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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已或可能造成损失及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室 业务中心 生产单位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是舆情处理的领导机构 统筹领导舆情处理工作 决定信息发布 主要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工作 评估影响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向监管机构上报信息等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舆情动态 收集分析核实重大影响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并上报工作组 同时定期进行内部舆情风险排查指导 [3][4] 信息采集与报告流程 - 各职能部室 业务中心 生产单位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合规审计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监控官方自媒体互动评论并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 [4] - 部室负责人为舆情信息上报责任人 需明确联络人 报告需及时客观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4] - 知悉舆情后立即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核实后报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工作组报告并采取处理措施 需核实内容则推进调查 涉及监管报告时及时报告 [5]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塑造形象 [4]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部署 同步开展实时监控控制传播范围 [5] - 具体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了解真相 与媒体沟通防止虚假信息发酵 加强投资者沟通保证渠道畅通 按规做好信息披露 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采取法律措施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6] 责任追究与附则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私自公开或泄露 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违反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6] - 信息知情人或中介机构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 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或损失 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相关主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对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 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章程不一致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7]
风华高科: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市值管理制度总则 - 为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并规范市值管理行为而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等法律法规 [1] - 市值管理定义为以提高经营发展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基础 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1] 市值管理目的与基本原则 - 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战略规划 完善公司治理及规范经营管理 引导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 并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 实现股东财富增长和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1]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 系统性 科学性 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 强调需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系统化科学开展常态化工作并注重诚信 [1][2]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定长期目标及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 [2] - 董事长需督促执行提升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 推动相关内部制度完善并协调各方促进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2]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建立畅通沟通机制并收集分析市场判断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可能影响决策或价格的情况 [2][3] - 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执行部门 其他部室需支持配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 [4] 市值管理主要方式 - 通过并购重组落实发展战略 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协同效应 [4] -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实现利益捆绑以改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5] - 制定每年最低分红比例并积极实施分红 提升股东回报以培养长期投资理念 [5] -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互动 [5] - 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市值或决策的信息 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决策相关信息 [6] -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权益管理 市值低迷时开展股份回购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稳定 [6] - 还可通过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6] 禁止行为与应对措施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 内幕交易 操纵股价 对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违反回购或增持规则及披露涉密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7] - 当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跌幅累计达20%或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价50%时 可采取分析波动原因 加强沟通 运用市值管理方式 推动控股股东增持及其他合法合规措施 [7][8]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则按后者执行 [8]
风华高科: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1,780,100股 发行价为每股19.1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7,099,999.6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4,972,899,910.31元 [1]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 祥和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4,821.13万元 包含资金存放期间利息 [2] 原募投项目计划 - 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基地项目原总投资规模750,516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397,698.52万元 建设期52个月 预计2026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投资规模调整方案 - 项目总投资规模由750,516万元缩减至527,181.46万元 缩减幅度29.8% 建设期由52个月延长至64个月 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仍为2026年 [3] - 产能规划由原定的年产能不详调整为年产151亿只 [3] 调整原因分析 - 2022年下半年电子行业市场发生较大变化 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持续疲软且价格竞争激烈 [3] - 高容、车规等高端市场应用领域需求强劲且发展潜力较大 [3] - 公司审慎放缓消费电子行业所需的小尺寸MLCC产能建设工作 集中资源拓展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新能源等新兴应用领域 [3][4] - 通过终止以小尺寸MLCC产能为主的祥和项目二期投资 优化产品结构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战略调整措施 - 强化汽车电子、AI算力、低空经济、储能等新兴和高端市场应用领域的市场开发 [4] - 深化精益管理理念 优化生产流程以提高产能利用率和运营效率 [4] - 根据终端客户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进行产品结构优化 确保募集资金高效用于高成长、高端领域的产品研发和产能建设 [5] 公司治理程序 - 调整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 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认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6]
风华高科: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67亿元,同比下降19.50%
新浪财经· 2025-08-21 13:4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27.72亿元 同比增长15.9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7亿元 同比下降19.50% [1] - 基本每股收益0.15元 [1]
市值超100亿元上市惠企达10家,总市值达5585.4亿元!
