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协会
搜索文档
七协会首次亮剑:严禁机构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相关业务
搜狐财经· 2025-12-06 11:24
监管政策与定性 - 中国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宣布联手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3] - 七大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3] - 首次明确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3] - 明确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6] - 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服务提供商直接或变相向中国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6] - 相关境外服务提供商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服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6] 被点名的风险活动与资产类别 - 不法分子借机鼓吹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如π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3] - 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4] - 稳定币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3][5]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5] - 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5] 对金融机构与平台的具体要求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6] - 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7]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7]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7] - 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7] 行业背景与现状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指的是将传统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相关权利转化为区块链上的数字代币[6] - 由于内地对虚拟资产交易和代币融资有着严格的限制,此前内地企业一般采取“境内资产支持+香港/境外发行”的操作模式进行RWA融资[6] - 2024年8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了Ensemble项目(沙盒)第一阶段进展,其中包括国内首个新能源实体资产RWA项目[5] - 前述案例公布后,一度引发境内企业RWA项目探索热潮,陆续有企业发布或宣布探索基于农产品、文旅资产、艺术品、房地产等不同实体资产的RWA项目[5]
七家协会联合提示!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
北京商报· 2025-12-05 13:23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共七家协会发布风险提示,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 [1] - 风险提示旨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监管要求 [1] - 发布背景为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以及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精神 [1] 非法活动形式与风险 - 不法分子借虚拟货币概念升温之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如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1] - 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 [2] - 不法分子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1] 对公众的行为警示 - 提示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个人财产安全,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 [2] - 建议公众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2] - 警示公众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其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 [2] - 提醒公众拒绝点击含有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2] - 鼓励公众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中国互金协会等: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
北京商报· 2025-12-05 13:23
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金融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 指出近期虚拟货币相关概念升温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以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挖矿”为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 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并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1] - 该提示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此前发布的监管公告与通知精神 并落实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要求 [1] 监管要求与禁令 - 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发行和交易活动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的相关活动提供任何服务 [2] - 银行与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并需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及时研判相关交易或洗钱风险 发现可疑线索需按程序报告 [2] - 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2] -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 并需做好平台信息合规排查 [2] 行业自律与公众教育 - 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2]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消保宣教矩阵惠及百万民众
金融时报· 2025-11-11 01:0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通过“消保慧传”品牌引领行业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模式,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金融为民”实践,获得社会认可 [1][3] 消费者保护工作举措 - 构建“万里行、云端行、智慧行、洞察行”四大宣教矩阵以提升金融知识普及质效 [1] - 创新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构建全方位宣传网络,截至2025年10月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150万,累计发布186期消保案例,总阅读量超25万,视频号发布77期内容 [1] - 发布融合“书籍”与“盾牌”元素的“消保慧传”品牌标识,传递守护与赋能理念 [1] 协同创新与行业共建 - 组织从业机构线下深入北京、上海、重庆、杭州等城市开展“万里行”活动,通过“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圈、进企业)面向重点群体进行面对面宣教 [2] - 线上开展“消保慧传云端行”等主题视频展播,播放量已突破10万次,内容涵盖黑灰产防范、金融科技安全、征信等主题 [2] - 设计制作消保数字人“慧小宝”,通过虚拟主播开展直播公开课、知识竞赛,在“互联网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中与青少年实时互动 [2] - 出版《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研究报告》《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蓝皮书》等理论成果,并建立常态化行业交流机制,发起“消保慧传联盟”,推动工作从“单点发力”向“体系化共建”发展 [2] 未来规划 - 公司将继续在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深入推进“消保慧传”品牌建设,统筹线上线下构建全域宣教格局 [3] - 公司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贡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