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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前8月售车逾22万辆增5.67% 拟与福特共计向子公司增资24.78亿
长江商报· 2025-09-24 19:16
公司与福特战略合作及增资安排 - 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按原有持股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上海)增资24.78亿元 其中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4亿元 福特以现金出资12.14亿元 用于清偿子公司负债[2] -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铃福特(上海)51%股权 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 - 公司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及皮卡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该安排旨在提升产品销量[3][4] 营销渠道整合计划 - 福特中国将整合江铃福特与长安福特乘用车营销渠道 由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管理 预计10月官宣具体方案[2][5] - 整合后两家主机厂的销售渠道将同时销售双方产品 包括海外进口的福特皮卡车辆[2][5] - 该举措旨在简化运营 消除冗余并扩大销售及售后服务覆盖面[6] 江铃福特(上海)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底子公司总资产11.06亿元 净资产-14.23亿元 陷入资不抵债 2025年上半年总资产8.75亿元 净资产-14.21亿元 仍处资不抵债状态[4] - 2024年营业收入53.23亿元 净利润-6.77亿元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6.67亿元 净利润177.96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负债22.96亿元 其中对江铃汽车债务14.7亿元 主要源于日常经营[4] 公司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前8月销量22.65万辆 同比增长5.67% 完成全年39万辆销量目标的58%[2][9][15]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80.92亿元 同比增长0.96% 净利润7.33亿元 同比下降18.17%[8][10] - 2024年营业收入383.74亿元 同比增长15.70% 净利润15.37亿元 同比增长4.17%[7] 细分市场与出口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轻客销售4.71万辆 同比增长23.09% 市占率居行业第一 皮卡销售3.32万辆 市占率居行业第二 轻卡销售3.53万辆 同比增长21.91% 市占率居行业第七[14] - 2025年上半年出口销量6.9万辆 同比增长24.3%[15] - 2024年全年销量34.12万辆 同比增长10.06% 2025年销量增速目标为14.3%[11] 关联方福特汽车财务数据 - 福特汽车持有江铃汽车32%股权 为第二大股东[4] - 截至2024年底福特总资产2851.96亿美元 净资产448.35亿美元 资产负债率84.28% 2024年营业收入1849.92亿美元 净利润58.94亿美元[4] 长安福特经营状况 - 2025年前8月长安福特销量6.84万辆 较上年同期7.36万辆下降约7%[6] - 截至2025年上半年总资产226.66亿元 净资产24.23亿元 两年间总资产减少超89亿元 降幅约28%[6]
江铃汽车宣布渠道资源战略性调整:江铃福特、长安福特共用
证券时报网· 2025-09-24 04:19
核心战略调整 - 公司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产品提供中国市场全面分销服务 [2] - 公司与福特共同向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清偿负债 [2] - 此次调整源于福特全新品牌战略升级及渠道资源战略性创新总体规划 [2] 渠道整合与网络扩张 - 销售渠道由原有100多家扩充至300多家 最大化覆盖不同细分市场和多场景客户需求 [3] - 实现长安福特与江铃福特产品在同一经销店销售 服务统一标准 [3] - 为用户提供更广泛、更便捷、更一致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验 [3] 运营效率与资源优化 - 由福特全资销售服务公司实施统一营销和渠道管理 显著提升网络协同效率和市场渗透 [2] - 有效提升经销商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 增资举措为江铃福特(上海)平稳过渡及有序收尾奠定基础 全面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3] 品牌与市场战略 - 深化"更福特、更中国"战略 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高效、强大、以客户为中心的福特品牌网络体系 [2] - 提升福特品牌形象 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销售和服务体验 [2] - 通过资源整合和创新投入释放增长潜能 开拓更广阔市场空间 [3] 业务发展重点 - 持续夯实轻型商用车核心竞争力 扩大乘用车销售规模 [3] - 大幅提升出口业务成长 推动整体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3] - 与福特持续深化合作 加速全系产品电动化进程和智能化布局 [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关联交易 - 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9人 实到9人 关联董事吴胜波、Ryan Anderson、熊春英在表决中回避[3][4] - 批准《江铃国产福特整车分销服务合同》 授权执行副总裁衷俊华签署[4] - 同意《关于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资及股东协议的修订和重述(2025年)》 需提交股东会批准[4]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涵盖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7][17] - 