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显示器件
icon
搜索文档
京东方A: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涉及73名激励对象和7,046,622份股票期权 占总股本的0.02% [7][8] - 行权价格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从5.529元/份调整为5.479元/份 采用派息调整公式P=P0-V(V为每股派息0.05元) [8] - 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方式 行权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 公司治理与授权程序 - 本次行权及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3][4][5][6] - 北京市国资委于2020年以京国资[2020]77号文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 2024年归母ROE达到3.46% 较2019年基数2.16%实现增长 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为3.46% [7] - 2024年毛利率达15.2% 显著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9.16% [7] - 显示器件产品全球市占率保持第一 AM-OLED产品营收达437亿元 2019-2024年复合增长率42% [7] - 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达16,447件 较2019年7,350件实现增长 [7] 激励计划历史执行情况 - 自2020年实施激励计划以来 累计注销股票期权约4.5亿股(含本次行权前注销1.74亿股) [5][6] - 累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约3,500万股(含本次行权前回购225万股) [5][6] - 预留授予部分共涉及21,797,200份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后剩余期权数量为零 [8]
京东方A: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5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行权比例为33%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046,622股 占公司总股本0.02% [14][16]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14] -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名 均为经理及高级技术骨干 其中70名考核结果为S/A/B级 3名为C级 [16]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 2024年剔除股票增发因素后归母ROE为4.49% 较2019年增长108.16% 超过3.46%的考核目标 [16] - 2024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保持全球第一 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2% 超过15%的考核目标 [16] - 2024年智慧系统创新业务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 接近20%的考核目标 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达到考核要求 [16] 股票期权授予与调整情况 - 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预留股票期权 [4] - 经过多次调整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初始5.83元/份调整为5.479元/份 [13] - 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原因 累计注销股票期权超过186,818,174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超过24,000,000股 [6][9][10][11][12][13] 行权资金及税务安排 -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6] -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采用公司代扣代缴方式 [16] 治理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行权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及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获得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的认可意见 [17][18] - 公司未发生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或违反利润分配承诺等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14]
华映科技发生2笔大宗交易 合计成交5148.00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09:43
大宗交易情况 - 8月27日大宗交易平台发生2笔成交 合计成交量900.00万股 成交金额5148.00万元 成交价格均为5.72元 相对当日收盘价折价1.72% [2] - 近3个月内累计发生5笔大宗交易 合计成交金额达1.13亿元 [2] - 两笔交易卖方均为华福证券莆田东圳东路营业部 买方分别为中信证券北京总部营业部(600万股/3432万元)和万联证券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营业部(300万股/1716万元) [2] 股价与资金表现 - 当日收盘价5.82元 下跌1.85% 日换手率13.96% 成交额23.36亿元 [2] - 近5日股价累计上涨4.49% 但资金呈净流出状态 近5日主力资金合计净流出4.54亿元 其中当日净流出1.18亿元 [2] - 融资余额最新报4.03亿元 近5日增加1.11亿元 增幅达37.81% [2]
艾比森(300389.SZ):上半年净利润1.16亿元 拟10派2元
格隆汇APP· 2025-08-27 09:00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19亿元 同比增长1.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 同比增长30.84%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亿元 同比增长90.64%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3146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1]
清越科技: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4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建立科学决策体系 降低投资风险 提升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对外投资类型与范围 - 投资类型包括设立经济实体 权益性投资增减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 委托理财及贷款等 [2] - 投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 注重风险控制与资源合理配置 [2] 决策权限分级标准 - 股东会审批标准:单笔投资超审计总资产50% 或营业收入超50%且高于5000万元 或净利润超50%且高于500万元 [2][3] - 董事会审批标准:单笔投资超审计总资产10% 或营业收入超10%且高于1000万元 或净利润超10%且高于100万元 [3] - 低于董事会权限投资由总经理审批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非重要事项 [3] - 证券投资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 超50%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6] 投资执行与管控机制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可行性研究及投后跟踪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会计核算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 [9][10][11][12] - 实物或无形资产投资需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投资权益证书等文件由专人归档管理 [11][12][15] - 审计部监督检查投资岗位设置 授权审批 资金使用及资产保管等情况 [13] 子公司管理要求 - 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具有重大影响)需与公司保持企业文化与管理体系一致性 重大事项需报公司审批 [16][17][18] - 子公司经营计划需经公司审核批准 财务制度需与公司统一 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报告 [20][21][22][24] - 参股公司(持股低于50%且无控制权)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参与管理 需及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及经营信息 [26][27][28] 投资处置与责任追究 - 投资收回 转让或核销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核销需取得法律证明文件 转让需评估定价 [14][15] - 未按程序投资 决策失误或恶意串通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 [13]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31]
清越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40
