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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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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亮剑,斩断平台自动扣款“暗箭”
新浪财经· 2025-12-21 14:42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图/IC photo 当然,问题能否真正解决,还是要看平台执行是否到位、监管是否持续跟进、违规成本是否足够有震慑力。毕 竟,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价值观不变,为了牟利,总有"聪明人"会不断想出各种新的套路来规避监管。 平台免密支付关闭难、偷偷摸摸自动扣款等问题,终于有望破解。 1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根 据该规则,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免密服务、自动扣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 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免密支付,是互联网平台为了方便消费者支付而提供的一种便捷服务,省却了输入密码等验证步骤,以使日常购 物体验更"丝滑"。 然而,基于种种原因,很多用户在使用这一功能后并不一定满意,想取消的时候却发现"来时容易去时难"。 根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多个支付平台的实测,要取消免密支付等功能平均需要在平台内跳转5~6个页面才 能实现。一些App甚至还趁机植入不少套路,比如将"取消"和"确认"放在一起,导致消费者很容易误点结果相反 ...
互联网平台涉税新规显效,三季度相关纳税同比增长12%
第一财经· 2025-12-08 09:12
新规落地与税收征管成效 - 为应对线上经营者偷逃税并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平台企业自2024年10月起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第三季度收入等涉税信息 [3] - 2024年10月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了报送义务 [3] - 2024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纳税遵从度有较大提高 [3] - 平台内经营者第三季度纳税同比增长12%,明显高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1.7%的增速 [3] - 2024年1-11月,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3.1% [4] 对平台经济经营行为的规范作用 - 新规实施后,涉税信息报送带来的纳税意识增强和税收成本内部化,使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 [5] - 新规打破了“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使得通过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虚增平台注册地收入并骗取地方奖补的“空壳平台”和“开票经济”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5] - 自《规定》2023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4年9月初,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 [5] - 平台内经营者因偷逃税节约成本、拉低商品价格进行“内卷式”竞争的现象,随着偷税难度加大而发生变化 [5] - 2024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改变 [6] - 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如隐匿收入、分拆收入等,更容易被暴露和发现 [7] 对特定从业人员的影响与监管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须报送其收入信息,其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未受影响 [7] - 税务部门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以保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7]
互联网平台涉税新规显效 三季度相关纳税同比增长12%
第一财经· 2025-12-08 06:54
新规实施与税收征管成效 - 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2024年10月起正式落地,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以强化税收征管 [1] - 截至2024年10月,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履行了首次涉税信息报送义务 [1] - 2024年第三季度,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纳税遵从度显著提高 [1] - 平台内经营者第三季度纳税同比增长12%,明显高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1.7%的平均增速 [1] - 2024年1至11月,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3.1% [2] 对平台经济经营行为的规范作用 - 新规实施后,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涉税信息报送带来的纳税意识增强和税收成本内部化起到了抑制作用 [3] - 新规打破了“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使得通过设立“空壳平台”虚增收入以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 [3] - 自《规定》2024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4年9月初,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 [3] - 平台内经营者偷税难度加大,使得过去通过偷逃税降低成本、拉低价格进行“内卷式”竞争的现象发生变化 [3] - 2024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表明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改变 [4] 税务监管与数据比对 - 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发现部分人员申报的第三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低于平台报送金额,并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其更正申报 [2] - 目前绝大部分收到提醒的平台内经营者已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 [2] - 信息报送过程也起到了税法普及和宣传辅导的作用,平台内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意识因此不断提高 [2] - 新规使得平台内经营者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通过隐匿或转换收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更容易暴露,为税务部门分类治理提供了基础 [5] 对平台从业人员的政策澄清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其收入信息无须由平台报送,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未受新规影响 [5] - 税务部门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以保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5]
互联网平台涉税新规显效,三季度相关纳税同比增长12%
第一财经· 2025-12-08 06:51
