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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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管理新规出台
海南日报· 2025-09-21 01:06
《规定》所称"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以下简称"分出集报"),是指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 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 加工制成品经"二线口岸"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 物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集中办理报关手续的通关模式。 "分出集报"业务开展具体要求如下:(一)分批出岛:企业应当于每次发货前,通过中国(海南)国际 贸易"单一窗口",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海关依法实施监管。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 内地,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应在货物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件。(二)集中申报:企业应当及 时归并本自然月内"分出账册清单"申报数据,填报"集报账册清单",对系统生成的报关单进行确认,在 次月25日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并按时完成税款缴纳。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不得晚于账册 核销截止日期。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应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中的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 适用"分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