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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新华社· 2025-08-12 16:18
政策概述 - 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1] - 贴息政策适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1] - 政策有效期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 贴息条件 - 贷款需由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8类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 [1] - 贷款资金需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1] - 贷款合同需在政策有效期内签订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1] 贴息标准 - 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1]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1]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1] - 贴息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1] 经办银行 - 中央财政贴息的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2] - 经营主体需向所在地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 - 经办银行自主审批贷款并明确贴息条件、资金用途和贷后管理要求 [2]
九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证券日报· 2025-08-12 16:0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 [1]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方式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和居民信贷成本 从而激发消费潜力和提升市场活力 [1]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7月31日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1] 政策支持范围 - 贴息政策适用于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 [2]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发放资金 且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贴息标准与实施细节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涵盖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3]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已享受地方贴息的需扣除后计算 [3] 行业影响分析 - 政策可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缓解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压力 有利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3] - 预计成为服务业提质增效的加速器 推动企业服务升级和行业竞争力提升 [3] - 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 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并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 [2]
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单户享受的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方案来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14:17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经营主体提供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单户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 [1] - 政策支持贷款资金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2]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2] 政策实施时间与范围 - 贴息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贷款 [2] - 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 [2] 政策操作机制 - 采用"免申即享"模式 经营主体只需按一般流程办理贷款 由经办银行在政策到期后一次性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4] - 经办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审批贷款申请 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 并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或补充协议 [3] - 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信贷需求情况 适时组织提前或分阶段开展结算工作 [5] 资金监管要求 - 严格限制贷款资金用途 必须用于合规经营活动、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改善消费基础设施 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6] - 经办银行需严格按照审核结果申领贴息资金 确保资金合规兑付 严禁套取贴息资金行为 [6] - 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 确保政策实效 [6]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贴息杠杆效应 为服务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金融资源支持 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 [1] - 针对当前消费回升压力和服务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信贷支持规模、融资成本、现金流稳定性等制约因素 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提振消费 [4]
财政部就《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新京报· 2025-08-12 11:27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核心目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通过财政贴息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消费市场活力[1] - 政策出台基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的要求,旨在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2] - 政策回应了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比持续提升至46.1%的结构性变化,推动服务消费提质升级以匹配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服务需求[3] - 政策针对服务业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旨在通过财政杠杆效应提供低成本金融资源,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3] 政策核心内容与要求 - 政策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各省统筹;坚持市场运作、自主审贷;坚持精准施策、高效运行;坚持严格监督、防控风险[4][5][6] - 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的支持,单户最高贴息金额为1万元[7] - 政策支持范围涵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7] - 政策有效期覆盖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7] 政策执行流程与机制 - 政策工作流程分为六步:贷款审批发放、贷款定期审核、贴息资金申请、贴息资金结算、贴息资金拨付、贴息资金清算[8][9] - 政策强调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服务业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由经办银行在政策到期后一次性向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11] - 政策明确各参与方责任:经办银行承担审贷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承担行业监督责任,金融监管部门承担金融监管责任,财政部门承担贴息资金管理责任[12] - 政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控,确保贷款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12]
财政部:餐饮住宿、托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受贴息支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11:00
每经AI快讯,8月12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的财政贴息支 持,单户享受的最高贴息金额1万元,具体条件如下:一是支持范围。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 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受贴息支持。二是期限条 件。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 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三是资金用途。服务业经营主体 贷款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
财政部、央行等九部门印发!
证券时报· 2025-08-12 09:35
政策内容 - 支持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 [2] - 贷款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并发放资金 [2] - 贷款资金须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2] - 财政部门按贷款本金进行贴息 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3]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3]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3] - 政策到期后可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2] 贷款经办银行 - 中央财政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 涵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 [4] 贷款流程 - 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证明材料 [5] - 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贷款并自主决策发放条件 [5] - 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按月汇总贷款发放情况并报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5] -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按季审核并反馈结果至财政和金融管理部门 [5] 贴息流程 - 经办银行省级分行于2026年1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需求申请 [6] - 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提交贴息资金结算申请 [6] - 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结算并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6] - 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拨付贴息资金 [6] -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需向社会公开资金流向情况 [6] - 贴息资金清算工作需在2027年2月15日前完成 [7] 监督管理 - 实行地方政府统筹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监督、财政部门保障需求的"自审自贴"模式 [8]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8] -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追回资金并依法处罚 [9] 行业支持范围 - 餐饮住宿领域涵盖正餐服务、旅馆服务等细分行业 [11] - 健康领域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医药制造等健康相关产业 [11] - 养老领域覆盖养老照护服务、老年用品制造等全产业链 [12] - 托育家政领域支持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等居民服务业 [12] - 文化娱乐旅游领域包含新闻出版、旅游景区管理等文体娱乐产业 [13] - 体育领域支持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等体育服务产业 [13]
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财政部等九部门发文
证券日报网· 2025-08-12 09:27
关于贴息标准,《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 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 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 款。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财政相关贴息政策的,此次贴息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贴息后的 实际利率水平。 本报讯 (记者韩昱) 财政部8月12日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推动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助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 效需求,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研究制定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已 ...
事关这些贷款!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金融时报· 2025-08-12 09:13
政策内容 - 财政部门对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1] - 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1] - 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贷款和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1] - 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已享受地方财政贴息的需扣除已有贴息部分 [1] - 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 [1] 适用对象 - 贷款需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 [2] - 贷款合同需在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 [2] - 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3] 政策执行 - 政策到期后可研究延长期限或扩大支持范围 [4] - 严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4] - 经办银行需严格审核贴息资金使用,防止套取贴息资金 [4]
九部门:8类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新华网· 2025-08-12 08:58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服务业 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 息。 根据实施方案,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相关条件包括,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 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在《提振消费专项 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 至经营主体;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等。 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 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 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相关贷款包括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 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的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符合条件的服务 业经营主体可向所在地相关经办银行提出贷款 ...
九部门: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
央视新闻· 2025-08-12 07:39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金〔202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商务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服 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2025年8月6日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