新规执行与税收征管成效 - 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2024年10月起正式落地,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等涉税信息,以强化税收征管 [1] - 截至2024年12月,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首次报送工作顺利完成 [1] - 新规执行直接带来税收收入增加,2024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缴纳税款金额同比增长12.7%,其增速明显高于同期全国税收收入1.7%的平均增速 [1] - 2024年1月至11月,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 [2] 平台经济规范与经营行为变化 - 新规打破了平台经济“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信息壁垒,使得通过设立“空壳平台”虚增收入以骗取地方奖补的行为难以遁形 [3] - 自《规定》2024年12月公开征求意见至2024年9月初,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余户 [3] - 涉税信息报送使通过“刷单”虚增流量的行为开始减少,同时推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合规联动 [3] - 2024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表明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改变 [4] 纳税遵从度与合规意识提升 - 新规实施后,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完成了2024年第三季度的纳税申报,纳税遵从度有较大提高 [1] - 线上商户与线下商户的平均税负差异明显缩小 [1] - 税务部门通过平台报送信息与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对申报错误进行提醒,绝大部分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 [2] - 信息报送过程促进了税法普及和宣传辅导,平台内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意识不断提高 [2] 对特定从业人员的影响与监管 -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其收入信息无须由平台报送,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未受新规影响 [5] - 税务部门加强对平台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平台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以保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5]
贵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发挥司法职能“稳就业”
中国新闻网· 2025-12-02 07:36
司法政策动向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并发布典型案例 [1] - 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案件约42万件,贵州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近200件,案件数呈现上涨趋势 [1] - 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存在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等“六难”问题 [1] 审判规则与标准明确 - 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分为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关系三种情形,审判采用穿透式思维,聚焦实际用工事实优先原则,重点审查从属性 [2] - 法院明确涉及平台企业的后台数据、算法规则、派单逻辑等证据应由平台企业提供,电子证据需审查是否通过公证或区块链等技术固定以确保真实性 [2] - 将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明确新就业形态概念界定、立案审查要点及裁判规则,例如审查平台企业要求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3] - 《指南》将明确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执行任务期间”的法定界定及“小休”期间性质认定,确定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规则 [3] 纠纷解决机制创新 - 计划通过《指南》和案例构建兼顾劳动者权益与平台发展的司法规则体系,为平台企业划定合法用工边界,引导平台经济向规范发展转型 [4] - 致力于推广“一站式调解中心”建立,整合劳动仲裁、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以实现纠纷快速化解 [4] - 注重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沟通,加强程序衔接和工作指导,统一裁审尺度,推动大部分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阶段化解 [4]
魅力精致·新城关|建设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
中国新闻网· 2025-11-13 08:1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举措 - 兰州市城关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调解站正式挂牌成立 旨在高效化解劳动纠纷 维护劳动者权益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1] - 调解站由区委社会工作部 区综治中心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共同揭牌并座谈 标志着官方主导的专项调解机制建立 [1] 新就业形态发展现状与挑战 - 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 催生了以货车司机 网约车司机 快递员 网约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 该群体日益壮大 [2] - 新就业群体具有劳动关系灵活化 工作安排弱组织化 工作时间弹性化等特点 [2] - 行业面临劳动纠纷调处难题 具体表现为劳动关系认定难 权益保障难 纠纷调处难 [2] 调解站的运作模式与目标 - 调解站构建综合调解平台 形成一站式接收 一揽子调处 全链条解决的模式 [2] - 运作机制以区委社会工作部为牵引 以综治中心为主阵地 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为依托 统筹协调公检法司及专业律师团队等多方力量联动共治 [2] - 目标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精准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解决方案 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 - 同时旨在为平台企业营造更稳定规范的发展环境 促进新经济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2] 未来规划与服务提升 - 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完善一站式解纷机制 优化调解服务流程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提升专业水平 [4] - 未来工作将以党建为引领 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全方位保障 支持 服务和关爱 [4] - 计划加快构建坚实有力的服务保障体系 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 提升其城市融入感 归属感 职业幸福感和安全感 [4]
构建公平消费环境 监管部门严管双十一促销行为
新华财经· 2025-11-07 09:42
