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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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5-12-19 07:2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 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主 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助力我国光伏 产业提质升级,根据《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工作部 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内容 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 1.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光伏直流系统、光储微电网、农 村光储充系统、便携式光储产品等方向。 2.建筑光伏。包括光伏作为建筑屋顶、幕墙或遮阳等建筑构件与建筑有机结合,光伏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 ...
五部门通知!
中国电力报· 2025-12-19 06:01
文章核心观点 - 五部委联合发文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旨在通过遴选和推广优秀案例,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与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光伏产业提质升级 [1] 典型案例征集方向 - **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光伏直流系统、光储微电网、农村光储充系统、便携式光储产品等 [1] - **建筑光伏**:光伏作为建筑屋顶、幕墙或遮阳等构件与建筑有机结合,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匹配的项目 [2] - **交通运输应用**:在公路客货运枢纽、服务区、加油站、港口码头等场景,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实现高比例绿色电力自发自用 [2] - **农业农村应用**: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农产品初加工等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态复合模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帮扶项目 [2] - **光伏制氢/氨/醇**: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在化工等场景合成绿氢/绿氨/绿醇,在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实现降碳 [2] - **水上光伏**:在核电温排水区、盐田盐池及海上光伏等场景开展漂浮式光伏项目,实现多元技术融合与资源综合利用 [2] - **光伏绿色化**:包括光伏产品绿色设计制造、退役组件回收处理再利用、零部件再制造、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供应链溯源体系等方向 [2] - **关键信息技术**:包括光伏系统智能调度与运维,以及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通信与信息系统、柔性电力电子、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等 [2] - **先进光伏产品**: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相关产业链配套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设备及材料 [3] - **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包括面向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智能光伏系统,以及在极寒、极热、高湿度、低辐照量、高盐雾等典型场景的光伏应用和实证检测 [3]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包括应用单位、制造企业、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 [3] - 案例需已建成并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 [3] - 需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或服务,提供规模化智能光伏服务:集中式项目装机容量10MW以上,分布式项目1MW以上 [3] - 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光伏帮扶项目及交通应用领域的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项目,装机容量要求放宽至不少于0.1MW [3] - 建筑光伏系统需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确保结构安全、防火安全、防水及不影响建筑主导功能 [3] - 需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和长期运营能力,拥有自主创新性、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并有完善服务能力的发展规划 [3] 申报与管理流程 - 申报单位需按规范填写申报书,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4] - 省级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结果出具推荐函 [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5个,超量不予受理 [4] - 申报材料需在2026年1月20日前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4] - 五部委将联合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4] - 五部委将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其影响力与带动效应,并对案例名单进行动态评估与调整 [4] - 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5]
五部门征集!
中国能源报· 2025-12-19 03:40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以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 [3] - 该行动是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核心目标是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助力光伏产业提质升级 [3] 典型案例征集范围 - 案例需应用智能光伏产品,并融合5G通信、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 [1][3] - 征集范围涵盖十大方向,具体包括: - **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与电网友好性,包括光伏直流系统、光储微电网、农村光储充系统等 [3] - **建筑光伏**:光伏作为建筑构件(屋顶、幕墙、遮阳)与建筑有机结合,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匹配的项目 [4] - **交通运输应用**:在公路枢纽、服务区、加油站、港口码头等场景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实现高比例绿电自发自用 [4] - **农业农村应用**: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态复合模式,优先支持光伏帮扶项目 [4] - **光伏制氢/氨/醇**: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生产绿氢/绿氨/绿醇,应用于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以实现降碳 [4] - **水上光伏**:在核电温排水区、盐田、海上等场景开展漂浮式光伏等项目,实现多元技术融合与资源综合利用 [4] - **光伏绿色化**:包括光伏产品绿色设计制造、退役组件回收再利用、碳足迹评价认证、供应链溯源等方向 [4] - **关键信息技术**:包括光伏系统智能调度与运维,以及通信信息系统、柔性电力电子、虚拟电厂、工业软件与机器人等相关技术 [4] - **先进光伏产品**: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以及相关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的产业链配套设备材料 [5] - **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包括面向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智能光伏系统,以及在极寒、极热、高湿度等典型场景的光伏应用和实证检测 [5]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应用单位、制造企业、园区或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 [6] - 案例需满足四项核心条件: - 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7] - 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或服务,并达到一定装机规模:集中式项目需10MW以上,分布式项目需1MW以上;对建筑光伏一体化、光伏帮扶及交通领域的部分场景(如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项目,装机容量要求不低于0.1MW [7] - 建筑光伏项目需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确保结构、防火及防水安全,且不影响建筑或其他产业的主导功能 [7] - 具备服务扩展能力、长期运营能力、自主创新性、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以及明确的发展规划 [7] 组织实施流程 - 申报单位需按规范格式填写申报书,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8] - 省级主管部门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并根据结果出具推荐函 [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5个,超量不予受理 [8] - 推荐材料需于2026年1月20日前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8] - 五部门将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布 [8] 管理与激励措施 - 五部门将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其影响力与带动效应,并会对案例名单进行动态评估与调整 [9] - 鼓励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9] - 典型案例应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带动作用,加快先进产品、技术和模式的应用推广 [9]
河北光启智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搜狐财经· 2025-12-09 21:20
公司成立与基本信息 - 河北光启智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聪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1]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 - 公司业务涉及光电子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1] - 公司业务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1] - 公司业务延伸至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1] - 公司业务包含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 [1] - 公司业务涉及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1] - 公司拥有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1]
科华数据收盘上涨2.85%,滚动市盈率68.84倍,总市值290.23亿元
搜狐财经· 2025-12-08 08:58
公司股价与估值 - 2025年12月8日收盘价为56.31元,当日上涨2.85%,总市值为290.23亿元 [1] - 滚动市盈率为68.84倍,创18天以来新低 [1] - 股东户数截至2025年11月28日为97000户,较上次减少1000户,户均持股市值为35.28万元,户均持股数量为2.76万股 [1] 公司业务与荣誉 - 主营业务包括UPS电源系统、数据中心、新能源、电力自动化系统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和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 [2] - 主要产品为IDC服务收入、数据中心产品、智慧电能产品、新能源产品 [2] - 获得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荣誉,包括“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2]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三季报实现营业收入57.06亿元,同比增长5.79% [2] - 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3.44亿元,同比增长44.71% [2] - 2025年三季报销售毛利率为25.10% [2] 行业估值比较 - 公司所处电源设备行业市盈率平均为95.73倍,行业中值为58.08倍 [1] - 公司滚动市盈率68.84倍,在行业中排名第24位 [1] - 行业平均总市值为180.03亿元,行业中值总市值为100.53亿元 [3]
格林大华期货甲醇早盘提示-20250703
格林期货· 2025-07-03 02:4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能源与化工板块甲醇品种投资评级为震荡偏强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周三夜盘甲醇主力合约期货价格上涨,华东主流地区甲醇现货价格下跌,多头持仓减少,空头持仓增加;国内甲醇开工率上升,海外下降;中国甲醇港口和样本生产企业库存增加;西北甲醇企业签单减少,样本企业订单待发增加;部分下游开工率有升有降;地缘冲突暂时告一段落但可能反复,7月下游进入季节性淡季,港口和产区小幅累库,下游需求未明显好转,部分伊朗装置重启使利空情绪释放,市场情绪转暖,短期甲醇价格震荡偏强,参考区间2360 - 2450,交易策略为观望 [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行情复盘 - 周三夜盘甲醇主力合约期货价格上涨19元/吨至2412元/吨,华东主流地区甲醇现货价格下跌65元/吨至2465元/吨,多头持仓减少382手至43.13万手,空头持仓增加19618手至49.81万手 [2] 重要资讯 - 供应方面,国内甲醇开工率88.65%,环比上涨0.76%,海外甲醇开工率54.25%,环比下降0.7% [2] - 库存方面,中国甲醇港口库存总量67.37万吨,较上一期增加0.32万吨,其中华东地区累库增加1.35万吨,华南地区去库减少1.03万吨;中国甲醇样本生产企业库存35.23万吨,较上期增加1.07万吨,环比涨3.14% [2] - 需求方面,西北甲醇企业签单6.1万吨,环比减少0.4万吨,样本企业订单待发24.13万吨,较上期增加0.05万吨,环比涨0.23%;烯烃开工率87.96%,环比 - 1.12%;二甲醚开工率9.16%,环比 + 0.5%;甲烷氯化物开工率84.13%,环比 + 1.07%;醋酸开工率95.3%,环比 + 7.02%;甲醛开工率48.95%,环比 - 1.44% [2] - 国务院副总理指出要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高端装备制造等企业创新发展,整治内卷式竞争 [2] 市场逻辑 - 地缘方面,伊以冲突暂时告一段落但仍可能反复;7月下游进入季节性淡季,本周港口和产区均小幅累库,下游需求仍未明显好转;随着部分伊朗装置重启,利空情绪有所释放;市场情绪转暖,短期甲醇价格震荡偏强,参考区间2360 - 2450 [2] 交易策略 - 甲醇交易策略为观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