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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在创新中狠抓落实丨跟进监督助企安心发展
营商环境优化措施 - 白城市纪委监委推动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执法频次,企业反馈检查频次显著减少,经营精力得到释放 [1] - 建立"多元共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出台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包含9类28项具体规定,明确检查主体、事项及联合检查原则 [2] - 通过"12345"热线、"码上监督"等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市县两级成立6个检查组,发现11类158个涉企执法问题 [1] 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 - 推动涉企执法部门自查自纠,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已反馈问题173个,完成整改158个,健全18项制度 [3] - 针对市场监管、交通、应急、住建等部门多头检查问题,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减少企业负担 [3] - 通过联席会议协商整改措施,向8个部门点对点反馈,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 [3] 监督执法与腐败治理 - 立案查处涉企执法不规范案件3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重点打击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3][4] - 细则要求采用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入企方式实施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2] - 纪委监委联合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督,形成"党委领导+部门主抓+监督协同"工作机制 [2]
港华智慧能源(01083.HK):25H1业绩符合预期 首次宣布中期派息
格隆汇· 2025-08-16 19:45
公司业绩 - 2025上半年营收约10437亿港元 同比减少06 [1] - 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约758亿港元 同比增长2 [1] - 首次派发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 [1] - 预计2025全年归母净利润1625亿港元 EPS 045港元 [2] 城燃业务 - 城燃板块营业收入9674亿元 同比减少07 [1] - 销售气量875亿方 同比持平 零售气量702亿方 同比增长07 [1] - 工业气量414亿方 同比增长02 商业气量99亿方 同比下降57 居民气量189亿方 同比增长56 [1] - 毛差057元/方 同比+001元/方 售价333元/方 同比下降003元/方 购气成本276元/方 同比下降004元/方 [1] - 预计全年销气量173亿方 同比+1 城燃价差057元/方 同比+001元 [2] 可再生能源业务 - 可再生能源板块营收762亿元 同比增长11 [2] - 净利润172亿港元 同比+5 [2] - 光伏业务收益169亿元 同比增长11 [2] - 光伏并网规模26GW 同比+05GW 光伏发电量118亿度电 同比增长44 [2] - 预计全年光伏累计并网29GW 同比+06GW 光伏发电量258亿度电 同比+40 [2] 资本开支 - 资本开支14亿港元 同比下降6亿港元 [2] - 燃气业务资本开支7亿 同比下降1亿港元 [2] - 可再生能源业务资本开支7亿 同比下降5亿港元 [2] 行业表现 - 2025H1全国零售气量同比下降09 公司零售气量增速优于行业 [1] - 毛差上升主要由于国内气源供应宽松 集团灵活采购控制成本 统筹气量已达60亿方/年 [1] - 国内居民顺价有效推行 2025H1徐州 马鞍山 烟台相继调价 [1]
新奥股份赴港上市收证监会反馈:需说明股东穿透信息及股份质押影响等问题
搜狐财经· 2025-08-16 04:50
公司境外上市备案反馈意见 - 需补充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穿透后的相关信息 [1] - 需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1] - 需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对介绍上市的影响 [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需补充说明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原因 [2] 子公司外资股比及合规性 - 需说明三家控股子公司(一城一家、好买气、运途云)在介绍上市前后的外资股比 [2] - 需确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2] 股份权利瑕疵情况 - 需说明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3]
新疆火炬股价下跌3.01%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即将召开
金融界· 2025-08-15 21:01
股价表现 - 新疆火炬股价报22 25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 69元 [1] - 开盘价为22 13元 最高触及22 94元 最低下探至21 08元 [1] - 成交量为19 88万手 成交金额达4 39亿元 [1]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40 76万元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 46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供应业务 包括天然气销售 燃气设施安装维护等 [1] - 业务覆盖新疆多个地区 为当地居民和企业提供燃气服务 [1] 公司活动 - 将于8月22日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1] - 董事长康青山 总经理陈志龙等高管将出席会议 [1]
德龙汇能股价上涨2% 上半年净利润2471万元
金融界· 2025-08-15 18:09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6 63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 13元 [1] - 盘中最高触及6 70元 最低6 46元 [1] - 成交金额0 71亿元 [1] 公司概况 - 主营业务为燃气供应及服务 同时涉及储能等领域 [1] - 总部位于四川 是一家区域性城市燃气运营商 [1] 财务数据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 9亿元 同比增长4 4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1万元 同比下降20 25% [1] - 基本每股收益0 07元 [1]
德龙汇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公司治理结构 - 德龙汇能集团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经选举产生 [1][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3] -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3]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批准 [3]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 [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但独立董事委员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4][5]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并通过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5]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5]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6]
德龙汇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规定,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 - 董事会成员保持9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需包含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半数 [3] - 新增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需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3] 董事会职权调整 - 删除原董事会职权清单,改为直接引用公司章程规定 [4][5] - 明确董事会审批对外交易的标准:总资产1%-30%、营业收入10%-30%且超1000万、净利润10%-30%且超100万、净资产1%-30%且超1000万 [6][7] - 所有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如担保额超净资产50%或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 [7] - 关联交易审批额度调整为300万-3000万或净资产0.5%-5% [8] 会议召集与表决机制 - 临时董事会提议方新增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取消监事会提议权 [9] - 会议通知方式新增微信渠道,紧急情况下可豁免24小时提前通知限制 [10] - 表决方式扩展至视频/电话/电子签名,明确禁止无表决意向委托及关联董事代投票 [11][12]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则提交股东大会 [13][14]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由出席董事签名并保存至少10年 [15]