搜狐财经· 2025-08-21 13:29
惠州上市企业市值表现 - 截至8月19日惠州境内外上市且市值超100亿元企业达10家总市值5585.4亿元[1] - A股8家百亿市值惠企总市值5146.8亿元占全部20家A股惠企总市值5675.86亿元的90.7%[2] - 港股2家百亿市值惠企为TCL电子市值236.21亿港元(折217.4亿元)和汇聚科技市值240.3亿港元(折221.2亿元)[4] 重点A股上市企业动态 - 胜宏科技市值2024亿元较年初增长超1400亿元[2] - 亿纬锂能(974.4亿元) TCL科技(891.4亿元) 德赛西威(632.4亿元) 光弘科技(229.8亿元) 华阳集团(170.4亿元)市值稳定在百亿元以上[2] - 硕贝德(119.4亿元)和利元亨(105亿元)因近期股价表现进入百亿市值俱乐部[2] 企业业务与业绩亮点 - 硕贝德为无线射频技术企业7-8月市场行情高涨[2] - 利元亨获广东专利奖优秀奖系全球新能源装备头部企业[3] - TCL电子2025年上半年全球电视出货量1346万台同比增长7.6% Mini LED电视出货137万台同比增176.1%[4] - TCL电子预计2025年上半年调整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5%-65%[4] - 汇聚科技预计2025年中期纯利同比增长50%-60%[5] 资本市场布局结构 - 惠州共有A股上市企业20家境外上市11家(均港股)新三板挂牌20家[4] - 汇聚科技主营业务覆盖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机器人研发/医疗器械生产属立讯精密集团产业族群[5]
歌尔股份: 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0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5.49亿元,同比下降7.02% [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7亿元,同比增长15.65% [5] - 基本每股收益0.41元/股,同比增长13.89% [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71亿元,同比下降24.38% [5][7] - 总资产864.0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47% [5] 业务板块表现 - 精密零组件业务收入76.04亿元,同比增长20.54%,毛利率23.49% [13] - 智能声学整机业务收入83.24亿元,同比下降34.92%,毛利率9.93% [13] - 智能硬件业务收入203.41亿元,同比增长2.49%,毛利率11.51% [13] - 境外业务收入320.6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5.38% [13] 研发投入与费用 - 研发投入21.35亿元,同比增长14.51%,占营业收入比重5.69% [6] - 销售费用3.36亿元,同比增长14.42% [11] - 管理费用10.80亿元,同比增长14.93% [11] - 财务费用1.1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860.05%,主要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1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201.7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52% [14] - 应收账款133.0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5.61% [14] - 存货134.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35% [14] - 短期借款110.5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38% [14] - 长期借款50.7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78.33% [14] 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9.45亿元,主要因新增对上海康耐特光学科技集团的投资及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11] - 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2亿元,主要为外汇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14][16]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重19.21%,主要分布在香港和越南子公司 [14] 技术创新与行业趋势 - AI人工智能技术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新动力,带动高性能声学传感器和微型扬声器需求增长 [6] - AI智能眼镜全球市场规模快速成长,新产品层出不穷 [6] - 公司在声学、光学、微电子、精密制造等领域具有创新性竞争优势 [6][8] - 已建立跨领域技术集成研发平台,与多所知名高校开展长期合作 [9] 股东回报与市值管理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共计5.15亿元 [24] - 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474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6% [21][23] - 公司回购股份1613.28万股,支付金额3.38亿元 [21][23] - 制定并落实《市值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市值稳定 [21]
国巨收购,加钱
半导体芯闻· 2025-08-21 10:26
收购动态 - 国巨四度调高对芝浦电子的公开收购价格至每股6635日圆 从6200日圆上调[1] - 美蓓亚三美株式会社将收购价格从5500日圆提高至6200日圆 与国巨此前报价一致[1] - 国巨将公开收购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4日 为第八次延期[1][2] 标的公司价值 - 芝浦电子为全球知名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制造商 具备强大技术实力[1] 战略协同效应 - 双方达成全球销售通路共享 芝浦电子可借助国巨全球网络拓展市场[2] - 合作有助于芝浦电子扩展产品应用领域 特别是在AI未来应用方面[2] - 国巨将提供财务与研发资源 支持芝浦电子产能扩充和产品开发计划[2] - 国巨先进自动化技术将提升芝浦电子制造效率与生产弹性[2]
华锋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40
董事会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由董事长谭帼英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 [1]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包括关联交易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1][2] 关联交易项目 - 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肇庆华赢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疆华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 合资公司将分阶段在新疆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 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专用高压化成箔 [1] - 交易完成后新疆华锋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1] 表决及审批程序 - 关联董事谭帼英 陈宇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 反对0票 [2] - 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合资公司设立及项目建设手续 [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2] -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同意9票 反对0票获得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华锋股份: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05:39
对外投资概述 - 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与关联方华赢投资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新疆华锋,其中高要华锋出资1,200万元(持股60%),华赢投资出资800万元(持股40%)[1][2] - 合资公司将作为项目主体,分阶段在新疆建设年产4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总投资额21,000万元[1][7]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5] 关联方及交易结构 - 关联方华赢投资由公司董事、监事及员工通过华美合伙(持股63.125%)和华成合伙(持股36.875%)间接持股,陈宇峰担任法定代表人[3][5] - 合资公司新疆华锋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高压化成箔生产、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车零部件等[6][8] - 双方以现金出资,实缴出资截止日为2027年6月30日,逾期未实缴部分需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10] 项目规划与可行性 - 项目选址新疆胡杨河市,依托当地低成本电力资源优势,分两期建设合计400万平方米/年高压化成箔产能[7] - 高压化成箔属于高资金投入、高技术含量行业,是新能源产业重要基础材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7][18] -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贷款,产品主要应用于铝电解电容器,契合下游新能源行业发展需求[7][18] 公司治理与协议安排 -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3人),高要华锋提名2名董事并委派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华赢投资提名1名董事[11][12] - 重大决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质押、核心技术处置等[11] - 协议约定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第三方收购超40%股权时其他股东可要求同条件出售股权[14] 投资目的与战略意义 - 公司现有产品以中低压化成箔为主,本项目旨在完善高压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并把握高端市场需求[18][19] - 通过新工艺与自动化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地位[19] - 项目完成后新疆华锋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现有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2][19]
新亚电子股价微涨0.08% 415万股限售股解禁流通
金融界· 2025-08-20 18:34
股价表现 - 最新股价报26 39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 02元 [1] - 盘中最高触及26 73元 最低下探至25 91元 [1] - 全天成交6 05亿元 [1] 市值与估值 - 流通市值达83 96亿元 [1] - 市盈率为45 26倍 [1]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制造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 通信设备等领域 [1] 限售股解禁 - 8月20日有415 24万股限售股解禁流通 占总股本比例为1 28% [1] - 按最新收盘价计算解禁市值约1 09亿元 [1] 资金流向 - 8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8 74万元 [1] - 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1 45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