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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监督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见效
政治监督总体原则 - 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 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 [1] -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 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 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1][3] - 运用系统思维 贯通四项监督 常态长效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3] 具体化监督重点 - 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切入点 [1] - 聚焦全市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 提出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等4个方面19条对策建议 [1] - 紧盯池州长江公铁大桥 宁枞高速等23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贯穿全年实施跟进监督 [1] - 建立企地协作机制 构建从招标投标到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监督体系 推动排查廉洁风险点151个 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236个 [1] 精准化监督靶向 - 锚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定位 聚焦长江经济带(池州段)生态保护修复 [2] - 建立联合督查长效机制 通过定期沟通会商 具体点位监督 约谈关键少数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 [2] - 将监督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 [2] - 实地督导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问题整改 推动按期销号 举一反三排查整改问题22个 完善制度机制6项 [2] - 针对长江岸线保护不力问题问责4个党组织 5名党员领导干部 开展以案示警活动4次 [2] 常态化监督实效 - 将乡村振兴领域监督 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 [3] - 今年以来全市立案审查调查群众身边风腐案件1329件 处分1037人 采取留置措施105人 [3] - 通过个案剖析 类案分析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6件 推动深化11项集中治理 [3]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深化监督整治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整治重点 - 聚焦资金管理全流程监督,严查截留挪用惠民补贴、集体收益、坐收坐支集体款项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紧盯村级财务审批关键环节和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程序[4] - 聚焦资产处置各环节监督,推动建立完整规范资产台账,紧盯资产出租、出让、报废等环节,严查私下处置资产、故意压低价格、签订长期低价合同等损害集体利益行为[4] - 聚焦资源利用规范化监督,重点监督林地、耕地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及开发全流程,核查合同合法性及与市场行情匹配度,严肃查处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行为[4] - 聚焦关键主体与重点程序监督,紧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等关键群体,监督民主决策制度落地和村务公开常态化,强化合同全周期监管[5] 监督责任链条与合力构建 - 厘清责任边界构建“闭环式”责任体系,明确村级组织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履职—监督—问责—整改”闭环机制[7] - 贯通监督力量打造“联动式”监督网络,搭建协同监督平台,探索“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模式,纪委监委有关室统筹协调,派驻组监督履职,乡镇纪委负责日常监督[8] - 深化数据赋能探索“穿透式”智慧监督,利用村级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对资金流向、资产变动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推行村务“线上+线下”双公示[8] - 压实各方责任筑牢监管根基,压实村级组织主体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镇街属地管理深化“村财镇管”机制,夯实部门监管责任[9] - 构建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推行片区协作机制实现“监督联动、案件联查、问题联解”,建立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完善“纪巡审”贯通机制形成监督叠加效应[9][10] - 依靠群众力量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强化村务信息公开,聘请老干部、老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员协助开展日常监督[10] 深化标本兼治与系统治理 - 责任落实上再加压,采取下沉式调研、联动式监督、清单式推进、点穴式监督等方式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压紧压实主管监管责任[11] - 协作配合上再加力,发挥系统优势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和“组组”横向协同,在信息共享、调度协调、分析研判等方面强化配合形成监督合力[11] - 制度建设上再强化,督促部门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为契机开展立改废释完善配套机制,加强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12] - 精准定位监督靶点深挖病灶根源,紧盯重大决策、资金运行、资产资源处置、收益分配等环节,精准识别责任缺位、程序违规、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问题[12] - 深化案件查办治本功能推动源头整改,建立案件查办与整改治理联动机制,查办中同步分析制度漏洞,结案后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13][14] - 强化教育引导纠偏固本培元“治未病”,监督下沉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纠偏,开展警示教育普纪教育下乡等活动,推动村级干部廉洁履职培训[14]
三堂会审丨受贿并对抗组织审查如何认定
案件概述 - 于某某曾任B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器械销售和工程承揽中收受或索要财物共计734万元人民币 [4][5] - 2023年7月立案审查调查 2024年4月一审判决受贿罪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6][7][8] 共同受贿定性 - 于某某与私营企业主朱某某构成共同受贿 朱某某主动提出犯意并协商好处费比例 于某某利用职权为请托人陈某某谋取项目中标 [9][11] - 双方分工明确 于某某收受100万元现金 朱某某通过他人账户收受100万元 犯罪总额按200万元认定 [9][12]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纪要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且共同占有财物 应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10][11][12] 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 于某某在2017年与行贿人陈某某共谋虚假退赃 通过装满书的提包制造退款假象 并安排朱某某见证 [13][15][16] - 2023年于某某与陈某某串供 约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统一口径应对审查 [13][16] - 该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侵害党员对党忠诚老实义务 被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 [14][15][17] 债务免除型受贿 - 2016年于某某向医疗器械商尚某某借款100万元炒股 初期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 [18][19][21] - 后因炒股亏损 于某某未还款 尚某某明确表示免除债务 于某某欣然接受 [18][21] - 根据司法解释 债务免除属于财产性利益 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尚某某谋利后接受债务免除 构成受贿罪 [20][22]
