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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进感应(83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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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进感应(838670)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3
制度制定 - 公司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7票同意[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7]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消除原因后说明情况[9][11] 登记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11]
恒进感应(8386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至少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会计专业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8]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违法犯罪不良记录[8] - 特定持股或股东亲属不得担任[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14] 履职规范 - 提名人关注候选人出席会议情况[14]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任职[16] - 连续三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6][27] 公司保障 - 公司通报运营情况,保障知情权[29] - 按时发会议通知,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0]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30] - 给予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恒进感应(8386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3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94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5.09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
恒进感应(8386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3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 - 经理办公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7]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依提名聘任或解聘[7] 职责权限 -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11] - 副总经理为助手,可代行总经理职权[12] - 经理办公会有权拟订公司发展目标等[15] 项目与财务 - 投资项目经审议批准后实施[18] - 重要财务支出经报告、审核、批准流程[20] 行为准则 - 总经理等应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2] - 总经理等不得有违规经营和侵占行为[23] 细则说明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27] - 细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25]
恒进感应(838670)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3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细则修订[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七日通知[15] - 两名委员提议或必要时开临时会,提前五日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半数以上通过[15] 其他 - 秘书两日内报决议结果给董事会[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9][20]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6]
恒进感应(83867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 - 现任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当选[13] - 得票相同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3] - 当选不足应选董事分情况处理[13]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恒进感应(8386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六种情形的法人或组织[10]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11] 关联交易事项与限制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种交易事项[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以下列六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5] 决策程序 - 董事会讨论和表决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特殊情况除外[23] 交易原则与职责 - 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具有商业实质,不得输送利益或调节利润[5][1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7] 信息告知与名单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应建立并更新关联方名单[6]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8] 损失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17] 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批准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日常经营相关可免审计或评估[31]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31]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3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8] 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也有成本加成法等多种定价方法[34] - 关联交易协议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内容明确、具体、可执行[26] 日常交易预计 - 公司对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总金额并按规定审议[28] 免审议与披露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9]
恒进感应(838670)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3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84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14 《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恒进感应(8386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53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五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0]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0]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2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2]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22,23,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3,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出通知[2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33] - 公司应在住所地或通知确定地点召开股东会,提供现场、网络、电子通信方式参会[35]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等内容[3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累计超公司股本总额1%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4]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报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7]
恒进感应(8386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95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5.10 《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 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