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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网红明星偷税被查,天塌了
新浪财经· 2025-12-08 12:28
税务监管整体态势 -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前11个月共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 [2][3][25] - 同期,税务部门还查处了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3][25] - 今年以来,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自我改正实现信用修复,提前移出“黑名单”,同比增长40% [5][27] - 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税务部门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结论 [5][27] - 针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监管已进入常态化、精准化、立体化的新阶段,监管之网越收越紧 [5][22][27][47] 政策背景与监管信号 -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6][27] - 当前的大规模查处行动是将上述政策落到实处 [6][28] - 此次行动向所有高收入群体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税务伪装在监管面前都无效 [2][24] - 对于明星、网红、主播等“双高”人士而言,必须彻底告别侥幸心理 [22][47] 典型稽查案例:车评人陈震 - 陈震全平台粉丝累计达2400万,是头部车评人 [8][30] -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其每年申报的综合所得仅为100余万元,与实际收入严重不符 [8][31] - 调查发现,其在2021年至2022年初通过第三方平台提现157.25万元,但表面收入大幅“缩水”以规避报税 [8][31] - 其在天津设立空壳工作室,将个人收入转为工作室的经营所得以降低税负,但该公司无办公室和员工 [8][32] - 在税务部门约谈后,其仅补缴2023年部分税款,并继续通过空壳工作室偷税 [8][32] - 最终被北京市税务局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 [8][32] 典型稽查案例:网红“柏公子” - “柏公子”(本名王子柏)在抖音拥有近300万粉丝,以展示奢华生活立“顶级富二代”人设 [9][34] - 2024年5月,税务部门查明其偷税749万元 [11][36] - 最终被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30万元 [11][36] - 其与王红权星、鲍鱼家姐等炫富网红同批遭各大平台封禁 [11][36] - 近期其试图用新账号复出,直播超19次后再次被平台封禁 [11][36] 典型稽查案例:主播“曲曲大女人” - 网络主播乐传曲(网名“曲曲大女人”)近两年仅申报个人收入60余万元 [11][36] - 其付费连麦一次价格800元,24节课程标价3580元,咨询者众多 [11][36] - 其创立的私域社群“闺蜜联盟”入群费高达19.98万元,一个群200人,已满三个群,仅入群费收入已超1亿元 [13][38] - 上述收入均在扣除平台手续费后直接提现至个人银行卡,未申报纳税 [13][38] - 经查,其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并将劳务报酬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偷逃税款 [15][40] - 最终被上海税务稽查部门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58万元 [15][40] 典型稽查案例:大V司马南 - 知名爱国大V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 [17][42] - 最终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926.94万元 [17][42] - 其曾公开痛斥薇娅逃税行为恶劣,并科普如何打击偷税漏税,自身却涉偷税 [20][45] 历史重大案例与行业影响 - “带货一姐”薇娅此前因偷逃税被追缴、罚款共计13.41亿元,随后被全网封禁,彻底退出直播行业 [20][45][47] - 一系列稽查案例表明,在现代化税收监管体系下,任何侥幸心理都没有生存空间 [8][33] - 查税行动旨在刮去附着在财富上的不义灰尘,留下更清澈、更健康的市场与社会环境 [22][47] - 依法纳税没有“VIP通道”,只有人人平等的“康庄大道” [22][47]
北京税警联合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新浪财经· 2025-12-08 12:25
案件核心事实 - 涉税中介机构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因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查处 [1][2] - 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 [1][2] - 共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47份,价税合计金额为450.14万元 [1][2] - 2024年8月,公安机关已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戴琼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 - 税务部门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1][2] 监管态度与行业信号 - 税务部门明确表示涉税中介机构应当知法守法、坚守底线、合规经营 [1][2] - 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涉税中介行业的监管 [1][2] - 监管将严厉打击知法犯法的恶劣行为 [1][2] - 行动目的在于切实维护税收法治环境与税收公平 [1][2]
税务部门严打违规招商引资 查处1818名“双高”人员
证券时报网· 2025-12-08 12:14
税收监管强化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税务部门聚焦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公平税收秩序,多措并举强化税收监管 [1] - 前11个月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收入比重达41.1%,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2] - 跨省贸易额增长的省份数量由去年的19个增加至27个,省际间贸易联系持续加深 [2] 违规招商引资整治 - 违规招商引资是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症结之一,存在“政策洼地”和“开票经济”等问题 [2] - 税务总局对各地税务机关提出“四个不得”明确要求: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不得放任失管 [2] - 对违规招商引资带来的税收收入异常、发票开具异常等情形,进行常态化按月监测和核实处置 [2] 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与监管 - 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建立常态化部际会商协调机制,规范政策执行口径 [3] -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对不应享的严防严查 [3] - 重点紧盯违规骗享风险高的政策,如拆分收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无实质性经营企业违规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等 [3] 互联网平台税收信息报送规定成效 - 自10月1日《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以来,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4] - 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线上商户平均税负与线下商户差异明显缩小 [4] - “刷单”虚增流量行为开始减少,相关“空壳平台”数量开始减少,利用平台经济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得到抑制 [4] 平台经济税收秩序改善 - 《规定》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带来的信息壁垒,使空壳平台骗取地方奖补行为难以遁形 [4] - 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商户出于合规需要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开票 [5] - 平台内经营者隐匿收入、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更容易被发现 [6] 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未受影响 [6] - 税务部门严格禁止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向各类“小哥”转嫁涉税义务 [6] 偷逃税及虚开骗税打击成果 - 1—11月共查处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1818名,查补税款15.23亿元 [7] - 1—11月共查处3904户高风险加油站,查补税款41.63亿元 [7] - 今年以来共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96万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86.06亿元 [7] 涉税中介整治与举报处理 - 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涉税中介484户,延伸检查“帮忙”恶意筹划、串通作假的“黑中介” [7] - 对实名检举的涉税违法问题,核查后未发现问题的将出具无问题稽查结论,并对网上不实举报和恶意举报行为主动澄清 [7]
锐评|1818人补税15亿!“双高”人员别总在纳税上跌份儿
搜狐财经· 2025-12-08 10:31
税收监管动态 - 2024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高收入、高净值人员,查补税款总额达15.23亿元人民币 [1] - “双高”人员定义为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包括明星和网红 [1] - 此次通报显示税收监管精细化程度提升,并彰显国家加大对“双高”人员偷逃税监管力度的决心 [1] 近期典型案例 - 网络车评人陈震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少报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118.67万元 [2] - 网络大V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 [2] - 女演员袁冰妍在违反税法被罚后,又被查出将个人消费违规列入关联公司名下 [2] - 网红主播吴川因少缴、偷逃个税,被追缴并罚款1359.08万元 [2] 行业现象与影响 - 明星、网红作为“双高”人群典型代表,获得远超普通人的收益,但其偷逃税行为可能误导粉丝、混淆是非边界并扭曲价值导向 [2] - 公众对直播等行业收入真实性及是否依法纳税存在质疑,认为目前披露的偷漏税行为可能仅是“冰山一角” [3] - 偷税漏税案例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折射出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 [3] 监管态度与原则 - 在涉税问题上,明星网红没有任何滤镜,“双高人员”没有豁免权限 [3] - 税收监管工作必须让每一起偷漏税行为的责任人付出代价 [3] - 遏制偷逃税款是维护严肃税收秩序、为社会公平正义和健康发展注入更坚实底气的重要举措 [3]
流量名气不是偷逃税护身符
经济日报· 2025-11-23 23:15
行业监管动态 - 税务部门近期曝光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1] - 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1] - 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之际集中曝光案件,传递网络平台非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1] 常见违规手段 - 部分网络主播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和佣金,隐匿真实收入[2] - 部分主播注册多个空壳企业拆分收入,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虚假申报[2] - 部分主播与MCN机构串通,通过虚构业务等手段企图少缴或不缴税款[2] 行业影响与趋势 - MCN机构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将所谓“避税”手段包装成吸引主播的招牌[2] - 相关部门查处并曝光MCN机构违法行为,以清除扰乱经济税收秩序的害群之马[2] - 税收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协同治税持续深化,涉税违法行为的隐匿空间变小、违法成本变高[3] - 行业需将守法合规牢记于心,以赢得公众的长期信任与支持[3]
税收监管新规下的黄金市场新格局
期货日报· 2025-11-07 01:1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黄金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废止2002年和2008年的部分旧政策 [1] - 新政旨在应对“购金热”环境下原有征管方式的税务监管压力,核心目标是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穿透式监管,明确区分黄金的商品和金融属性,有效堵塞“税收套利”漏洞 [1] 核心税收机制 - 政策核心是围绕“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环节,对黄金用途进行强制性二元划分:“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 [2] - 对于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且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卖出方和交易所均免征增值税,延续了对场内交易的税收优惠 [2] - 投资性黄金实行“专票阻断机制”:交易所对用于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并向买入方开具带“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专票;但买入方销售或加工成投资性产品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以阻断增值税抵扣链条 [2] - 非投资性黄金实行“固定抵扣率”:交易所对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免征增值税,并开具普通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票按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低于13%的标准税率,但设定了抵扣上限以保护税基 [3] - 将黄金加工成非投资性用途产品销售的会员单位或客户,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味着最终流通环节将面临至少7%的增值税成本 [3] 市场影响与投资流向 - 新政强化了交易所交易的税收优势: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购买投资性金条需承担13%的增值税,而交易所渠道继续享受免征政策,税负较低,投资成本更低 [4] - 税收差异将促使更多黄金供给流向交易所,有助于提升场内流动性 [4] - 税收成本成为普通投资者选择投资渠道的重要考量,可能加速投资者向交易所渠道集中,特别是大额投资,非交易所实物黄金的投资吸引力可能下降 [5] - 普通投资者可能更倾向于通过银行积存金、黄金ETF、黄金期货和期权等虚拟交易市场进行间接持有投资,以平衡便利性与税负优势 [5] 合规要求与风险管理 - 会员单位或客户必须对从交易所购入并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标准黄金的进项税额进行单独核算 [6] - 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增设6个专用编码,要求会员单位在开具发票时正确选择,以实现税务机关对实物黄金流转的实时、精准穿透式追踪 [6] - 会员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留存佐证购入标准黄金实际用途的材料,并记录购入及销售情况,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6] - 政策对用途改变设置严格限制:会员单位必须在改变用途前向交易所报告,且仅允许在取得发票当月起6个月内申请改变1次,并需进行红字发票冲回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7] - 惩戒机制极具威慑力:未按规定报告或开具发票,首次发现暂停适用即征即退政策和暂停开具抵扣功能发票3个月,再次发现暂停6个月;对骗取出口退税、虚开专票等重大违法行为,将永久取消适用即征即退政策 [7] 政策展望与市场发展 - 新政是兼顾税收公平、风险防范和市场规范化的重要举措,解决了税收套利问题,确保税收优惠精准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8] - 通过强化交易所渠道的税收优势,引导资金和实物向交易所集中,有助于提升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定价话语权,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8]
Shein赴港上市敏感期,为何频遭避税质疑?
搜狐财经· 2025-10-05 15:24
上市进程受阻 - 公司向港交所秘密递表已过三个月,未出现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公示名单中,港交所也未披露实质性进展,按常规100天左右应有审核反馈[1] - 公司近期有美国政府事务负责人、海外本土招商负责人等高管先后离职[1] - 公司赴港上市受阻及伦敦上市计划停滞,均与全球税务筹划争议有关,最高估值曾达1000亿美元[1] 英国税务争议 - 公司英国分公司2024年销售额同比飙升33%至20亿英镑,但仅缴纳960万英镑公司税,税负率不足0.5%[2] - 其申报的3820万英镑税前利润按25%税率缴税,表面符合标准,但被指将84%的销售额以"采购成本"名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至新加坡母公司[2][3] -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为17%,低于英国的25%,且母公司Roadget集团2021至2023年平均企业税率仅为9.4%[3] - 有英国海关代理商提起诉讼,指控公司在2021至2024年间系统性逃避增值税,涉案金额达580万英镑[3] - 英国下议院商业和贸易特别委员会警告,若金融行为监管局为Shein放宽审核标准将损害英国资本市场公信力[5] 中国税务与合规争议 - 公司"注册在新加坡、运营在中国"的架构引发税收流失争议,其新加坡母公司2021至2024年累计缴纳所得税超30亿元,若按中国25%税率计算税款差额高达56亿元[5] - 公司全球员工超1.1万人,但其国内核心主体广州希音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仅5587人,近半数员工社保缴纳情况不明[6] - 国内合作的代工厂超6000家,供应链中外包人员规模预计达10万人以上,这些人员社保缴纳率极低[6] - 公司模式与证监会"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冲突,其70%以上商品产自广东工厂,90%核心岗位位于中国,核心高管常驻中国,需履行备案程序而税收合规性是审核重点[6] - 为破解困局,市场传出公司计划将总部迁回中国,广州、南京、青岛等城市已抛出橄榄枝,但迁回之路仍未实质性开展[7] 全球税务筹划的合规性拷问 - 公司税务争议核心在于税收分配与价值创造脱节,新加坡既非生产基地、主要消费市场也非研发运营中心,却成为最大税收受益地,有违税收公平原则[9] - 公司实际税负已低于OECD推动的2025年起生效的15%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标准[9] - 新加坡通过"先锋企业计划"等优惠可将税率压至5%至10%,公司架构符合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特征,可能面临反避税调查[9][10] - 港交所对拟上市企业税务合规性审查"零容忍",任何"系统性逃税"嫌疑都可能触发重大不利影响认定,即使成功迁回总部也需要重新梳理税务明细,进一步拖延上市[10]
曝光3起涉税案!税务部门织密MCN、网络主播、平台全链条税收监管网
证券时报网· 2025-09-19 07:00
行业监管动态 - 税务部门通报3起涉税案件,涉及2家MCN机构和1名网络主播,处罚金额总计超过2720万元 [1] - 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虚开发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及未代扣代缴个税,被处以补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225.88万元 [1] - 湖南颜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为旗下主播代扣代缴个税208.86万元,被处罚款104.43万元 [1] - 网络主播李呈祥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少缴税费243.50万元,被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402.14万元 [1] MCN机构合规要求 - MCN机构作为法定税收代扣代缴主体,其职责绝非“可选项”,虚化职责助主播逃税的行为正被严厉整治 [2][3] - 部分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通过拆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税,甚至自身也虚开发票,形成“双向逃税” [3] - 截至2025年5月,全国MCN机构数量近2.9万家,较2024年增加约2200家 [3] - 