德龙汇能: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市值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投资价值并增强投资者回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市值管理定义为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的战略管理行为,强调质量是投资价值的基础和重要抓手[1]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五大原则[1][2]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领导市值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机构[4] - 董事会需制定长期投资价值目标,在重大决策中考虑投资者利益,监督市值管理措施落实[5] - 董事长需推动制度完善并协调各方促进价值合理反映[6] - 董事及高管需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可依法实施股份增持计划[7]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沟通、信息披露及舆情监测,需及时回应市场传闻[8] 市值管理主要方式 - 并购重组:通过外延式并购整合优质资源或剥离不良资产提升核心竞争力[4][5] -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匹配薪酬与业绩贡献[5] - 现金分红: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优化分红节奏并提高分红率[5] - 股份回购:结合股权结构和市场环境适时回购以稳定市值[6] - 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加强互动交流并提升披露透明度[6] 禁止行为 - 严禁操控信息披露节奏、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违规回购或增持等违法违规行为[6] 应急措施 - 应对股价异常波动可采取澄清公告、投资者沟通会、股份回购或增持计划等措施[7] - 长期破净需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每年评估,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时需专项说明[7] 定义与实施 - 明确"股价短期大幅下跌"为跌幅达20%,"长期破净"为连续12个月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7][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9]
德龙汇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质量并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兼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客观履职[1] - 独立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及无重大失信记录[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3][4] - 独立性要求排除与公司存在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的人员[4][5] 提名与选举机制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6] - 提名需经深交所审核,被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7]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8] 职责与特别职权 - 独立董事需履行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9][10]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11] 履职保障与工作条件 - 公司需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充足资料及沟通渠道,配合其履职[14][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1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并支付与职责匹配的津贴[18] 会议与记录要求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收购决策等事项,会议记录需载明意见并签字[1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需独立董事签字确认,工作记录保存十年[14][1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9]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19]
德龙汇能: 信息披露管理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信息披露管理细则核心内容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信息披露标准为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1][3] - 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 - 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方、重组相关方等主体[2][5]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的也需披露[4][9]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和季度报告(通常无需审计)[4][6]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5] - 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披露,董事对内容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6][7][12] 临时报告披露事项 - 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通知及决议、独立董事声明等程序性事项[8] - 重大交易行为如资产买卖(超30%总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达到披露标准需公告[8][9] - 重大事件包括经营亏损、资产减值、高管涉嫌犯罪、股权质押冻结等情形[9][10][19] 信息披露流程管理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主持披露[14][15]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资料,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后披露[16][26] - 已披露信息存在错误需及时发布更正公告,涉密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29][45][47] 内幕信息与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交易[3] - 外部单位使用未公开信息需签署保密协议,禁止买卖公司证券[28][62][64] - 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但需登记备案并保存至少10年[22][24][51] 责任追究机制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失职将面临降职、赔偿等处罚[31][71][73]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导致损失的需赔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72] 投资者沟通规范 - 仅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可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人员需董事会授权[25][54] - 特定对象调研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25][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