监管动态 - 湖北省多部门联合召开合规指导会,为“双十一”“双十二”促销划定红线,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强迫商家“二选一”,不得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自我优待”或恶意打压平台内经营者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要求平台企业严禁通过合同、技术手段限制商家参与其他平台促销,不得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1] 法律解读 - 学界认为平台禁止商家使用竞争平台的核心资源属于“二选一”行为的变体,该行为损害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可能构成不合理限制 [2] -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平台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 行业倡议 - 北京市电商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发布《平台企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倡议书》,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快手、滴滴、高德等七大平台积极响应并联合签署自律公约 [3] - 业内专家指出平台竞争应回归服务质量、商品供给和技术创新,以营造公平、开放、共赢的营商环境 [2]
货拉拉六递招股书:规模神话下的变现困局
搜狐财经· 2025-10-31 10:50
公司IPO进展与核心财务表现 - 拉拉科技于2025年10月27日第六次更新港股招股书,是其自2023年3月以来冲击IPO的又一次尝试 [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收达到9.35亿美元,同比增长31.8%,全球交易总额(GTV)达59.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7% [8]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录得经调整利润2.72亿美元,2023年首次扭亏为盈,经调整利润达3.91亿美元,2024年增长至5.01亿美元 [7][8] - 2025年上半年公司促成的已完成订单超过4.55亿笔,同比增长34%,以闭环GTV计,公司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物流交易平台 [8] 市场格局与行业趋势 - 2024年中国同城货运市场规模达到1.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5%,预计2025年将攀升至1.73万亿元 [2] - 2024年境外同城公路货运市场规模约为中国同类市场的三倍,东南亚及拉美地区GTV达到1243亿美元,预计2029年将增至1517亿美元 [2] - 全球公路货运的数字化渗透率仍处于低位,2024年仅有2.4%的交易额通过数字平台完成,预计2029年将升至3.4% [2] - 公司在国内市场份额占据绝对领先,2024年其中国内地市场份额为63.1%,平台交易额约9800亿元,远超快狗打车的2200亿元 [4] 业务多元化与全球化战略 - 公司境内多元化物流服务在收入中的占比从2024年上半年的30.5%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40.1% [6] - 2025年上半年海外市场收入占比达9.5%,较2024年的9.3%略有提升,其中东南亚市场贡献了海外收入的70%以上 [6] - 企业版服务表现突出,2025年上半年其GTV同比增长58%,远超个人业务增速,毛利率超过25% [8][13] - 截至2025年6月,公司业务覆盖全球14个市场的超400个城市,拥有1970万个平均月活商户和200万名平均月活司机 [5] 核心业务变现率与竞争挑战 -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中国内地货运平台服务变现率降至9.2%,该指标已连续第三年下降(2023年为10.3%,2024年为9.6%) [11] - 变现率下降主因是平台主动推行的降佣政策,2025年5月宣布拼车、用户出价订单抽佣比例平均降低6%,预计全年降佣投入达2.3亿元 [12] - 与境内形成反差,2025年上半年公司境外货运平台服务变现率维持在15.9%,较2022年的14.6%持续提升 [12] - 国内同城货运市场增速出现放缓迹象,2025年预计增速为8.1%,较2024年的8.5%略有下降 [20] 技术优势与运营效率 - 公司拥有强大的网络效应,2025年上半年平均接单时间仅为3.2分钟,远低于行业平均的5.8分钟 [15] -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达1.78亿美元,研发团队规模保持在2000人以上,占员工总数的23% [16] - 在长三角、珠三角等核心区域,订单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2笔/天,司机空驶率降至18%,低于行业25%的平均水平 [15] - 截至2025年6月,平台新能源司机占比已达31%,较2023年提升14个百分点,这些司机的单均收入较燃油车司机高12% [16] 司机生态与合规投入 - 公司在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方面已将覆盖范围从7省市扩大到17省市,覆盖平台80%以上的司机,过去3年投入已超过1.5亿元 [1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月活司机数量同比增长29%,高于月活商户24%的增速,显示出运力供给的充足性 [14] - 2025年上半年平台司机的平均月收入仅增长3.2%,低于订单量34%的增速 [19] - 2025年7月,公司等平台签署了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自律公约,标志着行业合规化进入新阶段 [4]
10月1日起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涉税信息
证券日报网· 2025-09-25 11:28
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与收入信息 [1] - 政策依据为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1] 政策实施准备 - 税务部门与各大平台已完成前期宣传辅导及系统调试等准备工作 [1] 政策预期影响 - 新规实施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 政策旨在促进线上线下税收公平与竞争公平 [1] - 新规预期将有效遏制平台"内卷"并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即将落地实施 !税务部门提醒关注三方面事项,防范违法违规
搜狐财经· 2025-09-25 03:25
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与收入信息 [1] - 政策旨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促进税收与竞争公平,遏制平台"内卷",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1] - 规定落地后平台企业需常态化报送涉税信息,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 [3] 平台内经营者合规要求 - 平台内经营者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法定情形外均需登记 [1]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多网店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2] - 平台企业有提醒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登记的义务,经营者需在网店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2] 纳税申报规范 - 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需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的全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2] - 不得通过变更经营主体、关联交易等方式违规分拆收入以偷逃税款 [2] - 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违法行为监管 - 存在平台与高收入者串通,将其线下大额收入通过平台结算以转换收入性质、降低税负的违法行为 [3] - 此类行为协助资金支付方违规取得发票,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环境 [3] - 涉税信息报送将促进收入信息显性化,有助于遏制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