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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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5 11:11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47,497,112.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478,582.37元[2] - 公司总股本49,982,941股,扣除回购专户后以47,482,941股为基数权益分派[2] 权益分派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预计派9,496,588.20元[2] - 预案4月23日经董事会通过,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 方案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12] 分红政策 - 无重大投资等且满足条件,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对应不同现金分红最低比例[9]
鑫汇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1:11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0位,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 -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收费61034.29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69家[2] 公司决策 - 2023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初审沟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4]
鑫汇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11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现场召开,4月12日企信通知[5]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3] 议案审议 - 多项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预算报告等议案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4][6][7][8][9][10][11][13][14][15] 分红计划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需提交股东大会[11]
鑫汇科: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4-25 11:11
会议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通过召开议案[2][3] - 2024年5月20日15:30现场开会,5月19 - 20日网络投票[5][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8] 议案审议 - 审议9项议案,议案(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1][22]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18]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 - 15:00,地点在深圳[23][24] - 联系电话0755 - 27803010,邮箱chkcorp@chkcorp.cn[25]
鑫汇科: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4-25 11:11
股东减持情况 - 投控东海减持前持股2,352,941股,比例4.71%[2] - 已减持数量0股,比例0%,金额0元[3] - 当前持股2,352,941股,比例4.71%[3] 减持相关说明 - 截至2024年4月24日未减持[4] - 减持与计划、承诺一致,时间届满未实施[3][4] - 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5]
鑫汇科(831167) - 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6: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036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打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gs.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gov.cn/ 2019-04-14 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鑫汇科(831167)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497,112.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0,478,582.3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9,982,941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2,500,000 股后的 47,482,941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496,588.2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 ...
鑫汇科(831167) -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位,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1, ...
鑫汇科(831167)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6: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核字|2024|0011001053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目 录 | 页 次 | | --- | --- | ---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1 |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 1-6 | | |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鑫汇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 ...
鑫汇科(831167)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4-24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