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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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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扎野猪,明天可能就扎到人”,无人机搭载利刃狩猎或涉犯罪
新京报· 2025-11-18 00:46
无人机狩猎现象兴起 - 一种以无人机搭载热成像与金属箭的"高科技狩猎野猪"方式悄然兴起,也有人使用无人机对家畜甚至国家保护动物进行无差别射杀[3] - 相关猎杀视频在短视频平台泛滥,不少人用直播的方式展示自己的狩猎过程[3] - 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后,捕猎手段日趋多样,无人机猎杀因其"高科技、高效率"特征迅速流行[5] 对养殖业造成的损失 - 辽宁大连养殖户王振明的猪三次遭袭,一头怀孕母猪被长约600毫米的金属箭扎入体内约400毫米,其保守估计损失在三万元上下[1][3][4] - 一头成年藏香猪能卖2000元左右,被扎伤的两头母猪产崽量从正常的七八个大幅下降至仅一两只活崽[4] - 山西晋城一养殖户的骆驼被无人机搭载的专用箭头射伤后死亡,山西吕梁一养殖户的马也被无人机搭载利刃射杀[4][5] 狩猎技术与设备 - 狩猎方式为利用无人机搭载红外设备在夜间锁定目标,再从高空投射重量约350克至500克的金属箭,箭头借助重力与惯性可瞬间贯穿猎物躯体[5][7] - 具备热成像与测距功能的无人机单价约4.8万元,搭配空投器需额外花四五百元购买配件[7][9] - 在电商平台,不需任何资质即可花费不到25元购买一整套被称为"牙签"的空投金属箭设备,销量最多的商家能达1000多单[3][10] 法律监管现状与挑战 - 法律专家指出,即使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也绝不等于狩猎的"全面放开",猎捕活动的管理权已下放至地方政府[7] - 当前全国层面对无人机狩猎行为的相关立法存在滞后性,国家层面的法律尚未将此类新型技术装备明确列为禁猎工具[16] - 无人机捕猎涉及空域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多个管理领域,跨领域特性导致监管职责存在交叉、重叠或空白[16] 潜在公共安全风险 - 无人机在非受控空域飞行并投掷利刃,其轨迹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失控可能伤及不特定的行人、车辆或公共设施[15] - 有护农队成员在即将按下投掷键的瞬间,才通过热成像发现目标是"人"而非野猪,操作存在误伤人的巨大风险[8] - 法律专家指出,该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实际伤亡,只要危险客观存在就可能构成犯罪[15]
“今天扎野猪 明天可能就扎到人” 无人机搭载25元一套“牙签”狩猎 对野猪、家畜无差别射杀
新京报· 2025-11-17 23:46
无人机狩猎现象兴起背景 - 一种以无人机搭载热成像与金属箭的"高科技狩猎野猪"方式悄然兴起,这与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有关[1] - 野猪在被移出名录后,各地出现"打野猪热",捕猎手段日趋多样,无人机猎杀因其"高科技、高效率"特征迅速流行[5] - 很多人认为野猪被移出名录后去抓野猪后果没那么严重,所以大胆进行捕猎[9] 无人机狩猎技术细节 - 具体方式为利用无人机搭载红外设备在夜间锁定目标,再从高空投射金属箭,箭头重量大,借助重力与惯性可瞬间贯穿猎物躯体[5] - 具备热成像与测距功能的无人机单价约4万元,可搭载重约350克至500克的金属箭,能在夜间轻易发现动物[9] - 无人机一旦锁定目标几乎必然命中,动物对空中威胁毫无警觉,用猎狗成功率约50%,但用无人机可将一群野猪"一网打尽"[9] 相关设备供应链 - 在电商平台,配备有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一套需要4.8万元,搭配空投器需额外花四五百元购买配件[10] - 电商平台上有商家售卖无人机可搭载的空投箭,销量最多的商家达1000多单,不需任何登记即可花不到25元购买一整套"牙签"[11] - 有商家直接将"野猪牙签"字样标记至商品首页,并表示可以直接购买箭杆和箭头[11] 行业应用与影响 - 多地护农队开始使用搭载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确定野猪方位,也有无人机被用来搭载利刃猎杀野生动物[7] - 相关猎杀视频在短视频平台泛滥,不少账户分享热成像捕猎野猪的视频,因猎奇性迅速积累粉丝[10] - 不仅仅是护农队成员在使用无人机打猎,不少没有资质的人也会将车开进山里打猎,一辆车指挥无人机,另一辆车捡拾猎物[10] 法律监管现状 - 现有全国性法律未明确将无人机列为禁猎工具,仅有少数地区如湖南省浏阳市明确将"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辅助投射标枪或箭支装具"列为禁猎工具[18] - 无人机捕猎涉及空域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等多个管理领域,跨领域特性容易导致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的交叉、重叠或空白[18] - 法律难以对"无人机改装"本身进行一刀切的禁止,因为改装可能用于农业、测绘等合法目的[19]
法治在线丨突然开门下车酿悲剧 “开门杀”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央视新闻· 2025-11-13 07:12
