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8386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恒进感应恒进感应(BJ:838670)2025-08-27 11:5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六种情形的法人或组织[10]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11] 关联交易事项与限制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种交易事项[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以下列六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5] 决策程序 - 董事会讨论和表决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特殊情况除外[23] 交易原则与职责 - 公司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具有商业实质,不得输送利益或调节利润[5][1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7] 信息告知与名单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公司应建立并更新关联方名单[6]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8] 损失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源造成损失时,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17] 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批准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日常经营相关可免审计或评估[31]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31]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3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股百分之五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该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8] 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也有成本加成法等多种定价方法[34] - 关联交易协议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内容明确、具体、可执行[26] 日常交易预计 - 公司对每年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总金额并按规定审议[28] 免审议与披露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