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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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83721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16: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章总则 | |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 |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 |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智新电子(83721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7 16:0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方成交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9]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等原则[22]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25]
智新电子(837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司章程" ...
智新电子(83721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6:0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3 关于修订《年度报告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 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智新电子(8372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6:0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上 述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3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 ...
智新电子(83721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16:00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 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上述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选举流程,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潍坊 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司章程"或" ...
智新电子(83721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7 16:0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公告主要内容,签后可使用资金[10] - 用作7项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同意意见[12] 现金管理与账户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2]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事项经审议及发表意见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资金支付困难,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4]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变相改变用途[6] 募投项目管理 - 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16]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8]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到期前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单次补充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6] 信息披露与检查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说明会,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或有重大风险,2个转让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或挪用资金,发生时应追回并处分责任人[26] - 审计委员会关注使用情况,必要时督促出具鉴证报告[26]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应说明情况并整改[2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9]
智新电子(8372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6:00
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2025年8月28日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细则[25]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主要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控等[12]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罢免[21]
智新电子(8372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及修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6 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 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公司章程" 或"《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 ...
智新电子(83721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缴纳所得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标准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满足特定情形属重大事项[11]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 减少每年现金分红比例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且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现金分红规则 - 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4] -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16]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6] - 审议权益分派方案股东会前已披露定期报告,分配金额不超报告可供分配利润[16] 监督与程序要求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 权益分派方案制定和变更需履行审批程序[1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7] 股利派发与实施规定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 实施权益分派通过中国结算进行并披露实施公告[20] - 申请实施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20] - 提交申请至实施完毕总股本和参与分派股本基数保持不变[20] 政策执行与调整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会批准方案[22]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22] 终止实施规定 - 终止实施权益分派需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和情况[2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