事件概述 - 2025年5月21日14时53分,在北京市顺义区北务桥南侧,驾驶人赵某将白色汽车违法停靠在设有明确禁停标志的非机动车道上[1][6] - 停车约2分钟后,赵某在未观察后方情况下突然打开驾驶位车门,与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骑车人张某摔倒受伤[1][3] - 伤者张某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4天后死亡,交管部门认定赵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4][6] 司法判决 - 2025年9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赵某提起公诉[8] -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从宽处罚[12] - 2025年10月16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12] 法律责任分析 - 多数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开门杀”案件,行为人通常涉嫌交通肇事罪[14] - 在车流密集的主干道上,若司机明知后方有车辆仍故意开门导致事故,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6] - 在非道路区域如封闭小区、停车场内发生“开门杀”致伤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16] - 未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开门杀”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属交通违法,将面临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责任[18] 保险理赔新规 - 2025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机动车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19][21] - 新规支持被侵权人直接要求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不得以乘车人不属于被保险人为由拒赔[19][21] - 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存在重大过失的乘车人行使追偿权,实现权益保护与风险分担的平衡[25] 风险防范措施 - 推荐使用“荷式开门法”,即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使身体自然转身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28][30] - 建议采用“两段式开门法”,先开启小缝观察后方,确认安全后再完全推开车门,为后方车辆预留反应时间[31][33] - 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途经路边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足够横向安全距离,对开启双闪或有上下客迹象的车辆提前减速规避[35]
2人恶意切割小区23部电梯钢绳,知情人:该小区刚换物业和电梯维保;业内人士:打开门需三角钥匙,需对电梯有一定了解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06:57
事件概述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祥瑞家园小区发生严重电梯人为破坏事件,小区50部电梯中有23部电梯的钢绳被恶意切割 [1] - 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男,37岁)和高某某(女,37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 - 受损电梯已停用抢修,并陆续恢复运行,未造成人员伤亡 [1] 事件背景与动机 - 事件发生时,小区刚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原物业公司乾元物业于10月20日退出 [4][7] - 据小区业主透露,犯罪嫌疑人毛某某是小区原乾元物业负责管理电梯的工作人员,事件怀疑因物业管理之争导致 [7] - 原物业公司在退出前曾发布公开信,要求业主补缴物业费,并提及被要求更换单元门、维修监控及补交92500元电梯年检费等事项 [4][6] 行业技术分析 - 电梯业内人士指出,电梯门的钥匙为专门的三角钥匙,一般人难以接触并打开,破坏行为人对电梯结构有一定了解 [4][9] - 电梯维保有标准流程规范,检修内容包括检查钢丝绳的张力是否均匀、有无断丝磨损及绳头固定是否牢固 [4][9] - 破坏行为针对的是电梯的核心安全部件承重钢缆,此行为将不特定多数居民的生命健康置于严重危险之中 [12][13] 法律定性 - 律师认为,故意切割电梯钢绳的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2][13] - 该行为同时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23部电梯钢绳被切割将产生高额维修更换费用,若损失达到"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标准则构成此罪 [12][13] - 行为人需承担电梯维修更换等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若电梯停运导致业主产生间接损失且能证明因果关系,还需承担相应间接损失赔偿责任 [12] 处理进展与影响 - 政府部门协调了50多名电梯维修工进行抢修,维修费用不用居民承担 [7] - 由于部分电梯配件损坏,无法保证所有电梯在事发当日修好 [8] - 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在一两天内每单元至少恢复一部电梯运行,保证业主正常出行 [7]
