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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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涉税信息
证券日报网· 2025-09-25 11:28
本报讯 (记者韩昱)国家税务总局9月25日发布消息称,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 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据记者了解,经过前期的宣传辅导、系统调试等工作,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平台围绕涉税信息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 经基本完成,《规定》及税务部门配套公告的落地实施,将有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税收公平、竞争公 平,有效遏制平台"内卷",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编辑 郭之宸)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即将落地实施 !税务部门提醒关注三方面事项,防范违法违规
搜狐财经· 2025-09-25 03:25
其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需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平台经济具有虚拟化、跨区域化和分散化的特 征,给传统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挑战。记者了解到,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即使办理了市场主 体登记,也不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既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也容易造成商户与商 户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 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 入信息。记者了解到,经过前期的宣传辅导、系统调试等工作,目前税务部门和各大平台围绕涉税信息 首次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规定及税务部门配套公告的落地实施,将有力推动平台经济规 范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税收公平、竞争公平,有效遏制平台"内卷",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 设。 对于相关方在规定落地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税务部门提示,首先,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办理市场 主体登记。记者了解到,目前有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但并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 体登记,也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既逃避市监、税务等部门管理 ...
遏制“内卷式”竞争!税务部门:严查这些行为
金融时报· 2025-09-05 08:33
政策背景与要求 - 国务院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要求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与收入信息[1] - 平台企业需在2023年7月完成平台域名、业务类型及运营主体名称等基本信息报送 并于10月起按季度报送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收入数据[1] - 该政策旨在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1] 打击空壳平台成效 - 政策实施后空壳平台数量减少超过100户 此类平台原先通过虚开发票转引税源骗取地方财政返还[2] - 税务部门通过掌握平台内经营数据 使空壳平台收入显性化 有效挤压违规开票经济的生存空间[2] - 政策打破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 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2] 收入性质转换监管 - 个别平台将从业人员劳务报酬违规转化为经营所得进行申报 利用核定征收政策降低税负[3] - 税务部门明确平台收入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3] - 近期出现平台批量将从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以套用核定征收[3] - 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7月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禁止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3] 分拆收入行为整治 - 部分平台协助经营者将同一主体收入分拆至多个纳税主体 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5] - 平台通过引导经营者在销售额达限前分拆收入 违规持续享受税收优惠[5] - 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分拆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 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款[5] 协同监管机制 - 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强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监控分析[4] - 持续推进部门协同共治 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4][6]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遏制平台内卷式无序竞争[6]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作用初显
中国新闻网· 2025-09-05 03:40
互联网平台税收监管政策实施效果 - 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配套公告 旨在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并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 政策落地有力促进税收公平和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有效助力规范违规招商引资行为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违规招商引资行为整治 - 少数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转引税源、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 以此骗取地方财政返还或其他奖补 [2] - 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 打破"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信息壁垒 使收入显性化及税收成本内部化 [2] - 自规定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数量减少100余户 有力遏制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2] 偷逃税行为防范措施 - 个别平台从业人员违规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进行申报 因经营所得可核定征收且税负较低 [3] - 税务部门依法获取涉税信息并明确收入所得项目划分标准 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 [3] - 近期个别平台为从业人员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 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套用核定征收 [3] -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违反规定批量转办登记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分拆收入避税行为监管 - 个别平台内经营者将同一纳税主体收入分拆至多个纳税主体 以骗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或规避一般纳税人登记 [5] - 平台为增加客户粘性协助分拆收入 引导经营者在销售额达标前通过分拆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5] -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和风险分析查处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 [5] - 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同时查处违规协助分拆收入的平台企业 [5][6] 持续监管与协同治理 - 税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监控分析批量转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行为 提升协同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4] - 持续推进规定落实 加力推动部门协同共治 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促进税收法治公平和合规经营 [6]
规范秩序 护航消费 共促发展——《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中国经济网· 2025-08-23 20:11
