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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报量有看点
新华网· 2025-08-07 11:27
集采报量规则优化 - 新增按药品厂牌报量选项 满足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并尊重临床用药选择 [2] - 若报量厂牌中选则直接成为供应企业 未中选则由主供企业供应 [2] - 涉及55个品种 覆盖抗感染 抗肿瘤 抗过敏 糖尿病用药 心血管用药等治疗领域 [2] - 480家企业提交资料 平均每个品种15家企业参与 [2] 医疗机构报量标准调整 - 原则上要求年需求量不低于2023-2024年度平均使用量的80% [3] - 允许因临床需求减少 业务调整等因素书面说明后按实际需求报量 [3] - 对临时采购品种可在近两年平均采购量80%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 [3] 参与主体范围扩大 - 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集采报量 [4] 优先使用政策明确 - 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不等于只使用中选药品 [5] - 集采协议量一般为医疗机构报量的60%至80% [5] - 剩余用量可选择采购中选或非中选药品 [5] - 对重点监控药品和需求重大变化药品采取优化措施 未完成协议量时达到地区使用比例要求即可 [5] 集采政策成效 - 10批国家集采累计采购435种药品 [5] - 7轮医保目录调整累计纳入530种新药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