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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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房产税等热点问答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7 15: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五、新办纳税人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后如何查询企业信息? 答: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资格信息查询、核定 征收信息。其中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 核定征收信息包括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 一、我公司的厂房有部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比如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关于房屋附属设备 的解释: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 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 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 ...
打开个税App自查!“被任职”“被收入”别慌,这样做→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5 13:36
个人税务信息冒用问题自查与申诉 - 个人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在【我的】-【任职受雇】栏查询任职企业数量及详情 核实任职受雇信息准确性[3][5] - 存在两种任职信息异常情形:被从未任职单位冒用个人信息 或因离职手续延迟/单位更名/劳务派遣等正常现象导致信息差异[7] - 确认被冒用后需在App提起申诉:针对从未任职单位选择【从未在职】类型 针对历史任职单位问题选择【曾经在职】类型并补充说明[7][8] 虚假收入记录申诉流程 - 在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年度与所得类型 对虚假收入记录点击【申诉】 类型可选择从未/曾经/目前在职[9][12] - 若存在多笔虚假收入 可在同一页面点击【批量申诉】勾选问题收入项目集中处理[15] - 需同步申诉被冒用任职单位及对应虚假收入 否则虚假收入仍会计入年度汇缴税款计算[1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规则 - 换租存在租赁期交叉时 新增住房租赁开始时间需晚于已填报记录的截止时间 避免重叠填报[22] - 示例:4月租房至9月30日 9月新租房时 新租约开始时间应填10月 确保两处租赁时间无交叉[23] 境外支付税务备案豁免情形 - 境内个人因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无需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26] - 非因私用汇(如境外投资、劳务报酬支付)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40号公告判断是否备案[28] 纳税信用评级限制条件 -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起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企业不能评A级[32] - 上年度评D级、非正常原因导致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企业不能评A级[32] - 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或无法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不能评A级[3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错误,该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5 15:24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数据修改流程 核心观点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出现错误时需根据申报状态分三种情形处理:未提交、已提交未核准、已审核通过 [1][3][11] 情形一:申报数据未提交 - 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免退税申报】模块的"填写明细表"界面编辑修改错误数据 [1] - 操作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免退税申报】→【④填写明细表】→选择错误数据点击【编辑】 [1][2] 情形二:申报数据已提交但未核准 - 需先申请撤回申报:通过【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模块提交《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 [3] - 撤回流程:新增申请→填写撤回原因及原申报信息→保存并提交→通过【退税审核进度查询】作废记录→点击【撤销申报数据】退回未提交状态 [4][5][6][7][9] - 撤回后可按情形一修改数据 [9] 情形三:申报数据已审核通过 - 使用"外贸企业调整申报"功能更正:进入【免退税申报】→【④填写明细表】→【外贸企业调整申报】→新增调整申请 [11][12] - 提交流程:填写调整信息→保存并自检→通过【提交申报】完成更正 [13][1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政策 - 2023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取得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开具增值税发票 或选择放弃减税开具专用发票 [22] -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号公告 [22] 纳税信用D级判定标准及管理措施 判定标准 - 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包括: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偷税金额超10万元且占比超10%、暴力抗税等13类行为 [27][28][29] - 信用评分规则:经常性指标齐全从100分起评 非经常性指标缺失则从90-93分起评 [26] D级管理措施 - 限制措施:限量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实行验旧领新 [33] - 监管措施: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D级评价结果共享至相关部门 [33][35] - 影响周期:直接判D级保留2年 第3年不得评A级 [33]
【实用】出口退税实务操作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0 00:48
出口退税申报问题 - 2024年出口货物未及时申报退税的,2025年7月仍可申报,前提是完成收汇且单证备案齐全,需附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1] - 退税银行账户变更后,需通过新电子税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备案,并更新《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银行账号信息,确保与存款账户报告一致[1] 出口退税数据修改流程 - 申报数据未提交时,可在新电子税局退税界面点击【撤销】重新生成数据[3] - 数据已提交但未核准时,需提交《企业撤回退(免)税申请表》撤回批次[3] - 数据已核准且税款发放后,需通过【外贸企业调整申报】模块重新采集信息,缴回税款再申报[3] 合并报关商品处理 - 多种零部件合并报关时,需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商品名称相关性及计量单位折算标准,经确认后可申报退税[3] - 报关单与增值税发票的计量单位至少需一项相符,且商品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得退税[3] 纳税信用A级评定 - 因留抵税额或加计抵减导致增值税零申报的,不影响A级评定[9] - B级90分以上企业可凭留抵税额证明申请复评升A级[9] - A级企业可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享受发票按需领用、绿色通道等福利[9]
【操作指引】下载完税证明出现空白或无法打开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9 13:53
纳税信用评级政策解读 - 核心观点:增值税零申报不影响A级信用评级,企业可通过留抵税额或加计抵减证明申请复评升为A级 [8] - A级信用福利包括:全社会公告提升市场信誉、按需领用发票、下年度评分提高1分、连续三年评A可享办税绿色通道、A级出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 [8] 税收优惠政策 - 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即征即退等政策不受纳税信用级别限制 [9]
社保费等纳入纳税信用,有何影响
第一财经· 2025-05-31 02:00
纳税信用评级扩围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首次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涉及收入规模超10万亿 [1] - 202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约118945亿元,非税收入约44730亿元,两者之和接近全国税收收入(174972亿元) [1] - 新规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6年4月发布首次评价结果 [1][6] 信用评级体系优化 - 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延续现行五级制(A/B/M/C/D),A级需年度得分90分以上,B级70-90分,M级针对新设企业或无收入企业 [3] - 优化起评分规则:经常性指标齐全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但纳税缴费信息齐全从93分起评(原为90分) [4] - 扣分频次从"按税种按次计算"改为"按月计算",避免单一指标影响过大 [4] 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 - A级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原为1个月),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更便利 [3] - D级企业将受限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税务重点监控对象 [3] - 2024年全国A级纳税人达335万户,同比增加45.6万户,守信纳税人总数4127万户 [6] 容错与修复机制升级 - 新增3日内纠正失信行为可100%修复扣分的标准,原有修复加分比例提升至80%/60%/40% [5] - 引入渐次修复机制:3日内补缴按比例×100%修复,30日内补缴按比例×80%修复 [5] - 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不影响A级评定 [4][5] 政策影响与行业反馈 - 社保费纳入信用评价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体现税务部门征管优势 [2] - 专家认为新规预留容错空间是柔性执法的重要体现,避免差异化情形导致误伤 [4] - 税务部门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