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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向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增资16,009.925592万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53
对外投资概述 - 巨石集团拟向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增资16,009.925592万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33,990.074408万元增至150,000.00万元 [1] - 增资目的为提升巨石成都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支持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建设 [2] - 本次增资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无需股东会批准或政府部门审批 [1]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巨石成都成立于2004年 注册资本133,990.07万元 主营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等业务 [2]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589,981.81万元 负债169,928.05万元 净资产420,053.76万元 资产负债率28.80% [2]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00.32万元 [2] 对外投资影响 - 增资将直接扩大巨石成都产能规模 加速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项目落地 [2] -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有助于强化行业地位 [2]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30
公司治理结构 -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事宜的研究与建议 [1] - 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1][2]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 [2][5] 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 [3] - 负责识别评估ESG重大风险和机遇,参与建议ESG策略,监督ESG工作进展,审阅ESG报告 [3]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4] 决策程序 -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委员会关于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建议书及合作方资料提交 [4] - ESG工作小组负责ESG事项决策的前期准备,评审重大议题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4] - 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相关部门 [4] 议事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6]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出席委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6][7] 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细则若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8]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3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定,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规范股东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日常事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1]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六种情形[1]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机制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审计委员会可召集[3][4]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10日前提交[4][5] 会议通知与登记程序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可变更[6][8] - 股东登记需提供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证明[8] 会议召开与主持规则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10] - 董事长为主持人第一顺位,依次由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接替[11] - 会议需制作签名册,董事高管需签字,律师需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出具意见[11] 表决机制与决议类型 - 实行记名投票制,每股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决议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19]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19] 规则修订与执行 - 董事会可根据法律法规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20]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与后续法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19][20]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30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涵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规范要求 [1] - 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六类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资金支付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董事长审批,并留存完整决策文件作为支付依据 [4]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2] - "关联方"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一致 [5] 资金往来分类与限制 - **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需明确结算期限,严格限制资金占用 [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垫费用、代偿债务、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拆借等,制度明确禁止此类行为 [2][3] 资金支付程序 - 支付前需提交依据至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 - 支付依据需包含协议、合同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文件 [4] - 财务部门需遵守公司财务纪律,建立专门档案管理资金往来记录 [4][5] 监督与法律责任 - 年度审计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 [4] - 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需采取法律手段追责并要求赔偿,董事会负有报告义务 [5] - 违规高管将面临警告、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5][6]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5]
