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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细则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BJ:833533)2025-07-08 13: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报告与诉讼相关 - 内部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16] - 审计委员会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8]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七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3][25]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