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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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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 实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中国新闻网· 2025-09-21 06:35
政策内容 - 海南自贸港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 自封关运作之日起生效 适用于零关税货物 加工增值免关税保税货物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1] - 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实际出岛手续 再于次月25日前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或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2] - 高级认证企业及"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 需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1][2] 操作规范 - 分批出岛时企业需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 涉及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需在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证件[2] - 集中申报时需归并自然月内申报数据 填报集报账册清单 报关单需注明"集报账册清单"编号及"分出集报"字样[2] - 企业可通过任一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分批运送货物 报关单按最后一批货物出岛实际情况填报入境口岸和消费使用单位[2] 税务与监管 - 集中申报适用企业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需按时完成税款缴纳[2] - 海关依法对分批出岛货物实施监管 进入内地的货物需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