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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架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都需规范“上户口”——民用无人机“谁能飞”迎新规
新华网· 2025-12-17 00:27
新监管标准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未来每一架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都需经历规范的“上户口”流程,标准规定了登记主体、登记管理与查询、注销、数据交换接口、等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 - 无人机必须具备激活与取消激活的控制功能,确保在完成实名登记激活前以及取消激活后,完全不具备飞行能力,从物理层面解决了“谁能飞”的准入问题 [1]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无人机必须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两种运行识别信息发送功能,能够通过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乃至卫星通信网络,以不大于1秒的间隔,持续向监管方报送自身的身份、位置、速度和状态等信息 [2] - 标准设置了严格的技术保险:起飞前若识别模块失效,无人机将无法起飞;飞行中若广播式功能失效,需立即触发告警,并自动执行悬停、返航或降落等预设安全程序 [2] - 无人机必须滚动存储至少120飞行小时的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确保了飞行记录的可追溯性 [2] 过渡期安排 - 对于新生产的无人机,自2026年5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就必须符合规定 [3] - 对于已销售并正在使用的存量无人机,《运行识别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产品加装运行识别模块,加装后的无人机可获得36个月的过渡期 [3] - 《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存量无人机所有者需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13个月前完成补登记与激活操作,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无人机将禁止运行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业内专家认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中国无人机产业迈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一步,中国是全球民用无人机应用最活跃的市场,未来的竞争将更贴近用户需求和安全管理 [3] - 新规为无人机用户群体提供了更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更可靠的安全环境,有长期使用无人机进行摄影创作的爱好者表示,标准统一后按规矩登记、在允许的空域飞行,反而更安心 [2] - 随着无人机逐渐变为大众消费电子产品,消费者在关注画质和续航的同时,也对产品的安全合规性与使用体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2] - 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等问题,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效实施,为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3]
民用无人机“谁能飞”迎新规
人民日报· 2025-12-16 22:55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1] - 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旨在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等问题 [1][3]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标准规定未来每一架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都需经历规范的“上户口”流程 明确了登记主体、管理查询、注销等规定 [1] - 核心技术要求是无人机必须具备激活与取消激活的控制功能 确保在完成实名登记激活前以及取消激活后完全不具备飞行能力 [1] - 该规定明确了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各方的责任 从物理层面解决了准入问题 [1] 运行识别规范要求 - 标准要求无人机必须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两种运行识别信息发送功能 [2] - 无人机需能够通过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或卫星通信网络 以不大于1秒的间隔持续向监管方报送身份、位置、速度和状态等信息 [2] - 为确保系统可靠 标准设置严格技术保险 起飞前若识别模块失效则无法起飞 飞行中若广播式功能失效需立即触发告警并自动执行悬停、返航或降落等安全程序 [2] - 无人机必须滚动存储至少120飞行小时的运行识别信息 且不可手动删除 确保飞行记录可追溯 [2] 对存量与新增产品的过渡安排 - 对于新生产的无人机 自2026年5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就必须符合规定 [3] - 对于已销售的存量无人机 《运行识别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产品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加装后可获得36个月的过渡期 [3] - 对于存量无人机 《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所有者需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13个月前完成补登记与激活操作 [3] - 过渡期结束后 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无人机将禁止运行 [3]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业内专家认为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中国无人机产业迈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一步 [3] - 中国是全球民用无人机应用最活跃的市场 未来的竞争将更贴近用户需求和安全管理 [3] - 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并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效实施 [3] - 无人机用户群体认为新规意味着更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更可靠的安全环境 随着无人机变为大众消费电子产品 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合规性与使用体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2]
【公告全知道】商业航天+无人驾驶+芯片+量子科技+无人机!公司星体系列业务主要聚焦于商业卫星和航天防务领域
财联社· 2025-12-16 15:06
公众号《公告全知道》服务内容 - 该公众号每周日至每周四推送次日股市重大公告 [1] - 公告内容涵盖停复牌、增减持、投资中标、收购、业绩、解禁、高送转等一系列个股利好利空信息 [1] - 重要公告以红色标注,旨在帮助投资者提前寻找投资热点并防范黑天鹅事件 [1] 公司A业务布局 - 公司业务涉及商业航天、无人驾驶、芯片、量子科技、卫星导航、无人机等多个前沿科技领域 [1] - 其星体系列业务主要聚焦于商业卫星和航天防务领域 [1] 公司B业务布局 - 公司业务布局涵盖6G、数字货币、无人驾驶、芯片、人形机器人、卫星导航等多个高科技领域 [1] - 公司正在布局基于高轨卫星的卫星通信模组业务 [1] 公司C业务与采购 - 公司业务涉及存储芯片、人形机器人、算力、数据中心等领域 [1] - 公司进行了90亿人民币的服务器采购,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云算力服务 [1]
中无人机: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7005股
证券日报· 2025-12-16 12:12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披露了股份回购的最新进展 [2] -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7,005股 [2]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437% [2]
观典防务:与千机科技完成首批5000套表演无人机交付,共筑低空经济新生态
证券时报网· 2025-12-16 09:29
公司与合作方概况 - 观典防务是国内领先的无人机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推动高端无人机技术的军民融合与产业化应用[3] - 千机科技是低空文旅演艺领域的头部企业,拥有丰富的场景运营经验和庞大的市场网络,曾创下多项无人机表演世界纪录,参与过G20峰会、央视春晚、上海进博会、国庆庆典等大型活动[3] 合作与交付详情 - 观典防务与千机科技成功举办无人机交付仪式,标志着双方在低空经济与文旅演艺领域的战略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1] - 观典防务向千机科技正式交付了5000套由其自主研发生产的户外编队智能飞行设备[1] - 该批5000套设备为针对千机科技在大型文旅演出、城市庆典等场景需求专项研发与制造的定制化机型[3] - 自2025年10月签订采购合同以来,双方紧密协作,确保了该批5000套设备的高品质如期交付[3] 产品与技术特点 - 交付的定制化机型融入了观典防务在军品级无人机领域积累的气动设计、复合材料应用、飞行控制及智能集群协同等技术优势[3] - 该机型具备轻量化、高精度、强抗干扰和长续航等特点,能够适应复杂户外环境下的高标准演出要求[3] 战略意义与公司展望 - 此次合作是观典防务拓展民用无人机市场、实现“军、警、民”业务协同的重要一步,是将高性能无人机技术应用于低空经济新场景的生动实践[3] - 观典防务期待以可靠的军品级产品,助力千机科技提升演出效果与运营稳定性[3] - 未来双方将在机型联合研发、数据算法融合及市场共同开拓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战略协作[3] - 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致力于探索更多低空应用场景,共同研发下一代智能表演无人机系统,携手推进技术迭代与产业融合,为开发低空经济万亿级市场注入持续动力[4]
中国军用货运无人机市场爆发:“未来战场后勤革命”正在中国率先成型
QYResearch· 2025-12-16 09:08
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军用货运无人机在中国快速从 " 实验装备 " 转向 " 体系化列装 " 的进程。换句话说,中国是 全球最适合发展军用货运无人机的国家之一,需求强度远超国际平均水平。 二、 中国市场展现指数级增长: 2020–2031 预计增长 30 倍 | 年份 | 2020 | 2024 | 2031(预测) | | --- | --- | --- | --- | | 市场规模(百万美元) | 1.85 | 13.94 | 62.43 | 根据 QYResearch 数据,中国军用货运无人机市场从 2020 年起进入高速增长通道: 这意味着: 随着智能化战争与无人化后勤加速推进,军用货运无人机( Military Cargo Drone )正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国防 装备新赛道之一。而在这一全球性技术变革中,中国正在展现出远超预期的产业增速、研发投入与装备落地能 力,成为全球军用货运无人机最具活力的创新试验场。 一、 中国为何格外需要军用货运无人机? 相比欧美,中国在地理环境与战略需求上具有极高的无人化补给适配度: · 中国市场 2020–2031 增长 > 30 倍 · 增速远超全球市场平均水平 · 中国 ...
