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批出岛

搜索文档
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 实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中国新闻网· 2025-09-21 06:35
政策内容 - 海南自贸港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 自封关运作之日起生效 适用于零关税货物 加工增值免关税保税货物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1] - 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实际出岛手续 再于次月25日前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或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2] - 高级认证企业及"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 需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1][2] 操作规范 - 分批出岛时企业需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 涉及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需在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证件[2] - 集中申报时需归并自然月内申报数据 填报集报账册清单 报关单需注明"集报账册清单"编号及"分出集报"字样[2] - 企业可通过任一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分批运送货物 报关单按最后一批货物出岛实际情况填报入境口岸和消费使用单位[2] 税务与监管 - 集中申报适用企业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需按时完成税款缴纳[2] - 海关依法对分批出岛货物实施监管 进入内地的货物需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2]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管理新规出台
证券时报网· 2025-09-21 06:14
人民财讯9月21日电,据海南日报,海口海关日前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管理规 定》(简称《规定》)。《规定》所称"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简称"分出集报"),是指海南自贸港"零关 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 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经"二线口岸"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 物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集中办理报关手续的通关模式。《规定》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 作之日起实施。 ...
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管理新规出台
海南日报· 2025-09-21 01:06
《规定》所称"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以下简称"分出集报"),是指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 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 加工制成品经"二线口岸"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 物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集中办理报关手续的通关模式。 "分出集报"业务开展具体要求如下:(一)分批出岛:企业应当于每次发货前,通过中国(海南)国际 贸易"单一窗口",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海关依法实施监管。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 内地,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应在货物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二)集中申报:企业应当及 时归并本自然月内"分出账册清单"申报数据,填报"集报账册清单",对系统生成的报关单进行确认,在 次月25日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并按时完成税款缴纳。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不得晚于账册 核销截止日期。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应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中的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 适用"分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