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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3-10-26 10:41
独立董事津贴办法 - 2023年10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办法并提交股东大会[2] - 津贴仅独立董事享受,按月发放,财务部负责[6][8] - 差旅费等据实报销,离任按实际情况发薪[8] - 违规可停发津贴,费用列“管理费用”[8] - 办法经股东大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1][12]
方大新材:承诺管理制度
2023-10-26 10:4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 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收购人(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 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 以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人在公司股份制改革、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 ...
方大新材: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10:41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 电话:010-65288888 传真:010-65226989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新材")委托,担任方大新材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
方大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
方大新材: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6 10:41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 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规范和保障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 ...
方大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6 10:4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任、更换及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相关事由详细 规定,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
方大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6 10:41
董事与独立董事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及以上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不符任职资格应1个月内离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变动[4][5] - 特定情形60日内补选董事,其他情形辞职报告送达生效[5] - 原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删除,现董事会独董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5][6][1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部分事项及专门会议召集等有相应表决要求[8][10][11]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条件和承担费用等[12][13] - 独立董事需提交述职报告、出具独立意见并在特定情形报告监管机构[14][1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6][17] - 战略委员会三名成员含一名独董,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并提建议[16][17] - 未设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独董专门会议审查被提名人资格[17] 交易审议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收、利润等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董事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监事任期3年,特定情形60日内补选[2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原则每年分红,有条件可中期分红或发股票股利[21] - 现金分红需满足税后利润为正等条件,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23][24][25] - 利润分配预案经多程序审议,特殊情况需专项说明[2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通过[27] 其他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经多程序决定[2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股东大会特定表决通过,特定情形成立清算组[27] - 公司根据规定修订章程,修订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29]
方大新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3-10-26 10:41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分配表 |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本次授予 | 占本公告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 | 日总股本 | | | | | (万股) | 总量的比例 | 的比例 | | 1 | 杨凯 | 副总经理 | 35 | 54.69% | 0.27% | | 张晓贤等14名核心员工 | | 核心员工 | 29 | 45.31% | 0.23% | | 合计 | | | 64 | 100.00% | 0.50%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杨凯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方大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6 10:41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
方大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26 10:41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其他事项[8] - 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公司保障召开并承担费用[9][10] - 制度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