合规经营是MCN机构应对行业竞争的“护城河”,也是其从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 [4] - MCN机构作为独立纳税人,需就其营业收入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同时作为支付方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5] 网络主播纳税义务 - 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蔽收入可逃税”的错误认知,通过私人账户收款、注册个体工商户虚假申报等方式隐匿收入 [6] - 依法诚信纳税是网络主播必须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也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7] - 税务部门持续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 [6] 平台监管政策影响 - 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压实平台数据报送责任,要求按季度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2][8] - 该规定推动平台内交易透明化、可追溯,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倒逼平台建立严格内控机制 [8] - 政策有利于构建层次分明、健康有序的平台经济新生态,是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 [8]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作用初显 | 筑牢税收监管防线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国经营报· 2025-09-05 21:1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通过《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规范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 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 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并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 政策旨在打破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 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2] 政策实施效果 - 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 空壳平台数量减少100余户 有效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2] - 政策挤压空壳平台和违规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 使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显性化及税收成本内部化 [2] - 政策促进线上线下公平 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 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 偷逃税行为防范 - 政策通过获取平台涉税信息 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行为 如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申报 [3] - 税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收入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 减轻办税负担同时防范违规行为 [3] - 近期出现平台批量将从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以转换收入性质套用核定征收的新手段 [3] - 税务部门将加强监控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 依法查处转换收入性质等不合规行为 [4] 税收优惠滥用治理 - 个别平台协助经营者分拆收入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或规避一般纳税人登记 [5] - 平台引导经营者在销售额达规模前通过分拆收入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5] -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分析 可查处分拆收入 虚假申报 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 并追缴税款 滞纳金及罚款 [6] - 平台企业需全面核验涉税信息真实性 引导经营者合规享惠依法纳税 [6] 行业监管趋势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加强部门协同共治 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6] - 政策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合规经营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6]
税务总局:已查处360余起主播偷逃税案 追缴超30亿元
中国经营报· 2025-07-28 22:13
税收监管加强 - 税务部门自2021年以来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360余起,查补及追缴税款超30亿元 [1] - 2024年以来查处职业化犯罪团伙779个,对973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838人主动投案自首 [1] - "十四五"期间累计查处骗取或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案件2.18万起,查补税款269亿元 [1] 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 2024年A级纳税人超过375万户,比2020年增加近100万户 [2] - "十四五"期间通过"银税互动"机制为3621万户次诚信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1.3万亿元 [2] - 3362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自我改正后实现信用修复,11.5万户"黑名单"企业被移出 [2] 执法方式优化 - 2025年上半年涉税风险事后应对户次同比下降20.6%,通过风险管理追缴入库税款增长12.7% [2] - 税务总局细化29项具体任务推进涉企税务检查减频控量、提质增效 [3] 工作机制完善 - 税务部门会同公安、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健全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1] - 税务总局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推进精确执法、精准监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