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增强“一把手”监督质效
核心观点 - 吉林省四平市纪委监委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从责任压实、靶向监督、机制融合、案件查办等方面全链条发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1] 完善机制压实责任 - 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及《四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工作办法》等三份清单 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方式、压实监督责任 [2] - 协助市委建立“一会一谈”工作机制 市委主要领导经常性与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 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谈话、集中整治专题谈话6次 [2] - 建立“一书一函+两单”工作机制 已向市委市政府发送同级监督建议书和提示函40份 向市直职能部门、县(市、区)党委发送督办单、提示单33份 [2] 精准发力紧盯关键 - 聚焦政治责任 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3] - 聚焦重大决策 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防范“一言堂”“家长制”风险 [3] - 聚焦重要事项 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3] - 聚焦为民宗旨 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 整合资源提升实效 - 做细日常监督 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参加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调研谈话监督400余人次 [4] - 做精专题监督 坚持“一专题一方案”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会商交流400余次 [4] - 做实巡察监督 统筹运用常规巡、提级巡、“回头看”等方式 全面检视“一把手”政治问题 查找政治偏差 [4] 从严查处标本兼治 - 坚持严的基调 对发现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政商勾连等腐败问题 [5] - 紧盯案件暴露的权力运行不规范、决策程序不严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在系统施治、靶向纠治上下功夫 破解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5]
清风为伴产业兴丨小吃里的大民生
沙县小吃产业升级 - 沙县区投资34亿元推进24个重点项目,推动小吃产业向现代化产业集群跨越[1] - 沙县小吃三产融合示范园已集聚26家产业链企业,新增30条产品生产线[2] - 示范园预计年产值实现9亿元以上,利税超千万元[2] 产能与效率提升 - 自动化流水线和机械臂用于生产皮薄馅足的蒸饺[1] - 冷链物流车将特色产品发往全国200多个城市[1] - 某企业因问题解决实现提前开工,预计新增产能带动其年收益提升30%[1] 政府监督与营商环境优化 - 区纪委监委将护航小吃产业发展作为监督重点,打出精准监督“组合拳”[1] - 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5次,召开企业座谈会23场,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2] - 推动职能部门将“企业跑腿”变为“上门服务”[2] 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 - 针对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验收走过场等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督办整改[2] - 严肃问责14名干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2] - 推动完善工程监管、财务审批等8项制度[2] 产业带动效应 - 沙县小吃“金字招牌”使上万农户从中受益[2] - 产业坚持走“小吃富民”之路[1]
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此前的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案件核心观点 - 文章认为对于党员在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处分前未交代的违纪行为(即“漏错”),不应撤销原处分决定,而应作为新的违纪行为处理,并根据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且处分影响期应合并计算 [2] 案件处理方式分析 - 对于李某的“漏错”行为,存在两种处理观点:第一种认为应撤销原严重警告处分决定,将新旧违纪行为合并处理 [2] -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需撤销原严重警告处分决定,应将后发现的违纪行为作为“漏错”情形的新违纪行为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 [2] - 文章采纳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原处分决定在事实证据、程序权限等方面无重大问题,不符合撤销条件 [3] “漏错”情形的认定要件 - 认定“漏错”需满足三个条件:党员前一次受到的是开除党籍以外的党纪处分;遗漏违纪行为是在原处分决定生效后发现;遗漏违纪行为是在原处分决定生效前实施 [4][5] - 本案中,李某前次受严重警告处分,未交代的违纪行为在处分生效后发现且于生效前实施,符合“漏错”情形 [7] “漏错”情形的处分规则 - 对于“漏错”情形,应根据遗漏违纪行为的事实确定应适用的处分幅度和档次,再综合研判是从重还是加重处分 [6] - 处分影响期应合并计算,新处分的影响期与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之和为总影响期 [7] - 本案中,纪委最终给予李某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原未执行完的半年影响期与新处分的一年半影响期合并,总影响期为二年 [8]
派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做实专责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水平治理