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12: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 [1]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 [1] 责任认定情形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 [1]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易所规则及证监会相关指引导致重大差错 [1] -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制度导致重大差错 [1] - 未按规程办事或沟通不及时导致重大失误 [1] 从重或从轻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属主观因素导致需从重处理 [2] - 打击报复调查人员或干扰责任追究调查需从重处理 [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或主动挽回损失可从轻处理 [2] -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可从轻处理 [2] 责任追究形式 - 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 [2] - 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 [2] -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 - 对董事及高管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 [3]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制度 [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5]
中国巨石:巨石埃及拟投资8997.91万美元进行技改项目
快讯· 2025-06-12 11:48
产能提升项目 - 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技改将年产8万吨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提升至年产10万吨 [1] - 项目总投资8997.91万美元,其中生产线技改项目投资金额为8314.69万美元 [1] - 煅烧白云石生产线投资金额为683.22万美元 [1] 项目预期 -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以内 [1] - 预计可实现平均投资收益率为29.78% [1]
建筑材料行业行业动态报告:传统建材价格下滑,C端消费建材有所恢复
银河证券· 2025-06-06 09:1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建筑材料行业投资评级为推荐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025年建材行业景气度有望回升,5月建材景气指数回升至景气区间,但市场需求呈结构性调整,传统建材价格下滑,政策提振有望带动建材估值修复 [3][7][11] - 各子行业表现分化,水泥短期价格弱势,后续有望企稳;消费建材需求逐步恢复;玻璃纤维粗纱价格趋弱,电子纱价格稳定;浮法玻璃价格存松动可能 [3] - 建材行业在资本市场中总市值占比偏低,2024年业绩承压,2025Q1利润显著修复 [61][66][67] - 推荐消费建材、水泥、玻璃纤维等子行业的部分龙头企业 [3][8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稳增长预期下,2025年建材景气度将回升 - 建材行业肩负“大国基石”职责,我国建材行业已形成完整工业体系,多种产品年产量居世界首位,多家企业在全球排名靠前 [7][9] - “十四五”期间,建材行业发展方向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明确了多项发展目标 [8][10] - 5月建材景气指数为102.8点,环比回升3.5点,高于临界点处于景气区间,投资需求回升,工业消费和国际贸易需求仍较弱,供给端呈现积极变化 [11][13] 市场需求偏弱,传统建材价格下滑 水泥 - 需求方面,5月受天气和地产新开工疲软影响,需求下滑,短期淡季需求将继续下降,中长期基建投资有望支撑需求 [15][16] - 供给方面,5月保持常态化错峰,供需压力加剧,短期熟料供给稳定,长期落后产能淘汰将加速 [17] - 价格方面,5月除东北外均下降,短期延续弱势,8月中下旬有望企稳回升,中长期价格同比将增长 [18] 浮法玻璃 - 需求方面,地产竣工端未见好转,5月需求不及预期,6月终端刚需转淡 [31] - 供给方面,5月产能小幅增长,库存压力大,短期供给高位震荡,中长期落后产能有望淘汰 [32] - 价格方面,5月下降,短期供需格局难改善,价格存松动可能 [33] 消费建材 - 2025年1 - 4月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月单月增幅明显,二季度家装市场需求回升,后续政策有望拉动需求 [38][44] 玻璃纤维 - 粗纱方面,5月需求乏力,产能和产量增加,库存上升,价格下调,后续预计稳中趋弱 [48] - 电子纱方面,5月需求平稳,稳价出货,高端产品供需缺口大,后续价格预计稳定 [49] 政策提振建材估值修复 - 5月建材行业涨跌幅为1.35%,跑输沪深300指数,细分板块表现分化,部分企业涨幅居前 [52][54] - 截至5月30日,SW建筑材料板块估值有提升空间,政策持续加码有望支撑市场回暖 [58] 建材行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发展状况 建材行业总市值占比偏低 - 截至2025年5月底,A股建材行业上市公司76家,总市值6868亿元,占A股总市值0.72% [61] 财务分析 - 利润表方面,2024年业绩承压,各子行业净利润大幅下滑;2025Q1利润显著修复,玻璃纤维实现双增长 [66][67] - 资产负债表方面,行业总资产规模和负债率整体稳定 [80] - 现金流量表方面,货币资金占比下降,2025Q1经营性净现金流有所改善 [84] 投资建议 - 消费建材推荐北新建材、伟星新材、东方雨虹 [3][88] - 水泥推荐华新水泥、上峰水泥,关注海螺水泥 [3][88] - 玻璃纤维推荐中国巨石 [3][88] - 玻璃建议关注旗滨集团 [3][88]
中国巨石:2025年中期策略会速递:产能优势稳固,风电、电子景气延续-20250606
