,需披露原因并提方案[10]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公司被收购时原实控人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10]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遵守相关承诺[10]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并行科技(83949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7-25 15: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 ...
并行科技(8394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5:32
证券代码:839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北 ...
并行科技(83949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25 15:31
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823万元,修订后为5970.9405万元[4]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5823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数为5970.9405万股[5] - 2025年5月26日、6月18日和6月25日办理完毕合计1479405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变更[8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 股东需遵守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14]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7][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审议[2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43] - 公司职工人数达300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43] -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5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68][69]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订,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0][7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2] 其他事项 -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84]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4] - 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83]
并行科技(839493) - 购买资产的公告
2025-07-25 15:31
业绩相关 -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3.61亿元[7] 采购数据 - 已采购资产合同金额786.13万元[7] - 未审固定资产累计采购1.70亿元[7] - 本次董事会审议购买资产成交7150万元[7]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采购2.49亿元,达净资产50%[7] 交易对象情况 - 山东正云2024年度总资产9433.72万元,净资产4912.75万元[12] - 山东正云2024年度营业收入1.57亿元,净利润937.05万元[12] 合同价格 - AI算力服务器合同价格6750万元,存储和交换机各200万元[17]
并行科技(8394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15:31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离职生效及履职规定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8] - 任期届满未改选等情况,原人员在新人员就任前仍需履职[8] 补选及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间 - 董事、高管提出辞任或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8][9]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解任及交接要求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需通知并考虑申辩理由[10] - 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应办妥交接,范围含经营决策文件等[12]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3]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