平台经济价格行为规范背景 - 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干预自主定价权、价格标示不规范、无序价格竞争、侵犯消费者价格权益等问题,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规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相关经营行为 [1] - 规则将为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划定更清晰法律边界,增强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促进协同治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1] 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要求 - 规则强调平台经营者应当尊重平台内经营者定价自主权,禁止通过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等手段对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优惠、限制流量、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措施 [2] - 明确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返现促销,或强制开通自动跟价、降价系统等情形 [2] - 规则第三章明确网络场景中明码标价内容和形式,针对差别定价、动态定价、附带服务标价、平台价格促销、平台补贴、预估价格、竞价排名等特有价格活动制定规则公示与价格构成信息公开规范 [3] - 规则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结合平台经济特性,对价格法第十四条"不正当价格行为"构成要件进行详细说明,为认定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提供清晰标准 [3] - 特别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3] 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机制 - 规则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中充分考虑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如对用户长期免费且有利于消费者长远福利的商业模式可不认定为违反价格法 [4] - 第十五条明确"价格歧视"对象包括平台内经营者和同一商品或服务下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禁止运用数据算法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设置价格差异,为"大数据杀熟"提供维权依据 [4] - 专门设置第五章"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要求免密支付和自动续费服务需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5] - 规定不得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通过规范收费行为避免消费欺诈 [6] - 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能,降低维权成本 [6] 协同监管与治理体系 - 规则提出刚性约束与柔性治理相结合的多元监管路径,明确监管执法部门责任,可采用执法检查与提醒、告诫和约谈相结合方式 [7] - 第二十七条明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激励经营者及时纠偏不当行为 [7] - 要求平台经营者设置价格问题投诉渠道、留存价格和交易信息、建立商品质量管控制度、配备价格监督员、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 [7] - 强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通过声誉机制与沟通协商引导经营者开展符合法律与伦理要求的价格行为 [8] - 规则明确发挥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作用,探索互联网价格行为新型监管治理模式,凝聚各方力量共促平台经济发展 [8]
(经济观察)中国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迈出关键一步
中国新闻网· 2025-08-23 14:40
核心观点 - 中国三部门联合起草《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构建平台价格治理框架 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1][2][5] 经营者定价与竞争规范 - 强调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鼓励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并合法获利 [2] - 禁止平台通过限制流量等技术手段干预平台内经营者交易价格 [2] - 明确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行为的认定标准 并对大数据杀熟划下红线: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同等交易条件设置差异价格 [4] - 豁免长期免费且有利于创新及长远福利的商业模式 不影响现有免费服务 [4] 价格标示与促销规范 - 重申明码标价要求 要求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规则 防止虚构原价和优惠陷阱 [2] - 健全标准化价格公示机制 通过多维度公开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解决规则碎片化和不透明 [2][3] - 对补贴、预估价格等作出明确标示和预先告知规定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 规范免密支付、搭售、自动续费等服务 要求以显著方式展示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5] - 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商品质量承诺制度 督促履行服务质量义务 [5] - 通过小切口推动大治理 有效增进消费者福利并化解消费纠纷 [5] 政策实施与行业影响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 正式出台时将评估论证并留出适应调整期 [5] - 新规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制定 保持监管制度和要求的稳定性 不影响平台经济正常商业模式 [5] - 推动平台价格行为进入法治化轨道 引导经营者合规经营 助力构建完善平台生态 [5][6]
税务总局:相关平台企业已报送基本信息 将对个别未报送企业开展宣传辅导和约谈提醒
经济观察网· 2025-08-20 03:44
8月2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目前相关平台企业在今年7月已经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 报送规定》(下称《规定》)要求,报送了包括平台域名、业务类型、相关运营主体名称等在内的基本信 息,对于个别尚未报送基本信息的平台企业,税务部门将开展宣传辅导和约谈提醒。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致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明确,平台企业要在今年7月首次报 送包括平台域名、业务类型、相关运营主体名称等在内的自身基本信息。 《规定》所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 其他为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所 称从业人员,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 税务部门表示,《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对境内外平台企业一视同仁,努力使每个经营主体都能在公平 的赛道上竞争,确保《规定》在全国范围得到统一、公正地执行。 根据《规定》要求,今年10月份,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 信息及上季度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顺利实施,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
第一财经· 2025-08-20 01:45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落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促进全国执法标准统一,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协同纠治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促进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实施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致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明确,平台企业要在今年7月首次报 送包括平台域名、业务类型、相关运营主体名称等在内的自身基本信息。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规 定》实施后,各类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响应,平台基本信息首次报送工作进展顺利。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作为遏制刷单炒信等"内卷式"无序竞争、破解地方违规利用平台 招商引资问题、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公布后,税务总局同步制发了相关 配套操作公告,开展多轮次平台企业摸底,形成应报送平台企业名单。各地税务机关"点对点"做好宣传 辅导,对"报什么""怎么报"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提供安全、保密、可靠、便捷的信息报送渠道,健全 涉税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涉税数据安全。 目前相关平台企业在今年7月已 ...