华泰证券· 2025-06-06 03: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 16.40 元 [1][5][8] 报告的核心观点 - 看好公司产能持续扩张巩固规模优势,风电纱等产品需求增长及收入占比提升有望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玻纤复价与盈利能力 - 25 年前 5 月缠绕直接纱/SMC 合股纱/G75 电子纱均价同比分别 +15%/+23%/+18%,25Q1 公司毛利率/归母净利率 30.5%/16.3%,同比 +10.4/+5.9pct,25Q1 以来公司产品复价陆续落地,海外市场复价稳步推进,预计 25Q2 公司盈利能力有望延续同比提升 [2] 新增供给与产能优势 - 公司九江二期两条 10 万吨产线分别于 25 年 2 月和 4 月点火,截至 5 月底国内玻纤在产产能达 261 万吨,埃及和美国分别有 36/10 万吨产能,预计 25H2 新增供给压力趋缓,公司库存状态优于行业平均 [3] 风电/电子行业与新产品 - 25 年 1 - 4 月全国风电新增装机 20.0GW,同比 +19%,4 月新增装机 5.3GW,同比 +255%,风电高景气带动风电纱需求增长,公司具备技术优势;AI 带动高端电子布需求放量,公司电子纱/布产能位列国内第一,正开展低介电产品研发 [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维持公司盈利预测,预测 25 - 27 年归母净利润为 32.7/38.5/45.6 亿元,可比公司 25 年 Wind 一致预期 PE 均值 14x,维持给予公司 25 年 20xPE [5]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会计年度|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14,876|15,856|17,850|19,864|22,059| |+/-%|(26.33)|6.59|12.58|11.29|11.0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人民币百万)|3,044|2,445|3,266|3,853|4,564| |+/-%|(53.94)|(19.70)|33.60|17.98|18.44| |EPS (人民币,最新摊薄)|0.76|0.61|0.82|0.96|1.14| |ROE (%)|10.52|8.04|9.98|10.81|11.61| |PE (倍)|14.94|18.60|13.92|11.80|9.96| |P/B (倍)|1.59|1.51|1.41|1.29|1.17| |EV/EBITDA (倍)|9.75|10.46|8.88|7.59|6.58| [7] 可比公司估值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股价(元)|市值(亿元)|24A 每股收益(元)|25E 每股收益(元)|26E 每股收益(元)|27E 每股收益(元)|24A P/E|25E P/E|26E P/E|27E P/E| |----|----|----|----|----|----|----|----|----|----|----|----| |中材科技|002080 CH|17.16|288|0.53|0.95|1.17|1.38|32.29|18.02|14.66|12.45| |长海股份|300196 CH|12.40|51|0.67|0.98|1.31|1.63|18.44|12.64|9.48|7.60| |海螺水泥|600585 CH|22.80|1,280|1.45|1.86|2.06|2.22|15.70|12.28|11.09|10.28| |平均值| - | - | - | - | - | - | - |22.14|14.31|11.74|10.11| |中国巨石|600176 CH|11.36|455|0.61|0.82|0.96|1.14|18.60|13.92|11.80|9.96| [12] 财务报表预测 - 给出了 2023 - 2027E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预测数据,以及成长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每股指标、估值比率等财务比率 [18]
国泰海通:建材业或迎单位盈利中枢底部反弹 龙头公司投资价值持续凸显
智通财经网· 2025-06-04 07:02
行业整体观点 - 维持建材行业增持评级 假设建材实物需求量在2025年迎来本轮下滑尾声 核心依据在于产业链已转入缩表周期 [1] - 供给改善比喻为龟 需求收缩比喻为兔 供给优化追上需求收缩的盈利改善契机正在到来 [1] - 大宗行业或迎来单位盈利中枢底部反弹 消费建材价格竞争和费用有望同步改善 [1] - 建材板块估值和机构配置处于低位 龙头公司投资价值持续凸显 [1] 水泥行业 - 2024年水泥需求受地产调整与基建托底减弱影响承压 2025年地产拖累减弱叠加基建资金改善 需求压力收窄企稳预期增强 [1] - 2025年第一季度降幅显著收窄正在兑现 2024年第四季度首次旺季错峰提价实质落地 盈利显著改善 [1] - 2025年行业保利润共识继续增强 第一季度价格及盈利同比明显改善 奠定全年良好基础 [1] - 第二季度在高基数下以稳为主 全年展望盈利中枢修复具备高确定性 长期供需格局改善政策预期逐步落地 [1] - 推荐龙头公司包括海螺水泥 华新水泥 天山股份 上峰水泥 塔牌集团 华润建材科技 [1] 消费建材 - 消费建材各子行业在2024年下半年迎来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压力至暗时刻 [2] - 行业格局触底走向固化 2025年以来行业经营预期普遍趋于谨慎 价格竞争缓和 [2] - 成本端原料价格存让利预期 毛利率呈企稳态势 费用预算与营收预期同步下调 [2] - 控费有望从绝对值走向费用率实质改善 全年盈利能力改善预期增强 [2] - 年内工抵地产处置有望加速收尾 股东回报有望继续抬升 估值空间突出 [2] - 推荐龙头公司包括东方雨虹 北新建材 伟星新材 兔宝宝 三棵树 科顺股份 中国联塑 [2] 玻璃行业 - 2025年浮法玻璃行业将在较长时间维度呈现供需僵持状态 下游加工刚需偏平淡 冷修为逐步出清过程 [3] - 浮法玻璃价格或在较长时间内处于仅头部企业赚成本优势的钱 行业平均企业处于盈亏平衡或亏损 [3] - 推荐成本优势明显且有差异化加工能力的企业 包括信义玻璃 福耀玻璃 旗滨集团 [3] 玻璃纤维行业 - 2025年第一季度热塑 风电 电子布等结构性产品顺利提价 但出口下行压力或为后续供给消化带来压力 [3] - 头部企业竞争力体现在结构化产品出货能力 高端品定价力和优秀综合成本管控能力 [3] - 推荐量利领跑的中国巨石 以及low-dk贡献边际利润增量的中材科技 [3]
“相信中国民营企业将在全球市场展现更大活力”
人民日报· 2025-05-25 21:50
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 - 中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围绕公平竞争、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建立制度机制 [2] - 旨在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 - 彰显中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1] 国际评价与意义 - 阿联酋银行家认为该法鼓励更公平竞争,为阿中合作带来机遇 [2] - 墨西哥代表指出法律体现中国市场化改革承诺,传递法治化营商环境信号 [3] - 南非学者认为法律打通生产要素使用渠道,体现平等竞争原则 [3] 民营经济现状与贡献 - 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9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比超92% [4] - 世界500强民企数量大幅增加,"新三样"出口超50%由民企贡献 [4] - 连续6年保持中国第一大外贸主体地位,2024年首次成高技术产品最大进出口主体 [6] 国际合作与全球影响 - 埃及中国民企投资项目95%产品出口欧美,推动当地技术升级和就业 [7] - 墨西哥市场吸引华为、比亚迪等布局数字基建、新能源领域 [7] - 韩国学者建议深化氢能源等领域合作,促进韩中互惠互利 [7] 高质量发展与创新作用 - 民企在扩大就业、推动创新、增强经济韧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5] - 加大科技投入,在高科技领域取得突破,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 [3][5] - 数字化、自动化等领域快速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并拓展合作空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