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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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 住建部表示要把城市更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郴州鼓励现房销售 (11.17-11.23)
克而瑞地产研究· 2025-11-24 09:02
中央政策动态 - 住建部一周内两次强调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要求将其摆在更突出位置 并着力在规划、资金、运营、治理四个方面下功夫[1][4] - 住建部已印发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和手册 指导各地建立"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 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152个县级市已全面开展城市体检[3][10] - 财政部提前下达566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其中东部地区142.40亿元 中部地区218.63亿元 西部地区204.97亿元 西部较上年增长19.7亿元[5][6] - 1-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982亿元 同比下降7.4% 同期土地增值税3584亿元 同比下降17.5%[8] 地方政策举措 - 广州安居集团重启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优先征集90平方米以下整栋房源 并启动常态化征集机制[12] - 郴州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 商品房预售需满足项目主体全部封顶条件 并鼓励现房销售 成为湖南省内继衡阳后第二个明确此要求的城市[14] - 杭州余杭区推出购房补贴新政 对实施让利促销的项目每套补助3万元 并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给予50%契税补助[15] - 成都允许存量自持租赁住房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 但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差额 且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原"限房价"水平[16] - 北京拟修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明确禁止开发商拒绝或限制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并规范代收代缴等行为[17][18] 行业政策趋势 - 近一周地方层面稳市场政策发布频次持续增加 政策类型分布较为平均 涉及城市更新、行业秩序、保障房等多方面[20] - 优化公积金政策在近一个月稳市场政策发布频次中居首位 其他类政策(如行业秩序、现房销售)位列第二 保障安居类政策排在第三[25]
566亿!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部分补助资金
中国经营报· 2025-11-20 15:35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与分配 - 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总额为566亿元,与2025年规模持平[1] - 2026年资金分配呈现区域结构性调整:东部地区获142.40亿元(较2025年160.62亿元下调),中部地区获218.63亿元(较2025年220.14亿元略降),西部地区获204.97亿元(较2025年185.25亿元增长)[1] - 2025年补助资金细分领域为:老旧小区改造332亿元、住房保障119亿元、城中村改造100亿元、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15亿元[2] 资金投放重点与政策导向 - 资金投放向西部地区倾斜,主要因其存在较多老旧小区、棚户区,且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三线企业集中,住房保障需求大,地方财政资金有限[2] - 资金使用范围明确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市、县级财政部门需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以实现收支管理闭环[2][3] - 以青海西宁市为例,2026年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0.5亿元(同比增长29%),叠加市级资金累计10.7亿元,精准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2828套、老旧小区改造16758套、棚户区改造576套[3] 资金管理与执行机制 - 财政部自2025年起将此类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接收指标并强化日常监管[3] - 资金需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3] - 资金项目代码统一为10000013Z135080000028,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