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83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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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科诺尔(83252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9-10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按月发,从股东会通过日起算[6] 发放规则 - 离任按实际任职和考核发放,违规或决策失误可不发放[6] 费用报销 - 独立董事参会差旅费等公司据实报销[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7]
纳科诺尔(83252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0 11:47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特定情况下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选举董事人数[10]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表决票投向对应候选人,且有最大表决票数规定[10] - 选票数超最高选票数、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选票视为弃权[12] - 选票总数≤有效票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12] 董事补选规则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拟选人数二分之一,原董事会履职,会后两月内补选[12] - 当选董事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会后两月内补选缺额董事[12]
纳科诺尔(83252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0 11: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9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3]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含负面报道、不良传言等[7]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舆情[7]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8] 职责分工 - 证券部负责重大舆情收集等[9] - 各部门指定联络员配合舆情工作[9] 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11]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11]
纳科诺尔(83252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10 11:47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4《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邢台纳科 ...
纳科诺尔(8325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11:47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 - 公司职工人数300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8]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2][13]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分别提前十日或三日书面通知[13]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决议[2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 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0]
纳科诺尔(8325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批规定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决议[8] - 多种超比例或特定情况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股东会批准[9] 后续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公司财务部应了解情况并披露信息[13] - 高管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追究当事人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章程规定执行,抵触部分依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施行[18][19]
纳科诺尔(83252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10 11:47
会议议案 - 2025年9月9日审议《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9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3] 网络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首日三个交易日前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8]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投票结果统计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入表决权总数,未投其他议案视为弃权[10] - 累积投票制超票数或超应选人数投票视为弃权[11] - 按规则处理多账户、重复投票及需回避股东投票[11][12] 特殊事项披露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披露[12]
纳科诺尔(8325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0 11: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114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9《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纳科诺尔(83252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10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至少每年开一次会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11]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及问题[11] - 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1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交次年计划,结束后两月交年报[12]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5]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5] - 重要投资、资产买卖和关联交易后及时审计[16][17][18] 其他规定 - 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内控,聘请审计可要求内控鉴证报告[19] - 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19] - 建立内审激励约束机制,可提奖惩建议[22] - 董事会可处分违规内审人员[22] - 制度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纳科诺尔(8325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11:47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5-115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北 京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