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8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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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公司章程
2023-11-13 10:41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0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订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本章程""公司章程"或"《章程》")。 第二条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发起设立。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18日。2015年11 月公司在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潍 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707007884641257。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 ...
智新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4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 A 栋 43/45 层 电话:0532-55769166 传真: 0532-55769155 邮编: 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坊智新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葛言、郭琳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于 2023年 11 ...
智新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4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三)公司董 ...
智新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0-27 09:09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 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 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 ...
智新电子: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2023-10-27 09:09
一、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立的情况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 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 经过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鉴于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该制度经第三届董事 ...
智新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7 09:09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9]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9] -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9] 重大变化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需关注[10] - 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5000万元需关注[1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23] 关联交易 - 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需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总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本年度预计总金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7] 诉讼与股份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1]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33]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需告知公司[33] 减持规定 - 控股股东等计划集中竞价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3个月内超1%则30个交易日前预披露[33]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披露进展,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公告具体情况[34] 其他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涉及收购等情形应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34] - 公司出现停产等情形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披露[35] - 北交所对公司实行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应及时披露[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36] 人员规定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38] 审计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9] -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审计应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40] 数据提供 - 公司对内、对外提供资料中财务数据以财务部提供为准,生产数据以生产部提供为准,员工情况以总务部提供为准[40] 信息审核 - 非正式公开披露前的法定重大信息需部门领导签字审核、公司领导签字批准、董事会留底备案[40] 报告编制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4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涉及重大事项分别提请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批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43] 责任界定 - 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54]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54]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54]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5]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4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45] 信息发布 - 公司披露信息应在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指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47][48] 保密责任 -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58]
智新电子:承诺管理制度
2023-10-27 09:09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 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其他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 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章程""公司章程"或"《章程》")的有关规定, ...
智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09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9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口头通知或书面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召开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魏学军、张松旺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智新电子:股东大会制度
2023-10-27 09:09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4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 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
智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09:07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5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 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潍 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