暑期提前避免旅游乱象:贵州市场监管局约谈五大涉旅平台
财经网· 2025-08-08 14:51
监管约谈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5日集中约谈携程、同程、抖音、美团、飞猪五家在线旅游平台,要求其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规,整治"二选一"垄断、技术干预定价、订单毁约加价、价格欺诈等乱象 [1][5] - 约谈发生在暑期旅游高峰前夕,标志着监管从"事后罚款"转向"事前合规引导",通过划定法律红线降低系统性风险 [1][5][6] - 平台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违规者将面临顶格处罚:违反明码标价最高罚5000元,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500万元 [5] 违规行为分析 - 强制"二选一":部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或协议条款限制商家经营自主权,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2] - 技术干预定价:平台利用自动调价系统根据供需和用户画像实时修改价格,例如"调价助手"工具未经商家允许修改活动折扣,导致价格不透明 [2][3] - 订单毁约加价:消费者预订成功后遭单方面取消或临时加价,例如国际航班虚假出票迫使消费者高价重购 [3][4] - 价格欺诈:包括虚构原价、模糊标价、"阴阳菜单"等,某平台出现会员等级越高价格反而上涨10%的倒挂现象 [3][4] 行业影响与整改方向 - 2024年旅游投诉量同比增长63.24%,假期前后投诉量显著攀升,OTA平台预订纠纷是主要问题 [7][8] - 专家建议平台短期需进行算法合规整改,建立价格异常响应机制;长期应通过信用共享(如对接文旅部监管平台数据)、创新让利(预售金融支持小微商家)构建行业生态 [6][8] - 行业需加强自律组织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优化服务流程以提升消费者体验 [8]
同程、抖音、美团、飞猪,被约谈
搜狐财经· 2025-08-06 09:57
监管约谈与合规要求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携程、同程、抖音、美团、飞猪五家涉旅平台企业 要求严格遵守价格法及反垄断法等法规 制止价格乱象 [1] - 通报平台企业可能存在的实施"二选一"、技术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价格欺诈及哄抬价格等问题 [1] - 要求平台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1] 行业倡议与自律措施 - 贵州省旅行社协会及贵阳市旅游业协会倡议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 市场调节价格需遵循公平合法原则 [2] - 贵州省民宿协会与餐饮行业商会联合发出倡议 要求明码标价 杜绝虚假价格手段和价格欺诈行为 [2] -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倡议消费者关注价格信息 经营者需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规范价格行为 [3] 执法措施与处罚标准 - 监管部门将对整改不到位的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从严从快查处 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1] -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经营者将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3] - 价格欺诈最高罚款50万元 哄抬价格最高罚款300万元 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款500万元 [3]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此次约谈是对旅游市场乱象的及时纠偏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2] - 通过法律红线明确和违法风险警示 遏制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牟利行为 [2]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函》 要求住宿业及第三方平台合理定价 禁止单方面毁约和擅自加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