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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002328.SZ):上半年净利润8275.51万元 拟10派0.26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12:4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2亿元 同比下降23.0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5.51万元 同比下降12.8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09.14万元 同比下降34.39%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11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1]
王力安防: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95%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7 12:45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8,576,031.58元 同比增长10.4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872,091.11元 同比增长23.95% [1]
新朋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8275.51万元,同比下降12.86%
新浪财经· 2025-08-27 12: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22亿元,同比下降23.00% [1] - 净利润8275.51万元,同比下降12.86% [1] 股东回报 - 以7.72亿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1]
震裕科技:上半年净利润2.11亿元 同比增长60.45%
新浪财经· 2025-08-27 12:12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0.47亿元,同比增长29.1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60.45%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反映盈利能力提升 [1]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新锐股份: 民生证券关于新锐股份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2:0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 其中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0元 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1]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 [1] -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73,507.10万元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65,188.79万元 [2] - 募投项目包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作为实施主体 [2] - 公司拟向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4,000万元 资金来源包括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2]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3]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硬质合金新材料生产研发销售、凿岩工具生产研发销售、刀具及机械设备生产研发销售 [3] - 公司持有武汉新锐100%股权 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 [3] 增资目的及影响 - 增资旨在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4] - 增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 - 增资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实质性影响 [4] 资金管理及审议程序 - 增资金额将存放于武汉新锐开立的专项账户 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实施资金管理 [4]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增资议案 同意实施不超过4,000万元增资 [4][5] - 保荐机构对增资事项无异议 认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
震裕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60.45%
新浪财经· 2025-08-27 12:0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0.47亿元 同比增长29.17% [1] - 净利润2.11亿元 同比增长60.45% [1] 增长态势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 反映盈利能力提升 [1] - 收入规模突破40亿元 显示业务扩张势头强劲 [1]
法尔胜: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503.49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7 11:5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8亿元 同比下降34.2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503.49万元 较上年同期净亏损2417.25万元收窄37.8%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罗普斯金上半年扣非净利润增长8% 多元化布局培育新增长极
全景网· 2025-08-27 11:19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7.66亿元同比下滑0.43% 归母净利润3142万元同比微降0.81% [1] - 扣非净利润2866.6万元同比增长8.36% 铝型材毛利率提升2.93个百分点 [1] - 管理费用较同期节降139.63万元 经营效益改善 [1] 主营业务结构 - 核心业务包含铝合金型材及系统门窗 光伏铝合金边框 智能化建筑施工 建筑领域检验检测 [1] - 铝合金型材业务依托品牌优势与差异化产品策略维持稳定需求 [1] - 光伏业务6条全自动挤压生产线投产 自动化改造降低人力成本 毛利率保持稳定 [1] 战略布局 - 剥离非核心贸易业务 集中资源深耕核心主业 [2] - 收购森福瑞38.38%股权延伸至无损检测设备业务 [2] - 完成中城绿脉65%股权收购 形成华东华中检测双中心布局 [1] 业务协同发展 - 智慧建造子公司中亿丰科技参建项目获鲁班奖 智慧建筑解决方案赋能城市更新 [1] - 方正检测凭借国家级资质与智能化系统服务房建轨交领域 [1] - 推进海外市场布局挖掘全球业务机遇 [2]
隆达股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2,411,794,296.88元,扣除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8,219,542.55元 [2] - 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议案,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公司调整"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变形高温合金产能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80,177.59万元,已投入金额44,330.57万元 [4]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5] - 资金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5]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异议 [6]
隆达股份: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0: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24.12亿元[1] - 扣除总发行费用2.11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亿元[1] - 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5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821.95万元[2][3] - 专户包括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苏州银行[3] -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8月26日公司批准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 -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3]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将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专户[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 原"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从10亿元调整为8.02亿元[5] - 变形高温合金产能建设规模从6000吨调整为3000吨,投资金额减少1.98亿元[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3亿元[5]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公司拟再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6] - 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用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6]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6]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7] - 该操作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