公司与福特按持股比例向江铃福特(上海)增资 公司以债转股出资126,378万元 福特以现金出资121,422万元 用于清偿负债 增资后持股比例保持51%[7][31] - 福特持有公司32%股权 为第二大股东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8] 分销服务合同细节 - 分销服务涵盖国产福特乘用车、皮卡及相关零部件、附件和衍生售后产品[17] - 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营销和渠道管理 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批售产品和支付分销服务费[17] - 年度分销服务费用预计约人民币2.5亿元至3亿元[19] - 服务费通过成本核算、报价和谈判确定[20] 增资交易细节 - 江铃福特(上海)注册资本2亿元 增资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26.78亿元 公司出资13.6578亿元(51%) 福特出资13.1222亿元(49%)[25][31] - 公司已缴出资1.02亿元 福特已缴0.98亿元 剩余部分五年内实缴 公司以7.55亿元债转股 福特以7.25亿元现金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足[32] - 江铃福特(上海)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负债22.96亿元 其中对江铃汽车债务14.7亿元[27] - 增资用于清偿负债 对公司利润总额无影响[33] 交易目的与影响 - 战略升级经销商网络 统一营销和渠道管理 简化运营 消除冗余 扩大销售及售后服务覆盖面[33] - 提升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销量[33] - 自年初至上月末 公司与福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2.1亿元[34] 交易审批程序 - 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9][36] - 增资金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0] -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1]
福特中国成立全资销售公司统一销售渠道,陈晓波挂帅
新浪财经· 2025-09-23 15:35
面对中国市场的激烈竞争,福特中国继续求变,将此前分散的销售渠道整合为一家。此前被媒体曝光的长安福特与江铃福特合并销售渠道一事,得到了证 实。 9月23日,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中国")宣布,在上海正式设立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销售服务公 司"),作为福特的全资子公司,全面负责管理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车型在中国市场的营销、销售和服务业务,将在2025年10月1日正式运营。 同时,此前福特在华合资公司——长安福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营销中心总经理、长安福特全国销售服务机构执行副总裁陈晓波将正式加入福特 中国,担任福特销售服务公司总裁,向福特中国及福特国际市场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胜波汇报。 特销售服务公司总裁陈晓波 同日,江铃汽车发布公告,拟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汽车")为江铃汽车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福特品牌皮卡产品提 供在中国市场的全面分销服务。 福 升级后的渠道将打造独具一格的"福特纵横"生活体系,覆盖"体验空间"(纵横空间)、"户外生活社群"(纵横社群)、"个性化精品改装"(纵横装备) 和"车辆服务/守护"(纵横守护)四大板块 ...
10月1日正式运营!福特中国在上海成立新公司,统一销售与服务渠道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3 13:57
营销渠道整合 - 福特中国成立全资子公司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管理江铃福特和长安福特乘用车及皮卡营销渠道 [1][4] - 整合后销售网络覆盖300家以上渠道 其中江铃福特原有约110家 长安福特原有约270家 [8] - 新渠道将同时销售两家主机厂产品 包括江铃福特乘用车和皮卡 长安福特车型及福特进口皮卡 [4][8] 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划 - 陈晓波担任新销售公司总裁 曾任职长安福特新能源科技副总裁及销售机构执行副总裁 [5] - 新公司预计2025年10月1日正式运营 直接向福特中国及国际市场集团CEO吴胜波汇报 [4][5] - 渠道整合旨在强化品牌形象 提升经销商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8] 江铃福特业务调整 - 江铃汽车与福特按原持股比例向江铃福特汽车科技公司增资 江铃以债转股出资12.64亿元 福特现金出资12.14亿元用于清偿负债 [9] - 增资后江铃持股比例保持51% 后续将对该公司进行清算 [9][10] - 公司强调并非完全退出销售环节 将与新公司共担销售拓展责任并制定考核目标 [10] 产品与战略布局 - 江铃福特乘用车销量持续增长 2022年3.8万辆→2023年4.3万辆→2024年近5万辆 [9] - 首款智能电动化产品"智趣烈马"将通过整合渠道销售 [10] - 未来渠道统一采用"福特纵横"生态名称 打造户外休闲生活方式体系 [11]
江铃汽车回应江铃福特销售渠道整合调整:强化“一个福特”品牌认知
中证网· 2025-09-23 13:01
