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骏创科技(8335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BJ:833533)2025-07-08 13:32

制度审议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3] 报告义务人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列[6] 重大信息 - 重大信息包括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等多类信息[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3]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3] 保密要求 - 公司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6] - 重大信息知情人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在无关部门或个人间传播[16] - 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载有重大信息的资料,不准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16] 信息披露 - 公司存在重大事件应分阶段披露信息,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7]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2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最先发生时2小时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通报重大信息及进展[19][25]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必要时应向董事长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20] 其他规定 -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披露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组织沟通或澄清[21] - 董事会秘书应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1]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罚或损失应追究责任[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