纪检监察工作概况 - 鞍钢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发现问题1499个,提出建议919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6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99项 [1] - 派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搭建平台织密网络,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 -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推动决策完整准确全面落实 [1] 对特定企业与领域的监督 - 中国电信纪检监察组推动集团党组成员赴被巡视二级单位召开问题剖析会,针对信访案件多发单位督促开展政治生态分析 [2] - 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围绕稳外贸、保供应链安全等任务约谈负责人,并组织力量赴31家二、三级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2] - 中国华能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基层纪委对36家涉及新能源的二级单位施工项目开展全过程“穿透式”监督 [2] 违规违纪问题整治 - 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利用联合监督信息系统自动分析报销票据,精准识别拆分发票、虚假接待等隐蔽违规行为 [3] - 南水北调集团纪检监察组开展违规收礼监督,严肃处理处分9人 [3] 制度建设与风险防控 - 中国移动纪检监察组对招投标采购的评审、围标串标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建立专家管理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登记报告制度 [4] - 中国华电纪检监察组建立重点领域“一盘棋”监督贯通体系,制定监督协调工作措施,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共促、成果共用机制 [4] - 国投集团纪检监察组针对雅砻江流域大型基建项目特点,指导制定权力运行规则,编制融合工作手册,建立覆盖30多个管理板块的正面负面清单及罚则规定 [5]
广西:坚持查改治贯通 系统施治规范校园餐管理
整治行动概述 -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自去年4月以来持续深化整治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1] - 整治行动坚持办案开路,贯通“查改治”,突出问题导向[1] - 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教育等职能部门和各市纪委监委组成9个监督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2] 监督检查与发现问题 - 今年以来监督检查组先后3次深入14个市、111个县(市、区)的319所学校、9家食材供应商开展检查[2] - 检查发现食材采购、安全监管、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近2000个[2] - 推动相关部门和学校聚焦问题立行立改[2] 制度建设与清单化管理 -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广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负面清单》[2] - 负面清单从食品安全、食材采购、资金管理、食堂管理、食堂建设等5个方面列出50条禁止性事项[2] - 自治区纪委监委推出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工作指引[1] - 桂平市推动建立完善食品食材采购招标等19项制度机制[4] 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 -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线索大起底、类案指引、深挖“案中案”等举措,查处违规指定食品供应商、违规插手招投标、违规发包转包等问题[3] - 桂平市教育局原局长黄某违规干预校园餐食材选购配送,要求学校向其特定关系人经营的配送公司购买食材并收受好处费[4] - 接任局长韦某同样因插手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进一步揪出原副市长唐某、市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冯某等人[4] - 桂平市纪委监委组织市教育局干部、学校领导旁听原局长韦某案庭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40个[4] 具体整改措施与成效 - 来宾市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加大投入改造扩建食堂,提升餐食质量[1] - 玉林市容县某中学总务处主任韦某因在整改自查报告上虚报菜品种类与数量被严肃处理[2] - 容县纪委监委对县教育局党组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对营养餐菜品营养不均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自查自纠[2] - 桂平市纪委监委向市教育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严格落实公开招投标制度[4]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张福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事件概述 -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张福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1] - 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1] 调查机构 - 调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和云南省纪委监委共同进行 [1][2]
山东通报4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山东省纪委监委曝光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违纪违法案件 - 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旨在强化专项监督并严明纪律要求 [1] - 四起案件均涉及地方官员利用职务便利 在环保核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1][2] 案件一:淄博市原副市长宋振波违规插手环保核查 - 宋振波在任临淄区区长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某材料公司在环保核查方面提供帮助 并多次收受该企业负责人所送现金 [1] - 宋振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于2025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案件二:滨州市原政协官员甄恩如“靠工程吃工程” - 甄恩如在任滨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沿黄生态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工程承揽、环评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1] - 甄恩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于2025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案件三: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原董事长郭建伟在矿山土地项目中搞权钱交易 - 郭建伟在任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主任和土地发展集团董事长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矿山恢复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承揽、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2] - 郭建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于2025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待遇 并于2025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2] 案件四: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吴广海利用环保项目谋私 - 吴广海在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环保项目审批和环保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 接受企业安排的旅游活动并非法收受财物 [2] - 吴广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于2025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