销售渠道整合 - 江铃汽车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江铃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1] - 整合由福特中国牵头 整合江铃福特与长安福特现有乘用车销售渠道资源 整合后渠道由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1] - 整合后销售渠道将同时销售江铃福特、长安福特及福特进口车型 江铃福特销售门店从110家扩大至300多家 [1] 公司运营结构 - 江铃福特与长安福特仍作为两家独立合资公司运营 整合核心在于销售渠道资源统一 [1] - 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负责福特中国营销服务管理、营销方案策划、经销商管理及承接两家合资公司董事会销量目标 [2] - 销售渠道整合计划于今年10月份启动 [2] 资本运作 - 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按原有持股比例共同向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 [2] - 江铃汽车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4亿元 福特以现金出资12.14亿元 用于清偿子公司负债 [2] - 增资完成后江铃汽车持有子公司51%股权 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福特持有江铃汽车32%股权 [2] 战略意义 - 销售渠道调整源于福特全新品牌战略升级及渠道资源战略性创新总体规划 [2] - 通过福特全资销售服务公司实施统一营销和渠道管理 将提升网络协同效率、扩大市场渗透、提升福特品牌形象 [2] - 此次整合标志着福特品牌在中国进入"一站式销售"时代 [1]
福特中国成立福特销售服务公司 负责品牌乘用车和皮卡车型销售等
新京报· 2025-09-23 12:13
公司战略调整 - 福特汽车在中国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全面负责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车型在中国市场的营销、销售和服务业务 [2] - 陈晓波加入福特中国并担任福特销售服务公司总裁 向福特中国及福特国际市场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胜波汇报 [2] - 此次调整是福特品牌战略升级的重要环节 旨在打造统一的福特品牌销售和服务网络 推动品牌升级 [2] 业务合作与资本运作 - 江铃汽车宣布拟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其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产品提供在中国市场的全面分销服务 [2] - 江铃汽车拟与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向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资金将用于清偿该公司的负债 [2]
福特统一销售渠道 成立全资销售公司
中国经济网· 2025-09-23 11:48
公司战略调整 - 江铃汽车拟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产品提供中国市场全面分销服务 [1] - 江铃汽车与福特汽车对江铃福特(上海)进行增资用于债务清偿 为后续平稳过渡及有序收尾奠定基础 [3] - 此次委托是江铃汽车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资本效益 增强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 [3] 福特中国业务整合 - 福特中国将江铃福特 长安福特和福特进口车全部整合进新成立的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2] - 新公司由福特汽车独资 全面负责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车型在中国市场的营销 销售和服务业务 [2][3] - 陈晓波加入福特中国担任福特销售服务公司总裁 向福特中国及福特国际市场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吴胜波汇报 [3] 渠道整合效果 - 整合后新公司将管理超过380家经销商 共同销售福特品牌旗下所有车型 [2] - 江铃福特原有约110家经销商 主营硬派越野和皮卡细分市场 [2] - 长安福特拥有约270家经销商 主要深耕主流家轿市场 [2] 行业意义 - 福特成为中国市场首个实现两家合资公司与进口车全部并网销售的外资品牌 [2] - 渠道整合有助于福特品牌统筹营销管理 减少内耗 应对中国汽车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 [2] - 外资品牌赋能两家合资公司产品 各自渠道独立销售的模式效能逐步走低 [3]
江铃汽车拟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4亿元与福特共同向江铃福特(上海)实施增资
智通财经· 2025-09-23 11:32
分销服务合作 - 公司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1] - 分销服务覆盖公司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福特品牌皮卡产品 [1] 子公司增资安排 - 公司与福特汽车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对江铃福特(上海)增资 [1] - 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378亿元 [1] - 福特汽车以现金方式出资12.1422亿元 [1] - 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51%不变 [1] 债务清偿结构 - 增资资金专项用于清偿江铃福特(上海)总负债 [1] - 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负债达22.96亿元 [1] - 其中对江铃汽车债务为14.7亿元 [1] 经营影响 - 交易安排有利于提升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产品销量 [1] - 增资与债务清偿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1]
江铃汽车(000550.SZ):拟与福特按原有持股比例共同向江铃福特(上海)增资
格隆汇APP· 2025-09-23 10:12
业务合作与分销安排 - 公司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1] - 委托方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 - 合作基于公司乘用车业务发展需要 [1] 资本结构与增资安排 - 公司与福特汽车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 - 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378万元人民币 [1] - 福特汽车以现金出资121,422万元人民币 [1] - 增资资金专项用于清偿子公司负债 [1] - 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维持51%不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