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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业绩预告概述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00万元,同比增加4030.0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4]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650万元,同比增加2859.19万元,实现大幅减亏 [2][4]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 上年同期业绩 - 2024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0.01万元 [6] - 2024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09.19万元 [6] - 2024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01元 [7] 业绩变动原因 - 主营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各板块业务发展,整体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7] - 非经常性损益方面,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275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79.18万元有所增加,主要系下属海外子公司通过证券投资方式取得收益增加 [8] 其他说明 - 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5] - 以上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10]
泰达股份: 回购股份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14 14:07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 回购价格上限为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2] - 拟回购数量5,942,275股至11,884,550股 占总股本比例0.40%-0.81% [1][3]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4] 资金来源与财务安排 - 回购资金来源于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其中工商银行提供不超过6,300万元专项贷款 期限不超过3年 [4][9] - 以回购资金上限7,000万元计算 占公司总资产0.15% 占净资产1.22% 占流动资产0.24% [5] - 公司总资产4,538,243.91万元 净资产573,552.74万元 流动资产2,935,038.4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5] 股份处置与股本结构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7] -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将从1,475,573,852股减少至1,469,631,577股(下限)或1,463,689,302股(上限) [4][5]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1][8]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方案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6月24日及7月11日) [1][7] - 公司董事承诺回购不会损害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5][6] - 控股股东、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1][6] 回购实施机制 - 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2] - 遇除权除息事项时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 - 禁止在集合竞价阶段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 [4]
中天服务: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4 12: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29日,由浙江新嘉联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 - 2007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10.3864万元 [4]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410室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6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74][76]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 [7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7][18]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其中嘉兴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0万股(16.5%),丁仁涛持股1260万股(21%) [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710.3864万股,均为普通股 [10]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 [13] - 经营宗旨为"正道经营、品质为先、创新务实、科技兴司"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6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6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70]
股市必读:陕西金叶(000812)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98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7-08 23:35
交易信息 - 截至2025年7月8日收盘 陕西金叶报收于4 71元 上涨0 21% 换手率1 36% 成交量10 42万手 成交额4899 92万元 [1] - 7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 9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35 26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245 24万元 [1][3] 公司公告 - 陕西金叶及其子公司获批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并提供同等额度担保 [1] - 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一年 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5225 80万元 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6 94% 无逾期或涉诉担保 [1]
上海三毛: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7 16:14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B股每股现金红利0.002092美元(含税)[1] - 分配总金额:以总股本200,991,34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4,870.15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2]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7/14,除权(息)日:2025/7/15[2] - B股股权登记日:2025/7/17,最后交易日:2025/7/14,除权(息)日:2025/7/25[2] 分配实施办法 - A股红利发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2] - B股红利发放:以美元支付,汇率按2025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1710)计算[6] 税务处理 - 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税,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减按50%征税[3][4][5] - A股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5] - A股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135元[6] - 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001883美元[6] - B股外籍自然人股东: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0.002092美元[8][9]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通过日期: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审议通过[2] - 咨询方式: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059496[9][11]
新华锦龙虎榜:营业部净卖出3548.69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07 09:55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新华锦今日跌停 日跌幅偏离值达-9.99% 全天换手率9.54% 成交额3.03亿元 振幅6.56% [2] - 龙虎榜营业部席位合计净卖出3548.69万元 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1.08亿元 其中买入成交3617.24万元 卖出成交7165.92万元 [2] - 近半年累计上榜龙虎榜10次 上榜次日股价平均跌0.88% 上榜后5日平均跌3.59% [2] 资金流向 - 今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324.73万元 其中特大单净流出4373.91万元 大单净流出2950.82万元 [2]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001.46万元 [2] 龙虎榜交易明细 - 第一大买入营业部为瑞银证券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买入1438.80万元 [2][3] - 第一大卖出营业部为粤开证券青岛分公司 卖出2595.07万元 [2][3] - 买二至买五席位包括国泰海通证券总部(717.79万元) 中信证券(山东)临沂营业部(532.14万元) 华泰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475.97万元) 天风证券深圳分公司(452.54万元) [3] - 卖二至卖五席位包括东莞证券成都高升桥路营业部(1906.68万元) 华福证券青岛即墨营业部(1042.22万元) 中国银河证券成都北一环路营业部(834.56万元) 光大证券青岛同安路营业部(787.40万元) [3][4] 财务表现 - 一季度营业收入3.73亿元 同比下降20.70% [3] - 一季度净利润629.98万元 同比下降14.35% [3]
苏州高新: 苏州高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18元(含税),总股本1,151,292,907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723,272.33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1]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0,最后交易日和除权(息)日为2025/7/11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按50%征税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162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018元 [5] 咨询方式 - 投资者可联系苏州高新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512-67379025 [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委托理财概述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委托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1][3] - 投资目的是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回报率,创造更大收益 [2] - 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 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主要投向保本且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 - 禁止投资股票、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高风险金融产品 [4]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5] 审议程序与授权 - 委托理财额度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7.5亿元额度内选择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协议,单笔投资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6][13] - 表决结果为6票全票通过 [13] 投资风险与风控措施 - 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导致的收益不确定性、发行方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7][8] - 风控措施包括筛选资质优良的理财机构、动态监控产品表现、财务部门跟踪投后表现 [9] - 监事会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履行监督职责,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 [9] 对公司的影响 - 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收益 [9] - 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及《第37号》相关规定 [9] 会议与文件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6名董事全部出席(含1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 [12] - 备查文件包括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10][14]
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证券之星· 2025-06-30 16:24
担保议案概述 - 公司拟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在东北再担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家子公司借款金额均为5,000万元,总担保金额达3.5亿元 [1] - 公司拟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和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每家子公司借款金额均为1,000万元,总担保金额2,000万元 [1] - 公司拟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7月8日下午15:00召开现场会议 [5]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 [5] - 会议将审议上述担保议案及其他事项 [1][4][5] 子公司融资需求 -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三笔融资需求,包括东北再担保5,000万元借款、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1,000万元借款、广发银行12,000万元综合授信 [1][4] -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涉及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1,000万元借款需求 [1] - 其他涉及融资需求的子公司包括吉林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1]
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公司公告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519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798.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1] 激励计划 - 解除限售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