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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83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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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8358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0:02
会议议案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于2025年9月25日董事会表决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7]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7]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人一票记名表决,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6] 其他规定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6]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1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17][20]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9月26日发布[22][23]
百甲科技(8358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不限比例[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减持规定 - 每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超1%应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8]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9] 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及业绩相关公告前不得买卖股份,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0] 检查安排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等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1]
百甲科技(8358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3《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防控内幕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法律法 规、规范 ...
百甲科技(83585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制度修订 -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50%以上股份等可实际控制的公司[5] 公司管理 - 公司可授权人员参加子公司股东会,全资子除外[8] - 子公司经理需编制年度报告及计划[12] 财务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对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实施指导监督[13] 信息报告 - 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8]
百甲科技(83585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披露规则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涉秘信息可代称或豁免临时报告[7][9] 管理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秘书组织协调,部门协助办理[10] - 申请经秘书审核,董事长决定,需登记入档保存十年[10] 后续要求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1]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3]
百甲科技(83585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方[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方成交超3000万且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6] 授权与其他规定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的关联交易[18]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0][22]
百甲科技(8358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顾问[10]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流动资金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9]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募集资金,应在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19] 检查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3]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顾问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制度说明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百甲科技(83585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6 10:02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健全投 ...
百甲科技(8358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26 10:02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8《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表 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是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 ...
百甲科技(83585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26 10:02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机制,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