假期前看看醉驾案例:视情节、后果等有可能触犯最高死刑的犯罪
新京报· 2025-09-28 04:39
醉驾入罪标准优化 - 2023年底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优化了醉驾入罪标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导致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2] - 《意见》设置了血液酒精含量每百毫升80、150、180毫克三条线,血液酒精含量在80至150毫克/100毫升之间且无其他从重情节的不再刑事立案,150至180毫克/100毫升之间且无规定情节的可适用缓刑,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判处实刑[2] - 优化标准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醉驾案件因部分群众对法律缺乏了解、守法意识淡薄及存在侥幸心理而仍然高发频发[2] 依法从重处理的醉驾情形 - 对于醉驾肇事逃逸、醉驾再犯、醉驾不配合检查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理[2] - 醉驾肇事后逃逸并连续冲撞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1][3] - 醉驾导致交通事故后弃车逃离,且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2毫克/100毫升,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的从重情节[4][5] - 酒驾醉驾后两年内再犯,即使血液酒精含量为103.1毫克/100毫升(低于150毫克/100毫升),也因具有从重情节而构成危险驾驶罪[6] - 醉驾被查处时不配合依法检查,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并撞到警车,属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情节,一般不适用缓刑[7][8] - 醉驾后让他人顶包,妨害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导致检测延迟三个多小时,应认定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情节[9][10] - 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理且一般不适用缓刑[11]
小米汽车司机超车致4死,审理时开出贫困证明?律师:认可概率小
齐鲁晚报网· 2025-08-19 12:38
事故概况 - 2025年2月11日河南临颍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一辆蓝色小米轿车越黄实线超车与对向本田轿车相撞 并波及第三方现代轿车 最终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1]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小米轿车驾驶员王某事发时车速达133-134千米/小时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负事故全部责任[1] - 事故导致本田车内三大人三儿童中四人死亡 包括程某夫妇亲戚及两名儿童 程妻重伤 其小孙女轻伤[1] 赔偿与法律程序 - 肇事方保险公司已向受害方家属赔偿总计320万元 但肇事司机王某始终声称自己无力承担赔偿[1] - 当地检察院已对王某提起刑事诉讼 法院已完成开庭审理但尚未宣判 因主要伤者仍在治疗 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1] - 肇事方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出具村委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希望获得从轻处理 该证明引发社会关注[1] 法律定性分析 - 律师指出案件关键在于认定肇事者主观心态 将决定按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 两罪在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及量刑标准存在本质区别[3] - 关于贫困证明的法律效力 律师认为此类证明属酌定情节而非法定情节 在刑事案件中被法院采纳概率较低 即便认定贫困也仅可能在赔偿方面获得有限减免[3] 政府调查结果 - 临颍县政府通报证实村支部书记应王某母亲要求开具了"家庭经济一般 事故赔偿后陷入困难"的证明 并非网络传播的"贫困户证明"[1] - 因村支部书记在未充分了解证明用途情况下开具超出村两委事务范围的证明 瓦店镇党委已对其作出停职处理[1]