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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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08 13: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骏创科技(833533)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08 13:32
累积投票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7日经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2]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4] - 董事候选人数不少于法定最低,独董单独提名且名单不重复[6] - 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半数当选[8]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骏创科技(8335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
2025-07-08 13: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报告与诉讼相关 - 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16] - 审计委员会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3][25]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5]
骏创科技(83353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08 13:32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4] - 委派至控股子公司董事人数应超半数[8] 经营计划与预算 - 子公司总经理每年12月编制下年度经营及预算计划[13] 会议安排 - 子公司定期(2周/次)开经营例会,每月开经营计划会议[13] 合同与投资审批 - 子公司经营合同影响达净资产10%(含)以上报母公司批准[15] - 子公司一次性投资低于净资产10%董事会决议实施,高于则报母公司[20] 报告与汇报 - 子公司按季度提供经营及财务报告[18] - 获批投资项目每月至少向母公司汇报进展[21] 信息通报 - 子公司发生影响股价事件当日通报董秘[23]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3] 审计相关 - 子公司配合内外部审计[26] - 公司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审计并报审计委员会[29]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做好准备并配合[29] 人员管理 - 母公司派出人员履职不力将处分、处罚或撤换[29] 规则实施与修改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修改亦同[31]
骏创科技(833533)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08 13:32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目的是加强承诺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符合法规和业务规则[6]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和时限[7] 履行与变更 - 履行条件达成时相关方应及时通知并履行义务[8]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因客观原因变更需披露原因并经审议[8][9] 约束措施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当事人应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并披露[10]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骏创科技(8335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7-08 13: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 ...
骏创科技(8335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08 13: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27]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0]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官网、新媒体平台等[11]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报告说明会要求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5] - 举办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网络沟通平台建设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指派或授权董秘处理北交所互动平台提问[16] 特定对象沟通管理 - 与特定对象沟通做好记录存档,沟通后要求知会文件并核查[17] 重大方案沟通 -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公告后至股东会前与投资者沟通[19]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工作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责任人[20]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处理诉求等职责[20] 媒体宣传审核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样稿、主动采访媒体计划及报道资料需董秘审核[21][22] 外部关系建立 - 与证监会、北交所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争取与其他上市公司合作[22]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23] 纠纷解决方式 - 与投资者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24]
骏创科技(833533) - _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8 13: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科学决策投资项目,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技术、债权、厂 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等形式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 或经济组织进行的以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或组织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 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
骏创科技(8335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8 13: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 第二条 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
骏创科技(833533) - 公司章程
2025-07-08 13:32
1 / 46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 7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