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方成交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9]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等原则[22]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