人民日报:聚四方之才 建开放之港
人民日报· 2025-12-16 08:15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省通过构建开放的人才机制、搭建高端产业平台、提供精细化服务以及改革人才评价体系 成功吸引并留住了大量各类人才 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了关键支撑 [9][12][18] 人才引进战略与政策 - 海南省先后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和“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计划 旨在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机制 [9] - 海南对标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要求 聚焦“五向图强” 大力集聚创新资源 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 [12] - 海南推出人才分类评价改革 打破唯学历、唯论文倾向 将薪酬水平、技能等级等市场化指标纳入评价体系 将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B、C、D、E五类 目前全省认定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已超过7.6万人次 [16] - 海南出台支持人才发展“授权松绑”清单 赋予用人单位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权 并下放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给市场和企业 [17][18] 产业平台与载体建设 - 海南依托资源与政策优势 建设了一批重点园区 引进了一批“国字号”科创平台 为高端人才落地提供了有效载体 [10] - 中国首个商业航天发射场在海南文昌开建 吸引了如工程师徐慧等专业人才返乡投身国家战略项目 [9][10] - 位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的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 凭借其高级别科研平台、完整的产业体系及热带地域优势 吸引了吕培涛研究员及其博士生团队 [11][12] - 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南繁研究院汇聚了一支700多人的专家团队 其中包括123位柔性引进的“候鸟”专家 [13] 人才服务与保障措施 - 海南设立全省统一的人才服务平台和“天涯英才卡”制度 为人才解决落户、安居、医疗等后顾之忧 [14] - 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制度 主动上门送服务解难题 例如三亚市通过后台数据比对 自动为高层次人才兑现商业健康保险 实现“免申即享” [14] - 2025年海南推出人才特派员创新举措 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520名干部人才 不占编制、不转关系 直接下沉到重点园区和企业组成“跨界小组” 组团解决政策与实践难题 [15] - 政府通过产业基金雪中送炭、主动对接高校资源等方式支持初创企业 例如帮助海南飞行者科技有限公司从3人团队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4][15] 人才评价与激励改革 - 海南出台《“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打破唯学历论 使得技师、高级工可同等享受人才待遇 例如技师学院学生王冠森凭技能证书申请到与本科生同等标准的人才住房补贴 [16] - 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让一线技能人才也能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 例如海南省技师学院教研室主任郝晓飞凭技能被认定为“D类高层次人才” [16] - 将人才评价权下放给市场和企业 例如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据纳税和科研投入直接认定高层次人才 从而成功从省外引进30多名专职科研人员 [18] 企业发展与成果 - 海南飞行者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支持下承接全省反走私社管平台的态势预警项目 迅速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5] - 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才政策支持下攻克多项技术难关 几年间拿下100多项专利 并成为行业内的“链主”企业 带动上下游产业集体跃升 [17][18]
新华视点·关注无人机乱象|小心“头顶上的隐患”:无人机不能任性飞
新华社· 2025-12-16 07:44
行业现状与市场风险 - 无人机产品正加速普及,应用场景涵盖消费与行业领域,拍摄爱好人群日益庞大 [1] - 与此同时,无人机“黑飞”现象频发,包括超高飞行和飞入管制空域,带来安全隐患 [1] - 部分大型无人机生产厂商已在飞控系统中设置飞行区域和高度限制,用户需提交个人信息与授权文件方可申请“解禁” [4] - 市面上仍有部分小众品牌无人机产品未对飞入管制空域作出技术限制,商家仅提醒买家“需要自觉” [7] 非法破解与黑色产业链 - 存在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行为,催生了“有偿破解”的黑色产业链 [1] - 近期上海警方破获全市首起职业提供破解无人机程序服务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以“维修调试”为幌子提供“代破解”服务 [5] - 该案犯罪嫌疑人共完成27次破解服务,非法获利2万余元人民币 [5] - 在二手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售卖无人机破解软件,价格仅需1元至35元人民币不等,宣称可破解10余款常见机型 [7] - 提供单次破解服务的价格约为410元人民币,流程简单 [7] - 破解手法包括非法获取生产企业密钥生成“解禁证书”,或利用命令注入漏洞篡改系统 [7] - 公安部近期公布了3起非法破解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的黑客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网安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5] 企业应对与技术漏洞 - 一家大型无人机生产企业表示,破解行为主要针对一些早期的老旧机型 [7] - 该企业已为老旧机型修复已知风险,新发布产品则从硬件底层进行升级以提高破解难度,并将加强内部自查以识别修复潜在漏洞 [7] - 无人机零部件(如机架、主控、马达、电池、遥控器)可在电商平台轻松购买,整套价格仅需100元至300元人民币 [8] - 由爱好者“手搓”的自制无人机难以进行实名注册、无法联网、缺乏质量把关,安全风险更大 [8] 监管政策与行业规范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批准发布,旨在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问题 [9] - 业内人士建议构建制度规范和协同监管的多元防线,堵住技术漏洞,明确飞行规则 [9] - 专家建议参照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模式,让公众明确知晓飞行行为和区域边界,通过明晰规则降低管理成本 [10] - 需构建民航、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体系,明晰权责边界、强化执法合力 [10] - 应督促生产企业升级软硬件技术封堵漏洞,并完善无人机误入管制空域后自动返航、超高飞行自动下降等防控功能,将相关技术要求纳入行业标准 [10]