总则 - 内部审计旨在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并提高经济效益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的评价活动 [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提升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促进战略达成、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及预防重大舞弊 [2][5] - 内部审计制度需结合行业和经营特点建立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独立董事为主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设立独立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直接汇报重大问题 [3] - 审计部需配置专职人员并保持独立性,不得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 [3] - 审计人员需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及回避原则 [3][4] - 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公司需提供必要工作保障 [6] 职责和总体要求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关键事项需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6] - 审计部职责涵盖内部控制评估、财务资料审计、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定期报告 [6] - 审计内容需覆盖所有经营环节,包括销售、采购、生产、资金管理等核心业务 [7]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并归档 [7] 具体实施 - 审计部需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进行后续审查 [8] - 对拒绝整改的责任人将提请管理层或董事会处罚 [9] - 审计程序包括制定方案、调查取证、出具报告、跟踪整改及后续审计 [9] - 审计档案需长期保管,工作底稿保存5年,其他报告保存10年 [9][10] - 审计档案属保密资料,借阅需经负责人批准 [10] 自我评价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13] - 评价报告需包含声明、工作概况、依据、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13]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情况及应对措施 [13] 附则 - 公司需建立审计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奖励贡献者并追究失职责任 [13][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审计委员会 [14]
清越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薪酬管理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由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 [1] 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原则使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1] - 实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体现岗位价值及责权利统一 [1] - 采用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1] -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1]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 [2] - 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方案实施 [2] 董事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3] - 独立董事不享受其他报酬或社保待遇 [3] - 非独立董事根据劳动合同按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3]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具体职务及岗位按公司相关制度领取 [3] -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水平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确定 [3] - 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为基础 [3] 薪酬调整机制 -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经营效益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调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4] - 薪酬调整需按制度规定审议后实施 [4] 薪酬发放方式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制度按月发放 [4] - 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变动时按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发放薪酬 [4] -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及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款项 [4] 薪酬扣减情形 - 出现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及董事会认定重大违规情形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决定扣减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 [4] 薪酬调整依据 - 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随经营状况变化相应调整 [5] - 具体调整依据包括公司经营状况与盈利状况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及通胀水平 [5][7] - 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出修订方案董事会有权调整薪酬方案 [5]
龙腾光电(688055.SH)上半年净亏损1.21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2:43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2.89亿元 同比下降27.91%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1亿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90.9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6元 [1]
维信诺主导,又一柔性显示器件行业标准立项
财经网· 2025-08-26 03:47
行业标准制定进展 - 维信诺主导的《柔性显示器件 第3-5部分:四侧弯曲柔性显示模块详细规范》行业标准获批立项 计划编号2025-0583T-SJ [1][4] - 标准性质为推荐性基础制定类 项目周期12个月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主管 [4] - 全国电子显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昆山国显光电(维信诺子公司)中国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6家机构 [4] 标准技术内容 - 四侧弯曲标准将统一行业产品技术要求与评价方法 明确生产及检验检测规范 [1] - 针对四侧弯曲边缘色偏问题提出关键特性测试要求与方法 便于统一测试验证 [1] 公司技术标准积累 - 维信诺已主导制定5项国际标准 12项国家标准 10项行业标准 [4] - 公司主导和参与各类标准总计超过60项 体现行业技术领导地位 [4]
深天马A: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2 12:20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信息披露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2][3]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涵盖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等相关方 [3]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4][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为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 [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且董事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5][6] - 经营业绩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时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6] - 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等 [6][7][8] - 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件需披露,如偿债能力受影响、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变动或控股股东变更 [8][9]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1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13] - 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如持股5%以上股份变动或重大资产重组 [14][1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 [1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规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3] 信息披露程序与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由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8] - 重大信息需立即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流程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执行 [18]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写,董事会秘书审核,需审批时按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19] - 信息涉密时可豁免披露,但需经董事会秘书登记和董事长签字确认 [19][20] - 证券监管部门问询需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回复,董事长审定后回复 [20] 子公司与部门管理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0][21] - 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21] - 各部门及子公司对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需咨询董事会秘书 [21]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22]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包括董事履职记录和向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 [21][22] 财务与内控监督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