彩虹-7首飞成功,中国战略隐身无人机研发获重大突破
中国新闻网· 2025-12-16 07:2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研制的彩虹-7高空高速隐身无人机成功首飞 标志着中国在高端隐身无人机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跻身全球极少数掌握相关技术的国家行列 [1] 产品与技术发展 - 彩虹-7无人机从2018年首次以全尺寸模型亮相到首飞成功 历时7年 期间外形尺寸持续优化 翼展加长 体量增大 [2] - 该无人机采用飞翼式布局 即“翼身融合+隐身无尾”设计 可消除传统尾翼的雷达反射源 提高气动效率并增加升力和航程 [2] - 飞翼式布局对飞行控制系统要求极高 且涉及大量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使用 研发难度超乎想象 [2] - 采用类似技术路线的美国RQ-180无人机从研发到量产耗时10年 秘密列装4年后才曝光 侧面印证了此类高端装备研发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3] 产品性能参数与定位 - 彩虹-7无人机翼展约26米 飞行高度可达15000米 作战半径超过2000公里 最大起飞重量约10吨 [2] - 该无人机被设计用于执行战略级任务 包括隐蔽侦察、战场监视、预警探测 以及引导和直接对高价值目标进行打击 [2] - 彩虹-7着眼于满足未来对称性作战对高端隐身无人战机的迫切需求 旨在主打“高端局” 在未来高烈度战争的信息化打击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5] 战略意义与市场影响 - 彩虹-7从概念阶段即公开亮相并多次展示阶段性成果 体现了公司对自身技术实力的信心以及稳扎稳打的科研作风 [5] - 凭借强大隐身性能 彩虹-7可在高危战场环境下完成情报搜集 并作为“空情中心”指示引导后续机群或远程导弹对高价值目标实施精确打击 [5] - 有分析认为 彩虹-7的潜在战略威慑力可能重塑未来亚太地区的空中力量平衡 [5]
范科峰:推动低空经济标准化发展
人民网· 2025-12-16 05:31
行业政策与标准发布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860-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该标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旨在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1] 产业发展现状与挑战 - 低空经济已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进入规模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2] - 截至2025年12月中旬,全国在工信部备案的整机制造企业超过1000家,产品型号超过3300个,唯一产品识别码数量超过500万个 [2] - 产业高速发展同时暴露出“一机多码”、“无码飞行”、“身份冒用”等问题,给产品追溯、飞行安全监管和空域协同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2] 标准制定的政策背景与过程 -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生产者需为无人机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 [3] - 2023年12月19日,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明确编码规则需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 [3] - 标准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立项,编制过程召开10余次研讨会,并于2025年4月公开征求意见,经过4次审查会后于2025年11月正式报批 [4] 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 - 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有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空中交通与公共安全 [5] - 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产品全生存周期的管理提供指导 [5] - 打通相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是对现有法规制度的细化落实和实操转化 [5] - 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身份统一管理与全生命周期追溯,覆盖“研发—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 [5] - 是构建低空数字身份基础设施的关键一步,为无人机与有人机协同运行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空域资源精细化调度和低空飞行安全动态管控 [6][7] 标准核心内容:编码规则 - 标准根据生产主体不同,设计了两类共20位字符的唯一产品识别码结构 [8] - 对于取得资质的制造商,识别码由“4位制造商名称码 + 产品型号码 + 12位序列号”构成,制造商名称码具有唯一性 [8] - 对于个人组装、拼装的无人机,识别码结构为“4位个人标识码(固定为‘DY00’)+ 16位序列号”,序列号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8] 标准核心内容:备案登记要求 -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均需在工信部建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上登记备案 [9] - 制造商或进口商需注册企业账户并完成资质核验,在产品投放市场前生成或获取唯一产品识别码并完成备案 [9] - 若产品需测试飞行,必须在首次测试飞行前完成备案,确保“飞行即有码” [9] - 采用委托加工模式生产的,备案责任主体为委托方制造商,需使用委托方的制造商名称码进行备案 [9] 标准核心内容:安全防护体系 - 构建存储安全、防篡改技术、传输保护三层安全防护体系 [10] - 存储安全要求识别码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区域,并设置访问控制机制防止非授权访问 [10] - 防篡改层面提供两种可选技术路径:物理防篡改(写入一次性可编程存储区域)或密码保护路径(采用消息鉴别码或数字签名等方法) [10] - 信息传输层面要求采用信息安全技术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保护,防止传输中被篡改或伪造 [10] 标准实施推进计划 - 标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对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给予36个月的过渡期 [11] - 过渡期内,存量无人机的生产者、所有者或进口商应逐步完成产品身份信息的补录备案,并通过技术改造满足标准要求 [11] - 过渡期结束后,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将面临飞行限制、市场禁入等管理措施 [11] - 相关部门将通过“标准云课”、宣贯培训会等方式对标准进行解读,以保障准确理解和落地实施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